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辅导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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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寓公寓辅导员须辅导员须知知一、浙江一、浙江艺术职业艺术职业学院学院东东冠校区学生公寓冠校区学生公寓辅导员辅导员考勤考勤规规定:定:1、查寝要做到认真仔细,不漏查、误差。考勤表符号标记:缺寝,请假- ,到寝- , 晚归为- 走读学生请直接在查房表上将名字用灰色框标注。2、当晚查寝前必须先登陆考勤系统了解学生请假情况,方法 1)为:点击“考勤录入”,若学生姓名后出现“请”字,即表明该生当晚已请假;方法 2)为:点击“请假查询”,在公寓楼一栏点击“东冠(男)或“女”即可。3、口头请假不算正式请假,正式请假的程序为:班主任签假条-系辅导员签假条-系辅导员录入考勤系统,请所联系系的辅导员(刘梦伟老师和

2、胡晨菲老师保管好假条,不能遗失)。4、为了进一步规范请假制度,若出现学生或班主任口头告知已请假的情况,请公寓辅导员考勤时仍按“缺寝”处理,同时备注一栏要标明“已向班主任口头请假”,并且在缺寝三天之内主动提醒学生补假,超过三天,系统将无法补假。5、若出现学生或班主任口头或短信告知正在办理全日制走读的情况,请公寓辅导员告知该生必须在走读手续办理好之后才可不入住公寓,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入住,请按时请假,否则仍按缺寝处理。6、查寝结束后,请公寓辅导员及时与缺寝学生联系,并将情况及时短信告知班主任老师,若遇特殊情况,无法联系到缺寝学生,可以直接打电话给班主任。7、请公寓辅导员及时关注学生考勤总体情况,出现三次旷寝未补假的请及时找该生谈话,出现四次的给予违纪受理单,出现五次的给予处分,请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执行。8、请公寓辅导员做好谈话记录,月底上交,谈话记录每月不少于 15 次。二、公寓巡二、公寓巡查规查规定:定:1、巡查内容:公寓各楼层学生动态、公寓内设施设备情况等;2、公寓内巡查以星期为单位实施轮班制,巡查时间为8:00、10:00、15:00,记录由当班辅导员填写;3、巡查中发现问题,当班辅导员要及时处理并汇报给相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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