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培训管理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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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培训责任,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员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的原则,坚持脱产安全培训和业余安全培训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队组在安全业余培训的积极作用。第三条、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纳入安全办公会议议事日程。各级书记是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者,各区(科)技术主管是本区(科)安全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各队组技术员是本队组安全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抓好安全培训工作。第四条、2008 年全员安

2、全培训总目标:1、在巩固全员安全培训全部达到初级工的基础上,中级工的比例要达到初级工的 50,其中高级工的比例要达到中级工的25。2、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司抽考,及格率达到要求。3、月、季度安全培训目标及规划由各区(科)组织本单位所属各队,根据各单位职工在册人数制定,并上报安监处及相关部门,由安监处、教培中心监督考核。4、通过全员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第五条、安全培训领导机构为加强领导,确保全员安全培训目标的实现,矿成立全员安全培训领导组:组长:矿党委书记、矿长常务副组长:安监处处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矿党委副书记、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工会主席、多经副矿长、后

3、勤副矿长纪委书记成员:安监处、教培中心、劳资科、组干科及各单位分管领导第二章第二章 安全培安全培训训的的对对象及形式象及形式第六条、安全培训的主要形式是:脱产培训、业余培训。1、脱产培训:公司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主要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新工人、住“三违”学习班人员和临时指定的脱产培训人员。2、业余培训范围:六区(科)所有生产及辅助队组的入井职工。分工:各队组书记是本队组业余安全培训的第一负责人,技术员是日常业务的具体负责人,队长为本队组的培训效果负全责。形式:“每日一题”、 “每周一课”、 “每月一考”。各队组要制定安全培训制度,要有阶段培训计划和内容。 “每日

4、一题”:利用班前会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由值班队干负责“谁值班、谁备课、谁讲课”,培训对象为当天当班的入井职工;培训内容要针对本队、本班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进行。 “每周一课”:时间每周三,培训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由本队技术员负责备课、讲课,内容为本周所培训的“每日一题”或安全基本知识及本工种的应知应会。“每月一考”:在每月中旬的第一个周的周三进行,考试由区(科)技术主管或队组的技术员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是本月所讲“每日一题”的内容,考试方式为闭卷。指导原则:以职工自学为主,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用什么学什么,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的原则,不断掌握基本知识,熟悉专业知识,了解相关

5、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培养本质安全型职工、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三章 职责划分第七条、教培中心负责全员安全培训的管理和建档;负责培训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或集团职教办安排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新工人岗前培训,转岗培训;负责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选派、统计、管理,并根据集团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负责派送参加集团安培中心安全培训的人员;负责对“三违”人员进行培训、建档和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区(科)所有生产及辅助队组对入井职工的业余培训;参加全员安全培训的初、中、高级工抽考和认定工作。第八条、安监处负责对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各类人员持

6、有效证件上岗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协助教培中心监督检查各区(科)、队“每日一题”、 “每周一课”、 “每月一考”的开展情况;负责全员安全培训的初、中、高级工抽考和认定。第九条、组干科负责选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安培中心组织的安全培训,负责对大中专毕业生岗前培训、新提拔中层干部任职前培训。第十条 劳资科负责派送新进煤矿从业人员到教培中心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负责选派各单位排名最后人员进行培训;负责派送转岗人员进行转岗培训;负责新工人师徒合同签定的管理和存档工作;负责落实新工人先培训后招工的原则。第四章、培训工作及管理第十一条、各区(科)、队负责“每日一题、每周一课”的班前、班后培训工作,组织所属队

7、组所有上班职工进行“每月一考”,每月对业余培训及“每月一考”进行总结交教培中心备案。安监处不定期进行检查。所有生产及辅助队组必须严格执行“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制度,利用班前十分钟进行安全培训,培训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大现场操作技能的培训力度。第十二条、未经安全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干部不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新进煤矿从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要建立师徒合同,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 4 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在岗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第十三条、在安全培训期间工资待遇,考

8、核合格者,按所在队组平均工资的 80发放(计时单位按全部工资额发放),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只发基本工资。第十四条、初级安全知识培训等级达标由队组负责考核认定 ,每月末以区(科)为单位,将本月所属各队组初级工认定明细报安监处技术科,矿每月抽考初级工认定人员进行确认,合格率达到95%及以上,则确认该单位上报的该批次初级工有效;中级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等级达标由区(科)负责认定,每季度第二个月初以区(科)为单位将本季度所属各队组中级工认定明细报安监处技术科,矿每季度抽考中级达标人员进行确认,合格率达到 95%及以上,则确认该单位上报的该批次初级工有效;高级工由矿申报集团公司进行确认。第十五条、凡未参加

9、全员安全培训高级工考核及高级工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参加技能鉴定和技术比武。第五章、考核奖罚第十六条、由安监处牵头组织,每月对全矿所有区(科)、队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按季以百分制进行排名排队考核,其中抽考及格率占 40%,抽考参考率占 20%,抽考平均分占30%,全员安全培训资料占 10。对排在后三名的队组负责人(队长、书记、技术员)分别罚款 300 元、200 元、100 元。全员安全培训“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必须与安全结构工资挂钩,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奖罚办法。第十七条、在矿全员安全培训初级工抽考中,不及格者每人罚款100 元,享受职业技能津贴者如

