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措施在减排温室气体制度安排中的作用

上传人:ji****n 文档编号:45281267 上传时间:2018-06-1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贸易措施在减排温室气体制度安排中的作用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贸易措施在减排温室气体制度安排中的作用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贸易措施在减排温室气体制度安排中的作用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贸易措施在减排温室气体制度安排中的作用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贸易措施在减排温室气体制度安排中的作用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贸易措施在减排温室气体制度安排中的作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贸易措施在减排温室气体制度安排中的作用(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贸易措施在减排温室气体制度安排中的作用贸易措施在减排温室气体制度安排中的作用作者:作者:边永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时间:时间:2009-10-27 似乎还没有哪一个环境问题像气候变化一样广泛地影响我们的生活和未来的经济以及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受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 京都议定书)影响的经济部门之多、经济利益之大和货物、服务贸易量之高都是以前的环境条约所不能比拟的。随着京都议定书的第一承诺期 2012 年的 到期,国际社会正在商谈 2012 年以后的温室气体减排制度,即所谓的后京都议定书安排,这种安排既可能是在京都议定书基础上设立新的承诺,也可能 是创立与京都议定书有

2、较大区别的一种新的减排制度。作为即将承担减排义务的温室气体的重要排放者,中国不但应关心温室气体排放权在全球的公平分配、中 国的减排义务以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机制,还要研究实现减排的全球目标所要依赖的贸易机制,因为服务于温室气体减排的不同贸易机制将对 中国的经济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如果忽视对贸易机制的研究,很可能会发生顾此失彼的结果。本文主要分析贸易措施在实现减排温室气体的全球安排中的作用。第一部 分指出贸易措施是减排温室气体多变安排的履约保障;第二部分比较了碳税、限制和贸易以及实施机制清洁发展机制的弊端;第三部分分析披露碳足迹和产品 标识对于实现后京都议定书安排的潜在作用和

3、这些措施本身所存在的问题;最后是本文的总结。一、贸易措施是减排温室气体的多边安排的履约保障气候变化问题是由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失灵造成的 (Halvorssen, 2008)。由于温室气体的累积与人类的经济生产活动密不可分,减排温室气体的措施也必然离不开对市场机制的利用。可以将排放温室气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的 市场机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限制和贸易”( cap-and-trade) ,另一种是征收碳税( carbon tax)。1997 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采纳了“限制和贸易”的减排温室气体的思路,即为有强制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成员分配排放数量(Assigned Amount Units,AAUs) ,

4、这构成了排放的限制,一些国家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出售它们剩余的 AAUs 或者购买不足的 AAUs。为了使发达国家成员能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它们的减排目标, 京都议定书还以市场为基础,引入了三种帮助成员履行减排义务的机制:即排放权贸易、联合履约和清洁发展机制。京都议定书的第一承诺期已经于 2008 年开始,从现在看,无论是减排温室气体的国际安排还是发达国家的国内减排制度,贸易措施都是其重要内容。贸易措施在减排温室气体的制度安排中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两点:一是矫正 全球规模的市场失灵,将排放温室气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二是应对一些国家采取减排措施,另一些国家如果不采取减排措施则会产生竞争问题。这种竞争问题在贸

5、 易规模可比的贸易伙伴间比较突出,如欧盟和美国之间,在贸易规模完全不相称的贸易国之间并不受重视。对于已经采取了减排措施的国家来说,没有采取减排措施 的国家是免费搭车者,或者可以认为它们得到了补贴 Halvorssen,2008)。相比于那些采取了减排措施国家的相关行业和企业,这些没有采取减排措 施的则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了一种优势。为了消除这种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已经采取了减排措施的国家可能对来自那些没有采取减排措施的国家的产品采取边境税调整 措施, 或者直接对进口产品征收碳税。虽然现在欧盟讨论的边境税调整措施主要是针对美国,但是,如果美国将来采取了与欧盟可比的减排措施,而中国在 2012 年后 仍

