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200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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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金沙金沙县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存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存在的问题问题和和应应采取的采取的对对策策遵遵义监义监察分局事故察分局事故调查调查室室孙孙恩恩顺顺金沙县现有煤矿 118 家,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18 家,与突出矿井相邻矿井 12 家。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中,虽做了大量行之有效工作,但难以有效避免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就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并在短期内难解决。一、金沙县煤矿采掘布暑不合理对有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突难度大。1、开采设计和安全专篇按单一煤层布置井巷工程,没有采取煤层群联合布置井巷,对采取开采解放层这一有效的防突措施极为不利。2、开采设计和安全专篇没有布置顶(底)板岩石巷道,

2、对采取大面积预抽煤层瓦斯进行防突极为不便。3、采取采面顺层抽放瓦斯和局部防突措施难以有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4、部分突出矿井只有两条井筒,没有专用回风井巷,对在突出矿井做到“通风可靠”难度较大。二、金沙县煤与瓦斯突出灾害主要发生在地质构造带附近,没有有效手段及时掌握地质变化。大型构造附近必定存在大型突出危险。如:吉盛煤矿(中心三号煤矿)突出(死亡 12 人)、城关镇的下坝煤矿突出(死亡 5 人)、腾龙煤矿突出(死亡 3 人)等均发生在地质构造带附近。三、金沙县煤矿在具体实施防突措施时存在的问题。1、煤矿对防突工作没有总体布暑。没有编制年度、季度、月生产2建设计划,没有编制防治突出措施计划。防突工

3、作盲目性大,没有针对性。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主对突出危害性的认识不足。一是在对防突工作方面的人、财、物落实不到位;二是责任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三是防突机构不健全,对技术、通风、安全、机电等部门的设置及人员配置没有统一要求。3、煤矿防突培训落实不好。4、防突工作管理差。一是对单项工程(采面、掘进井巷),没有针对性的防突设计;二是防突措施落实不好,没有竣工资料(没有施工钻孔的原始资料、验收资料、竣工图纸资料、施工人员、验收人员、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实施防突措施后没有认真检查其效果。5、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好。一是远距离爆破时,撤人范围不明确,措施不落实,避难硐室、压风自救系统质量可靠

4、性不高;二是“通风可靠”落实不好,反向风门等通风设施未按要求设置;三是采掘工作面专职瓦斯检查工的配备不符合要求;四是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四、矿主、管理人员、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工人变化频繁。这些影响金沙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问题在近期及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将是长期存在的,要在现有条件和装备下,在突出矿井有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应采取以下的对策措施。落实煤矿业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突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关人员,明确有关机构、有关人的职责,加强防突技术管理,确保防突方面的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监管到位。3一、防突工作程序化。1、煤矿对防突工作要有针对性的总体布暑。在

5、编制年度、季度、月生产建设计划基础上,有关部门要编制防治突出措施计划。2、根据年度、季度、月防治突出计划,有关部门收集整理年度、季度、月作业区域内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巷道、石门揭煤或过断层的瓦斯地质资料。3、依据作业区域内瓦斯地质资料,有关部门编制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或过断层的工程设计。4、根据其工程设计,有关部门编制其防突设计。并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对防突设计进行会审。5、依据其防突设计,有关部门编制防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对防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6、防突措施贯彻与实施。一是针对性的防突安全知识培训;二是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人员贯彻

6、防突设计、防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会审意见;三是实施局部防突措施、石门揭煤或过断层措施及措施效果检验,并实测绘制竣工资料。四是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7、加强防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防突工作效果的好坏,取决于防突工程质量的好坏,必须严把设计、施工、过程监督验收。一是由防突负责人负责落实现场施工人员、瓦斯检查员对实施的防突钻孔施工的开口位置、角度、数量、深度、方位等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并将验收结果填绘在回采工作面、掘进巷道及石门或过断层的防突竣工图上;二是依据竣工资料,及时分析防突钻孔控制的盲区,及时补钻孔,消除盲区。48、预测预报与施工进度审批,防突预测工负责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措施效

