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粮食局防汛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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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江油市粮食局防汛应急预案 江油市粮食局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粮食系统防汛工作, 提高系统内防汛救灾能力和统一指挥协调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性洪涝灾害时,使事故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及储备粮等财产的安全。 1.2 编制依据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自 1998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2005 年 7 月 15 日修订稿;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 自 2003 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自 20

2、05 年 4 月17 日起施行;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自 2006 年 1 月 11 日起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自2006 年 8 月发布; 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6 年 11 月发布。 21.3 适用范围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系统机关、 企业遭遇突发性洪涝灾害和暴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威胁库存粮油安全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临江靠河的易发生江河水患, 地处低洼和仓房水位较低的易发生渍涝灾害,靠山的易遭遇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钢板仓罩棚等设施设备易遭受暴风雨雪袭击。 1.4 工作原则 1.4.11.4 工作原则 1

3、.4.1 按照“以防为主、措施配套、安全防范、万无一失”的要求,努力做好库存粮油防汛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防汛水平,确保库存粮油安全度汛。 1.4.21.4.2 防汛工作实行粮食局、国有粮食企业两级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负责。 1.4.31.4.3 防汛以确保人身和库存粮油安全为首要目标,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 1.4.41.4.4 防汛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 坚持因地制宜, 因库 (站)而异,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1.4.51.4.5 属地管理,整合资源。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其指导和协调作用,实行全员

4、参与,干群结合,平战结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3粮食系统防汛应急体系包括市局应急指挥部、 国有粮食企业应急领导小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市局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局局长万承金担任,副总指挥由副局长杨金成担任,指挥中心成员由局机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各国有粮食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防汛抢险队、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防汛抢险队由副局长杨金成担任队长,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机关和企业的抢险队进行前线抗洪抢险;后勤保障组由副局长李云乾、纪委书记曾志君担任组长,负责全系统抢险物资的

5、调运,必要时,请求政府调部队支援;通讯联络组由副局长李焱担任组长,负责与防汛指挥部门和下属企业联系、协调并随时和前线抗洪抢险队保持联络。 2.22.2 各级组织指挥体系职责 2.2.12.2.1 市局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宣传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和完善全系统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研究分析全系统防汛形势,及时发布汛情预警信息,并督促国有粮食企业搞好预防预警工作。 (3)组织开展本系统防汛工作和预案落实情况检查,及时提出加强防汛工作薄弱环节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并4督促整改。 (4)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确保遭遇

6、洪涝灾害时得到有力援助。 (5)出现灾情自行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程序及时上报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6)组织或协助组织重大洪涝和暴风雨雪等自然灾害的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7)定期收集掌握系统内防汛工作状况并上报。 (8)负责本系统的灾后重建工作。 2.2.22.2.2 国有粮食企业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粮食局有关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 (2)制定本单位防汛工作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落实。 (3)组织成立防汛应急组织机构和抢险救灾队伍,开展防汛常识培训和抢险救灾预案演练。 (4)提前准备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并

7、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确保遭遇洪涝灾害时得到有力援助。 (6)出现汛情自行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程序及时上报情况。 5(7)组织或协助组织指挥重大汛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8)负责本单位的灾后重建工作。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汛期及时从气象、水文部门了解全省灾害性天气的预报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送应急指挥部成员,同时通过各种信息渠道通告各国有粮食企业。 3.1.23.1.2 国有粮食企业应加强与当地气象和防汛指挥机构的联系,及时掌

8、握当地雨情、水情以及大河、水库的堤防、涵洞等工程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灾和暴风雨雪灾害,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局,同时通报全体企业职工知晓。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员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抢险组织机构,落实防汛抢险责任人和防汛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国有粮食企业组建抢险突击队、抢险通讯队、安全保卫队、后勤服务队、救护队等,并配备防汛抢险应急技术指导组。 (3)预防特点。根据设施设备特点确定防洪特点,屋6面

