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准入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民工准入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农民工准入制度农民工准入制度为了做好本合同标段项目安全生产、治安管理工作,针对临时工、民工队伍人员复杂,流动性大等特点,根据成都市人口管理规定,结合项目的十几情况,特制定以上管理制度。一、凡进入项目 从事施工的单位,须到保卫科办理人员及机械设备登记备案手续,随时接受公安部门和保卫科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二、凡在 项目部 从事施工的人员居住在 项目工作 一个月以上的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三、根据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凡在 项目从事施工的单位,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 、严禁聘用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癫痫病、肝炎等具有传染性疾病或不能正常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禁止入场上岗。(
2、2) 、严禁用年龄不足十八周岁或超过五十五周岁的人员,严禁用无身份证或来路不明的人员。(3) 、指定专人负责治安保卫、消防防火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切实做好施工和民工住房的治安保卫、消防防火等安全工作。(4) 、对从事施工的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他们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 项目的规章制度。(5) 、严禁利用施工地和民工住房进行违法经营和变相经营活动。(6) 、严禁提供施工地和民工住房作为赌博场所或提供赌具进行赌博和变相赌博活动,严禁进行嫖娼卖淫活动。(7) 、爱护项目公共设施 、安全防护 和花草树木,严禁在水管、供电缆线和通讯缆线上乱接水管、乱搭电线、晾晒
3、衣物,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电器 。(8) 、氧气乙炔堆放保持10 米以上的距离,使用中的氧气保持5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同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四、需将材料和物件运出 项目须到安全保部 开具出门证明方可运出 。五、凡在项目部 从事施工的单位,在接到通知书15 天内到 安保部办理人员、机械设备 登记备案手续。逾期 安保部 有权责令其停工和罚款处理。六、凡在项目部 从事施工的民工,临时居住在本项目部 没有办理 暂住证的 和登记手续的,经检查发现后每次每人按伍拾壹佰元罚款处理 。七、凡违反本 项目部 管理办法和在 场内进行违法活动的,由保卫科进行批评教育,并做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等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