10、不及格时取消季度津贴,直至补考合格。在公司全员安全培训初级工抽考中;成绩 90 分以下的每人罚款 50 元,不及格者每人罚款 200 元;缺考者每人罚款 300 元。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安全结构工资比例中 5%作为安全培训抽考工资,每月安监处对各单位全员培训抽考及监督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经安监处处长签字后,由安检科执行。1、考核内容:、 “每日一题”、 “ 每周一课”、 “ 每月一考”和包保体系等安全培训资料。、矿月度抽考组织情况。、公司季度抽考组织情况。、公司安全培训抽考检查存在问题。、按计划送特殊工种人员培训情况。2、考核比例:、 “每日一题”、 “ 每周一课”、 “ 每月一考”和包保体系等

11、安全培训资料每月检查,具体核减比例见附表:安全培训检查与工资挂钩考核标准。、矿、公司抽考组织不得力,每缺考一人,核减安全培训工资10%、矿、公司抽考每一人不及格,核减安全培训工资 10%。、矿、公司抽考及格率不达要求,核减结构工资 30%。、特殊工种人员培训,每少送一人次核减 5%。第十八条 安全培训奖励:1、全员安全培训经费来源:全员安全培训工资考核及安全培训罚款沉淀部分。不足部分可由职教专项费用中提取补足或矿另行拔付。2、全员安全培训经费用途:主要作为全员安全培训奖励基金,用于对矿每月抽考成绩优秀人员、学习明星、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组织单位和个人的奖励。3、全员安全培训经费管理:劳资科

12、每月必须在结算工资时按规定标准考核提留,并划入财务科全员安全培训专项账户,专款专用。4、安监处按文件规定需要支付奖励基金时,必须拿出奖励方案,经安监处处长签字后,直接从财务科提取,并按规定发放。5、奖金发放完后及时将奖金表上交矿财务科审核备案。6、矿每月抽考成绩为满分或前 10 名(95 分以上)人员每人奖励100 元。7、公司抽考:高级工及格人员由公司奖励;初级工考试成绩(95分以上)前 10 名每人奖励 100 元,如成绩为满分,则奖励每人200 元。8、季度在公司初级工抽考成绩排前三名后,矿分别拿出15000、10000、5000 对作出贡献的优秀人员进行奖励。附:1、全员安全培训专项管

13、理制度2、安全培训检查与工资挂钩考核标准3、全员安全培训考核标准附全员安全培训专项管理制度、岗前培训制度岗前严格按照省晋政办发200473 号“先培训,后上岗”要求,实行岗前培训,并将职工培训、教育的情况记入档案的培训制度。搞好岗前培训工作,严把新工人入口关是提高工矿职工素质的基础工作,必须按照以下制度进行。、组织单位:劳资科、组干科 1 劳资科从劳资处接收所招人员,进行相应的文化素质考核,不得把文盲、半文盲招进来,否则连核。2 由组干科或劳资科人员领队,并持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将岗前培训人员面对面介绍到教培中心。3 岗前培训入校时要进行初中水平的文化考试,考试不及格人员要加补文化课内容4 劳资科

14、负责制定培训大纲,负责培训人员签到考勤及培训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培训单位:教培中心 1 按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准备培训场所,提供教具、记录本和学习资料等2 负责与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培训内容、授课时间、培训课时及培训所要达到的目标和要求,并排好课程表。3 负责按培训内容及培训目标和要求,准备或聘请专兼职教师按要求正规授课。4 负责组织培训考试:各专业教师应提前将授课内容交教培中心由教培中心统一命题考试。5 负责将考试时间提前一天告知安监处。6 负责阅卷及成绩登记统计工作。、 安监处为培训效果验证单位,负责对考场纪律和考试成绩监督检查工作。、培训结果处理:1 培训考核成绩一式三份分别报安监处、劳资科或

15、组干科,同时自留一份存档。考试成绩经安监处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新工人分配的依据;没有安监处签字认可的成绩单,劳资、组干部们不得分配新工人。2 考核不及格人员由教培中心重新组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按前款制度处理。3 对重新培训人员仍不及格者退回,不予录用。 二、转岗培训制度 1、组织单位:劳资科,负责将转岗工人介绍到教培中心。2、培训单位:教培中心,负责对需转岗人员按新的岗位要求组织培训。3、需外培的教培中心负责联系外培机构。外培不合格人员不得转岗。4、能自行培训的由教培中心组织培训并进行考试。5、考试成绩除教培中心自己存档外,还应分别报劳资科和安监处各一份。6、对培训考试不及格人员教培中心重新组

16、织培训直至合格。否则不得进行转岗调动7、劳资科根据教培中心签署的转岗意见办理相关转岗调动手续。三、 “三违”培训制度 1、 “三违”培训人员的认定:安监处调信科负责根据违章事实进行是否送“三违”培训班学习进行认定。对需送“三违”培训班的开具“三违”学习培训通知单,一式三份,经安监处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一份送教培中心,一份送“三违”人员所在单位,一份存档。2、 “三违” 人员凭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后的“三违”学习培训通知单按时到教培中心安全教育室报道,否则按旷工处理。3、 教培中心安全教育室自“三违” 人员报道之日起对“三违” 人员进行针对性地培训和管理,直至培训合格。4 、违章住班人员,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安全教育室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考试及格方能结业,否则继续学习,直到考试及格。5、 “三违”人员住班学习结业时,进行自我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提高对搞好安全生产的认识和“三违”的危害,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怎样自觉地搞好安全生产等内容。自我总结一式三份,职教、安监、劳资各留一份。6、住班学习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教培中心安全教育室颁发结业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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