9、防漏雨,门窗防飘雨,风口、仓门防进水,墙脚、门缝防渗水,供电系统防短路,粮情测控系统防雷击,钢板仓、机械罩棚防暴风雪。 (4)预防重点。明确重点防洪区域、位置和时间。 (5)现场处置方案准备。根据不同区域,分别修订完善防洪防御现场处置方案,主动应对各种情况引发的洪涝灾害。 (6)坚持值班制度。在汛期,市局安排值班,国有粮油企业要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汛情紧急期要加强夜间巡逻制度。 3.2.2 江河洪水预警 3.2.2 江河洪水预警 当所处江河、 水库即将出现洪水时, 要加强与当地水文、气象和防汛指挥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大河、水库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确定洪水预警区

10、域、级别。 3.2.3 渍涝灾害预警 3.2.3 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 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企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发布渍涝信息,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或组织低洼地区国有粮食企业及时转移储粮、化学药剂等重要物资。 3.2.4 山洪灾害预警 3.2.4 山洪灾害预警 7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的粮食企业, 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加强与当地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掌握预报警报。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划定易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区域和范围,落实加固或排险措施,一定区域内修筑挡洪墙。制

11、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企业职工和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 并报本地防汛指挥机构, 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 暴风雨雪灾害预警 3.2.5 暴风雨雪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暴风雨或暴雪时, 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国有粮食企业暴风雨雪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发布暴风雨雪信息,并做好预防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或组织该地区企业加强巡视,做好预防,必要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 3.2.6 预警行动 3.2.6 预警行动 汛期到来之前, 对可能遭受洪水威胁的库点要修筑防范重大汛情的泄洪通道,修缮仓房屋面、地面和地下以及库外排水系

12、统,及时疏通排水沟(下水管道) ,密封仓门、通风口,仓门内设置防洪墙,加固护坡,对钢板仓、罩棚顶部积雪及时清除。 3.3 预警解除 3.3 预警解除 汛情威胁消除后,防汛机构要及时发布预警解除指令。 84 应急响应 4 应急响应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 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洪涝灾害发生后,国有粮食企业的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市局和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 应急报告 4.1.1 报告程序 4.1 应急报告 4.1.1 报告程序 国有粮食企业向市局应急指挥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市局向市政府

13、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对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毁的灾情,应立即上报。 4.1.2 报告内容 4.1.2 报告内容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库存粮食和人身财产等方面的损失情况,以及事态发展和现场处置情况。 4.1.3 报告要求 4.1.3 报告要求 (1)汛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各级防汛应急指挥机构处理。 (2)信息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时跟踪上报。 (3)属一般性汛情、险情、灾情,由国有粮食企业的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处理,事后上报市局。凡因险情、灾情较9重,一时难以处理

14、,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要及时按程序上报。 4.2 指挥和调度 4.2.14.2 指挥和调度 4.2.1 国有粮食企业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各抢险队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2.24.2.2 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市局的应急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 4.3 抢险救灾 4.3.1 4.3 抢险救灾 4.3.1 出现洪水灾害或发生重大险情后,国有粮食企业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与相关部门联系。 4.3.24.3.2 粮油企业防汛领导

15、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启动相应预案并提出紧急处置措施。 4.3.34.3.3 防汛领导小组应迅速调集本单位的资源和力量,组织全体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4.3.44.3.4 处置洪水灾害和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 各抢险队伍应各司其职, 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4 紧急控制 4.4 紧急控制 出现洪水灾害后, 国有粮食企业防汛领导小组可根据事10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5 应急结束 4.5 应急结束 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响应级

16、别由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5 应急保障 5.1 应急队伍保障 5 应急保障 5.1 应急队伍保障 国有粮食企业所有人员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5.2 通信与信息保障 5.2 通信与信息保障 防汛应急指挥部确保信息畅通。公布防汛值班电话,保证汛期通信畅通。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成员的手机在汛期必须24 小时保持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5.3 物资保障 5.3 物资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每个国有粮食企业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备防洪抢险需要,一般需要准备的防洪抢险物资有:管道疏通机、潜水泵、自带发电装置的抽水机、应急照明灯、手电筒、麻袋(500条) 、编织袋(3000 条) 、砂袋、防水布、塑料薄膜、铁铲、安全帽、救生衣、雨衣、雨靴等。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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