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合同 课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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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汽车保险合同本章 主要 内容|特征与内容|订立与效力|变更和终止|争议处理第一节特征和内容汽车保险合同概念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指机动车辆投保 人和机动车辆保险人之间关于保险权利义务 的协议。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协商后在合同 中约定,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 人在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保险事故时承担经 济补偿责任。汽车保险合同的特征(一)一般特征1、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各方的法律行为,不是单 一的法律行为。2、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不是单务合同 。3、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二)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特殊属性1、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2、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2、(格式合同)3、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不定值保险合同(依据损 失补偿原则)汽车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投保人、被投保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 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保险金额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订立合同的年、月、日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载体责任免除,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协商、调解、仲裁、 申诉汽车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保险凭 证以及特别约定组成。一、投保单 也称要保书,是由投保人填写、用以表明意愿与保 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申请。(不是

3、正式的保 险合同,但有法律效力)投保人 厂牌、型号 车辆类型 号码牌号(注明底色) 发动机号码及车架号 使用性质(营业或非营业、自用或他用) 吨位或座位(货车吨位5/,客车座位/20,客货两用吨位/座位 1.75/5) 行驶证初次登记年月 保险价值 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保险价值、实际价值、协 商但不超过保险价值)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附加险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 车辆总数 保险期限 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特别约定 投保人签章保险单 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 书面凭证,记载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险项目(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姓名,保险 标的的

4、种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的确定和支付 方式,以及其他承保事项的声明等) 2、保险责任 3、责任免除 4、附注条件(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享有的权利和 应尽的义务的规定,如保险人的义务、被保险人的义务和 保险单的变更、转让、终止以及索赔期限、手续,争议处 理等)保险凭证也成保险卡,是保险人发给投保人以证明保 险合同已经订立或保险单已经签发的一种凭 证。他的法律效力与保险单相同,保险凭证未列 明的事项以保险单为准批单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可能发生需要部分更动的情况,这时 要求对保险单进行批改。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统一和标准措词的批单内容:批改申请人、批改的要求、批改前的内容、批改后的内容、是否

5、 增加保险费、增加保险费的计算方式、增加的保险费,并明确注明除 本批改外原合同的其他内容不变。贴在原保单的正本和副本背面,骑缝章效力最近优于之前,手写优于打印第二节订立与效力一、保险合同的订立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以下过程 :v投保人填写投保单v保险人核保v双方达成协议,保险人缮制签发保险单证 、开具保险费收据v保险人出具保险单以及其他凭证二、保险合同的生效机动车辆保险实践中,各家保险公司一般均以缴纳保险费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关于保险合同的生效期限,我国保险公司普遍推行“零时起保制”,把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放在合同成立日的次日零时。三、保险合同主体及其 权利义务1、保险合同主体所谓保险合

6、同主体是指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 能力的保险关系双方,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 关系人。当事人 :投保人、保险人关系人 :被保险人 2、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 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1)权利: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的权利、收取 保费的权利、代位追偿权。 (2)义务:说明义务、及时签单义务、赔偿义务、勘查义务、保密义务。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1)权利:知情权、退保权、获得赔偿的权 利 (2)义务:告知义务、缴纳保费的义务、申 请批改的义务、出险后的施救与通知义务第三节汽车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一、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的变更是指在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合同 当事人根据主客观情况的变化,按照法律规定的 条件和程

7、序,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 补充。主体内容的变更 、保险标的内容的变更 、 保险责任条款内容的变更 。 二、保险合同的转让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把它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第三人的行为,称为保险合同的转让。三、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绝对消失时 ,即是保险合同的终止。自然终止 :保险合同有效期届满,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因解除而终止:解除保险合同也导致保险合同的终止 第四节汽车保险合同的解释与 争议的处理一、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v合法解释原则v诚实信用解释原则v文义解释原则v意图解释原则v整体解释原则v不利解释原则二、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1、和解:无第三人参加的情况下,由合 同当事人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 争议内容进一步协商,寻求一致意见达 成协议的方法。2、调解:在第三人主持下,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自愿合法的原则,在明辨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方法。3、仲裁: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之前或者发生争议之后,达成把争议事项递交给仲裁机关由仲裁机关进行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4、诉讼: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保险合同有争议,也可以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法院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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