6、然不采取量化的减排措施,那么这种竞争方面的担心就可能出现在欧盟与中国、或者美国与中国之间。显然,贸易措施的上述两种作用中,第一种是主要的。如果 制度安排得当,国际社会成员普遍参加,竞争问题就基本不会产生,第二种贸易措施就不必使用,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状态。二、碳税与限制和贸易(一)两种机制的比较碳税是指对排放二氧化碳以及其他温室气体,包括甲烷、氧化亚氮、氢氟 碳化合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所征收的税。全球碳税是经济学家所提出的与限制和贸易一样可以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实现减排目的的措施。碳税使能源价格提高, 从而迫使企业主动寻找能降低成本的方式,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采用更廉价的替代能源等。与限制和贸易

7、的机制相比,碳税机制下的减排更容易控制成本,但一定 期间内减排的总量并不容易确定;而限制和贸易机制更容易控制减排的数量,但减排的成本却存在不确定性。碳税这种机制能够迫使企业不断追求小于所纳碳税成本 的所有减排措施,而在限制和贸易机制下,企业在所允许的排放量之内是没有减排动力的。所以,碳税是西方经济学家所认为的最有效的减排机制,具有实现超过预 设的减排目标的潜能(Doran,2008)。但是,在谈判的时候,碳税在政治上并未获得广泛的支持( Pizer, 1999) ,最后京都议定书还是选择了限制和贸易的思路。目前虽然还并没有在全球范围内征收碳税的安排,但碳税对减排温室气体的作用仍然得到一些国家和

8、地区的重 视,所以其仍然可能在区域和国家层面上被使用,如欧盟就正在讨论实施统一碳税以弥补 2005 年 1 月实施的排放权贸易制度的不足(李伟等, 2008)。碳税这种措施尤其不适合中国的情况,因为我国的能源价格改革还没有全 部完成,也还没有完全实现能源价格的市场化,这使我们缺少采用碳税这种经济手段刺激企业减排温室气体的基础(徐华清, 1996)。中国国家统计局与挪威统计局于 2002 年联合做的一项关于“征收碳税对中国经济和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的研究还表明,征收碳税虽然会使温室气 体的排放量下降,但也会使中国经济的情况恶化(鲍芳艳, 2008)。如果国际社会决定用碳税作为一种强制的减排措施,

9、那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是非常不利的。如果中国被迫征收碳税,那就势必要先使能源价格 完全市场化,其短期内对经济造成的影响难以估量;如果拒不征收碳税,则可能被贸易伙伴视为不正当竞争,因而遭到边境税调整之类的贸易措施的影响。限制和贸易这种安排比碳税灵活,尤其是在排放权利的分配方面,可以更 多地考虑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考虑发展中国家进行工业化和发展经济的现实需要而多分配给发展中国家一些排放权利。这种使 用限制和贸易机制作为减排温室气体的全球安排的状况在 2012 年之后也很难改变(Doran, 2008)。如果这最终成为后京都议定书安排的主要基础,那将更加符合中国的利

10、益。中国政府尤其赞赏现在的采纳了限制和贸易模式的京都议定书中的 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Mechanism, CDM) ,认为该机制应该在 2012 年后得到继续实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08)。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中与我国关系最密切的减排机制,所以对于我国而言,也是限制和贸易模式下最值得讨论和重视的减排机制。(二)清洁发展机制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所创立的基于成本效率的项目机制,即附 件 I 的高减排成本的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在附件 I 没有列出的低减排成本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实施减排项目,发达国家获得“经核实的减排量” (CERs)。这一机制的设计是基于

11、这样的假设:即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在那些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边际成本低于发达国家。CDM 是发 展中国家参加限制和贸易的一种主要的方式, CERs 的卖方均来自发展中国家,而买方来自发达国家。中国是清洁发展机制的重要受益国。截至 2008 年 7 月 20 日,中国在 联合国已经成功注册的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达到 244 个,预计可实现的减排量为 1. 13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08) ,中国在这些合作项目中得到了来自发达国家的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清洁发展机制也得到中国学者的大力推崇,认为其对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使发展中国 家能够参与到温室气体的减排