7、果检验,填写其报告单。报告单由防突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由矿技术负责人依据防突竣工资料审批,确定循环进度。9、循环进度现场控制,是对煤巷掘进、采煤工作的推进、石门揭煤进度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10、随时对通风设施、安全防护措施、机电设备防爆性能可靠性进行检查11、加强放炮管理,撤出放炮影响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并设置警界。二、加强防突技术管理,防突措施控制范围要合理及瓦斯抽采达标。1、预抽采面瓦斯防突。金沙县煤矿按单一煤层布置井巷工程,预抽采面瓦斯只能从采面的运输巷和回风巷打顺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为了有效防治采面煤与瓦斯突出,必须做到控制范围和瓦斯抽采量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的

8、要求。建议采用平行布孔(或交叉布孔),钻孔之间的距离依据抽放时间和抽放半径确定。建议钻孔之间的距离:距切眼 100 范围内,两孔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 3 米;距切眼 100200 米,两孔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 4 米;距切眼 200 米以上,两孔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 5 米。孔径 75mm 及以上。2、预抽煤巷掘进工作面前方及两帮煤体瓦斯防突。金沙县煤矿没有布置顶(底)板岩石巷道,不能对煤层巷道实施穿层钻孔预抽瓦斯防突,按其煤矿的防突管理水平只能实施先抽后5掘。为了有效防治掘进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必须做到控制范围和瓦斯抽采量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的要求。钻孔孔底之间的距离依

9、据抽放时间和抽放半径确定。建议半径:11.5m,掘进工作面齐头钻孔数不得少于 9 个,并且要有效控制掘进巷道两帮。3、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严格按国家煤炭行业标准石门揭穿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程序技术条件(MT/T955-2005)和石门揭穿突出煤层震动爆破技术条件(MT/T958-2005)执行。并注意:探查煤层层位(10m 以外)、测压或预测突出危险性(5m)、采取防突措施(3-5m)、进行措施效果检验、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性放炮揭开煤层(1.52m)、穿过煤层并进入顶(底)板岩石(2m) 、石门 30 m 范围内加强支护。4、岩石巷道掘进防突措施。在突出煤层顶底板中施工岩石巷道时,其核心是掌握控制巷

10、道距煤层的安全距离(巷道布置距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不得小于10m)。加强地质管理,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或遇断层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误穿突出煤层。布置钻孔预抽瓦斯时,一是要避免钻孔布置不合理,特别是设计时就存在控制盲区,没有抽放钻孔控制(采面过长、巷道两帮及石门四周);二是施工时要按设计施工,及时收集竣工资料作竣工图,对发现存在的抽放控制盲区及时补做钻孔;三是要避免抽放钻孔封孔长度及质量达不到要求,存在漏气;四是按要求设置抽放瓦斯计量装置,及时计算抽采量是否达标。6三、突出危险性预测要可靠。1、预测(检验)钻孔布置要合理,预测指标符合煤矿实际,按规定方法测定。2、工作面突出危险

11、性预报。一是单一指标测定值大于等于其临界值时判定为有突出危险性。二是存在巷道处于地质构造带;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区;处于应力叠加区;打钻时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有明显突出预兆时可直接判定为有突出危险:4、地质构造预测。一是分析地质资料,收集、分析、整理已施工的钻孔资料。二是应用 DTC-150、KDZ1114-一质超前探测仪,定期预测掘进工作面前方 60-150m 内的地质变化。四、安全防护措施可靠。1、两回路电源供电可靠和有可靠的备用电源。对两回路供电不可靠的地方备用电源尤其重要(沙坝煤矿“12.2”突出事故,事故发生后,电网停电,柴油发电机在 10 分钟内起动,只死亡 1 人,减少 6

12、人死亡)。2、通风可靠,要做到系统合理(矿井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要设专用回风巷)、设施完好(风机、风门(反向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风量充足、风流稳定。3、加强放炮管理,在遇地质构造变化带和石门揭煤期间,全井撤人,在地面放炮;在正常情况下,明确撤人范围、设置警界、在放炮站放炮。4、井下避难所设置合理、压风自救系统供气可靠。75、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并携带便携式报警仪随时检查石门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瓦斯。五、加强对突出煤矿的监管1、要求突出矿井定期向监管监察部门汇报防突工作开展情况,并明确其汇报内容。汇报不清楚,停止采掘作业。2、防止不具备防突知识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师进入突出矿井从业。3、发现突出矿井变更业主、不具备防突知识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师进入突出矿井从业,首先无条件停产整顿,整顿合格,才能准予作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只有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执行,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加强对突出矿井的管理,不断采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才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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