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课件 专利权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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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v v第十一章 专利权的主体 v【思考与练习】v1何谓发明人或者设计人?v2何谓非职务发明创造?v3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及分类是什么?v4外国人在我国如何申请专利? v第一节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v一、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v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的规定,专利法 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 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是指发明的完成 者,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新的技术方案 的人;设计人是指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完成人。 v 专利法上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必须是直接参加发 明创造的人且对发明创造的实质特点有创造性贡献 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发明人

2、或者设计人 处于核心地位,因为发明人和设计人是一切发明创 造的源泉,是这一无形财产的创造者。v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 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 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细则13 条)v非职务发明创造,指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不 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 造. v专利法第6条第二款规定:“非职务发明创造,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 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专利法 第7条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 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v二、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v 由

3、二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合作研究,设计 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共同发明创造。根据我国 专利法第8条规定,除另有协议的以外, 就共同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 共同完成的单位或个人,专利申请被批准后 ,申请的单位或个人为专利权人。 v三、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v是指一个单位或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 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 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 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 ,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v四、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继受 人v权利继受人包括权利继承人和权利受让人。专利 法第10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

4、者个人向外国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 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v第二节 职务发明创造人所在的单位v一、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v第6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 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 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v(一)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v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本单位分配给工作人员的任 务。根据我国专利法细则第12条的规定“执行本 单位的任务所完

5、成的发明创造” 包括: v(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本职工作是 单位分配给工作人员的职务范围内的工作,不是指 单位的全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v(2)履行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交付的本 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v(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 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 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v(二) 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 的发明创造v本单位指固定的工作单位,也包括临时工作单位。 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 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对 于什么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我

6、国 专利法未作规定,学界一般认为,在完成发明创造 的过程中,如果利用了本单位的全部或者大部分物 质技术条件的就为主要利用,应当是职务发明创造 。 v二、职务发 明创造人所在单位的权利v我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 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 利权人。”应当说明的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 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通 过合同的形式与单位约定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 利和专利权的归属。适用“合同优先原则”,。v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 虽然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但完成 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仍享有一 定的权利。这些权利主

7、要有:v(1)发明人和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精神 奖励的权利,即有权在专利申请文件及有关 专利文献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并 有权享受荣誉和精神奖励。v(2)取得物质奖励与获得报酬的权利。(16 条;细则76-78条)v三、单位与个人约定职务发明创造归属v专利法第六条第三款 v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 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v注意:关于国家投资完成的发明创造权利归属问题值得研讨 !草案中有主张队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外,申请权属于 科研单位;获得专利后国务院主管部门和省级政府报国务院 批准后,可决定在批准范

8、围推广的建议未被采纳。该问题还 应进一步研究!v 第三节 外国人v一、外国人的概念v狭义的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无国 籍人;广义的外国人还包括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 组织。由于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的特征,因此一项技 术要在外国受到保护必须依照该国专利法申请专利 。这就产生了国际间的专利申请问题。目前,世界 上没有一个国家在其专利法中明文规定不允许外国 人申请专利;相反,在实体权利方面,大多数国家 都给予外国人以国民待遇。 v二、外国人的类型v(一)在我国境内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v在我国境内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是指 在我国境内长期居住、生活、工作的外国自然人和 在我国境内

9、设有机构、长期经营的外国企业或者其 他外国组织。根据专利法第18条的规定,他们 享有与我国公民一样的待遇。可以自己申请专利和 办理其他专利事务时,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办理。其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享有与我国专利权人 同等的权利。v(二)在我国境内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 人 v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 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 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v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 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 理。v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 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 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 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 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 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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