12、活动中来,同时也减少了发达国家的履约成本(庄贵阳、陈迎, 2005: 106 -109)。但我国对清洁发展机制实施中所产生的问题注意和研究不够,即使清洁发展机制在后京都议定书安排中被保留下来,它现在暴露的一些问题也很可 能会引发对清洁发展机制的改革和调整,所以重视对清洁发展机制的批评和参与关于改革的讨论对于中国这样的想长期受益于该机制的国家尤其重要。目前对清洁发 展机制的批评至少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氢氟碳化合物(HFC223)减排项目的市场激励机制设置不当。排放到大气中的 HFC223 具有非常强的温室效应。目前约一半的 HFC223 是在发达国家产生的,但都被生产者自愿收集并销毁;在发展中

13、国家, HCF223 都直接排放到大气中(McCulloch,2005)。所以,减少发展中国家的 HFC223 的排放是减排温室气体的重要目标。但现实情况却是 清洁发展机制不当地刺激了HCFC222 的生产。因为每生产一吨的 HCFC222 就会排放 0. 015 至 0. 03 公斤的 HFC223,其效果相当于排放 0. 175 至 0. 35 吨二氧化碳。如果生产者参加了清洁发展机制,就有可能得到 0. 175 - 0. 35 核定的减排量。按照现在 10 欧元/CER (Wara, 2008)的市场价计算,每生产一吨 HCFC222 就可以得到 1. 75 - 3. 5 欧元的补贴。清

14、洁发展机制一定程度上导致 HCFC222 的生产者受到为收集和销毁 HFC223 而多产生一些 HFC223 的激励。这使得 CERs 的需求者 和供给者为了获得 CERs 而增加 HCFC222 的生产产能,从而根本上背离了国际社会要逐步淘汰 HCFC222 的努力和目标。目前注册的销毁 HFC223 的项目占 2012 年交付的 CERs 的 22%,这意味着在京都议定书的第一承诺期之内,能够提交核准的减排量的约 1 /5 都是来自捕捉和销毁 HFC223 (Wara, 2008)。由于市场激励机制的设置有缺陷,清洁发展机制不当地导致了 HCFC222 产能的异常增加,这是在 2012 年

15、以后的清洁发展机制实施中应该予以 解决的问题之一。第二,无法判断一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是否促进了附加的减排。清洁发展机制是以项目为基础进行的,而它所投资的项目应该是没有这个 机制的额外资助相应的减排就不会发生的项目,也就是说,清洁发展机制的项目必须能够产生正常生产和安排之外的减排。判断一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是否实现了附 加的减排有时是很不容易的。以中国的联合循环燃气轮机发电厂项目为例。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角度来讲,现在能够代替燃煤的火力发电的一种方法是用联合循环 燃气轮机发电技术,这种发电厂能够大幅度地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同时也产生较少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氧化氮。这种使用天然气发电的电厂虽然建设费用

16、较低,但 因为天然气的价格明显高于煤,在中国尤其如此,所以这种电厂的运行费用远远高于燃煤的火力发电厂。随着西气东输项目的开展,中国开始规划在东部的电力缺少 的沿海城市建立燃气发电厂。判断这样的燃气发电厂是否产生了附加的减排是很不容易的。因为,如果没有清洁发展机制,这些燃气发电厂也将被建设起来,那么它 们就没有产生附加的减排。项目的申请者必须证明,如果没有清洁发展机制的额外资助,燃气发电厂就建立不起来,因此就不能实现那些相比于燃煤的火力发电厂的 温室气体减排。就单个项目而言,这样的申请和对申请的肯定性判断可能并没有问题。但是,截至 2007 年底,中国全部的 24 个自 2005 年以来开始建设的联 合循环燃气轮机发电厂项目都参加了清洁发展机制,都主张没有清洁发展机制的特殊资助,它们就不会被建设起来(Wara, 2008)。这是一种全行业参加清洁发展机制的情况,与清洁发展机制以项目为基础进行的初衷很不一致。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中的投资方和接受投资方也分别是 CERs 的买方和卖 方,它们在获得 CERs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