浅谈依法行政与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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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浅谈依法行政与保障民生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所谓民生,就是人的全部生存权和普遍发展权。目前,人们普遍把就业、教育、分配、社保、稳定作为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要切实保障民生,实现人的全部生存权和普遍发展权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素,一是社会生产力较大发展,物质比较充足,社会服务产品比较丰富;二是法律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形成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两者缺一不可。一、法制建设对保障民生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生存和发展是每个人的第一选择,每个人都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应对上学、就业、分配、医

2、疗等社会关系,处理家庭、婚姻、生产、生活等矛盾问题,而一切社会活动,都要依据法律来规范;一切社会关系,都要依靠法律来调整;绝大部分矛盾纠纷,都要运用法律知识或法律手段来解决。因此,推进法制建设对保障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保障民生的根本(一)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保障民生的根本 。 。法律与每个人的社会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人们的一切活动都要依靠法律要规范、调整和约束,离开了法律,则使民生陷入不稳定、不安全的状态。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则使民生保障陷入不充分、不确定、不规则的境地。法是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化、法2律化,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其最大的特点是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和稳定性,不可能朝

3、令夕改。而法的强制性的特点,则使法借助通过国家强制力得到全面遵守和执行,达到维持正常秩序的目的。由此可见,法律是保障民生的根本所在,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势在必行。(二)依法行政是保障民生的关(二)依法行政是保障民生的关键键。 。政府是社会公共权力的行使者,通过发挥其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来改善、保障民生。而公共权力具有连续性、主动性、及时性、灵活性等特点,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影响最大。政府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协调好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顺应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如果政府不依

4、法行政,则使行为人无法及时预测其行为的后果,无法理性地安排他们的生活,导致社会生活陷入无序状态,使立法的成果束之高阁,司法机关的救济监督疲于奔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难以全面落实。 “三鹿奶粉事件”、“河南瘦肉精事件”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就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暴露出政府在行政管理中的“不作为”现象,其根源是制度的缺陷。由此可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保障民生的关键。(三)公正司法是保障民生的基石。(三)公正司法是保障民生的基石。司法最根本的功能就是对受到侵害的权利进行救济,对受到破坏的秩序进行修复,从而维护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序。司法活动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司法活动通

5、过解决各类纠纷案件,打击刑事犯罪,3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经济关系,保障经济发展;化解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合法权益,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诉讼双方激烈对抗的特性和一方当事人败诉的结果,必然要求司法审判权的运用必须审慎、司法裁判的程序必须合法、司法裁判的结果必须公平正义。司法不公,影响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权益,更大的危害在于人民对法律丧失信仰。一次不公的举动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一个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给彻底污染了。因此,司法必须以公平正义为追求目标和价值取向。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

6、冲突加剧,每个纠纷得不到妥善化解,都将可能激化矛盾。因此,公正司法是保障民生的基石。(四)守法用法是保障民生的基本要求和条件。(四)守法用法是保障民生的基本要求和条件。法律的终极关怀就是保障民生民权,法律与每个公民的生活密切联系,每个人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当中受到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的关怀。法律得到遵守,就保证了社会生活的有序;违反法律,又必然受到它的惩罚。同时,法律明确规定了人民在各种社会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当权利受到侵犯时,法律将依职权或公民的诉请作出判断,责令侵权人承担责任,从而使公民的各项权益得到保护。因此,遵守法律,是保证公民自身安全的主要条件,运用法律,是实现公民自身权益的基

7、本途径。二、法制建设的重点之所在4(一)以关注民生(一)以关注民生为为出出发发点,建立完善法律体系。点,建立完善法律体系。法的关怀遍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凡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问题,都应当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然而,法律不可能预先规范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所有问题,通常情况下,只有出现了新的事物、新的情况,我们才开始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上去寻找规范和调整的办法。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大量凸显,各种新事物、新情况不断出现,许多解决民生问题的政策和制度亟待完善,上升为国家法律;立法机关应当把人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要位置,始终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把事关民生、加强权益

8、保护的项目优先列入立法计划,逐步建立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 (二)以服(二)以服务务民生民生为为立足点,建立足点,建设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其核心是依法行政,宗旨就是执政为民。就是要强调以人为本,把服务民生做为政府工作的着眼点,以实现人的基本权利作为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政府行政权力的行使受制于法律,政府的一切活动都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利益矛盾。法律不再是政府手中舞动的权柄,而是制约政府的强权。政府要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发扬民主,科学施政,逐步建立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凡是关系国计民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

9、要决策,均应通过媒体民意调查或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凡是涉及法律问题的,都应在政策出台前交给同级政府法制办5举行合法性审查;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策,使政府的各项决策顺应民心,符合法律,惠及群众。要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府职能从官本位、管理本位到公民本位、服务本位的转变,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社会转变到依靠法律手段去实现管理。要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逐步缩小行政审批范围,减少行政审批环节,使行政执法活动公开透明、快捷高效。(三)以保障民生(三)以保障民生为为落脚点,落脚点,坚坚持公正司法。持

10、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是司法工作的方针,坚持司法为民,就要始终把司法活动的着眼点放在保障民生上。首先,要平等保护各种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地处理各类案件,始终保持中立平等,公正司法,努力追求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四)以保(四)以保护护民生民生权权益益为为切入点,提高公民法律素切入点,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质。 。守法用法必先知法懂法,事实上,因为不知法不懂法而违法犯罪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近几年来,因维护自身经济利益或人身权益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接连发生,在这些事件中,管理部门工作方式、

11、工作作风不好,处置不力是酿成矛盾的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一些当事人法治意识淡薄,既不懂法又不守法,动辄采取过激手段甚至非法手段制造社会压力,从而满足自己的要求,达到自己目的。实际上,这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严重侵害了公众利益和无辜6群众的合法利益。因此,对公民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就应当把着眼点放在保证公民的生产生活和合法权益上,大力普及与民生密切、问题较多、群众最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学校、单位、新闻媒体、司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作用,提高普法的覆盖面;要适时开展以案说法、公开审判、就地办案、法进社区、送法下乡、法制宣传等活动,增强普法的效果。要制定普法的远期规划和近期计划,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活动,逐步提高全民族的守法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国以民为本,民以生为最,保障民生应当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强音。推进法制建设,对保障民生意义深远、作用重大。我们只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公正司法,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才能保障民生权益得到全面实现,确保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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