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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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 (含职业病防治)第一讲授课老师:蔡 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章 职业病防治总论职业病是指企业 、事业单位和个体 经济组织(以下统 称用人单位)的劳 动者在职业活动中 ,因接触有毒、有 害物质、粉尘、放 射性物质等因素而 引起的疾病。 广义的职业病: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不良工作 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 压等引起的疾病。包括工作有关疾病 。 狭义的职业病: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 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 业病法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的条件 1.患病主体是劳动者 2.是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 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 属于国家公布职业病分类和

2、目录的职业病涉及人体各系统 器官,与临床和预防工 作都密切相关。 职业危害定义 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粉尘类:矽尘、石棉尘 化学物质类:铅、汞、苯 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电离辐射 生物因素:炭疽杆菌、森林脑炎 职业病目录 2002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 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 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 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 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 他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 目前尚有些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未列 入规定的职业病名单内

3、,如视屏终 端的颈、肩、腕综合征,腰肌劳损 等,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将 来必定会有新的职业病名单被补充 进去。上海职业病现状 以每年新发500例增长,其中包括 铅、苯、正己烷等职业性急性、慢 性中毒。 特点 1.总体发病明显下降;严重职业危害 有效遏制 2.传统的职业病危害,铅、苯、硫化 氢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仍是影响劳 动者生命与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3. 新兴产业如集装箱制造业、箱包制鞋 业、电子清洗业等,成为主要的潜在增 加点。 4. 电焊工尘肺、正己烷中毒、溶剂汽油 中毒等,已成为近年本市主要新发职业 病种类。职业病致病特点 1.不同毒物对其作用靶器官有选择 2.病变程度一般遵循剂量-

4、反应关系 3.毒物的理化特征与致病关系密切 4.发病具有群体性与突发性 5.劳动环境对致病产生影响 6.个体因素对职业危害因素致病有影响 常见靶器官损伤 神经系统 呼吸系统 造血系统 实质脏器损害 (肝、肾、心肌等) 皮肤损害 眼损害 职业病诊断原则 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 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 与其他病因所引起的类似疾病相鉴别 必要时还应作职业流行病学调查 职业病治疗原则 职业中毒的治疗原则: 终止毒物接触 清除未被吸收的毒物 促进已吸收的毒物排泄 应用特效解毒剂 对症处理职业病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 月1日

5、正式实施 1.职业性健康监护 :单位提供有害物的检测及健康监护,应 当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使有 害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制度,对从 事有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 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2.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管理 :职业病的诊断必须由省级以上卫生 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行使诊 断权。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 诊断时,应当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 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在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 当提供: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 病危害因素检

6、测、评价 资料; (5)其他必需有关材料 。 3.职业病报告制度: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 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填写 职业病报告卡,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4.职业病处理:职工被确定患有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 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治疗 、康复和定期检查,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 作的应调离原岗位。职业病病人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 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 按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疑 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费 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 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二章

7、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 本世纪颁布的第一部卫生单行法律 。 它以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 益为宗旨,规定了我国在与预防、控 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中 的各种项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该法律的主体: 1.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行政部门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 4.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 查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卫生服务单位法律明确了上述四方之间的行政和 民事法律关系,并规定了各自的法律地 位、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79条,分 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 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 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 则。 第一章:总则,共12条。明确了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法律所适用 的范围。职业病防治策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 的责任;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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