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收课件_(17)

上传人:woxinch****an2018 文档编号:45250571 上传时间:2018-06-15 格式:PPT 页数:83 大小:1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税收课件_(17)_第1页
第1页 / 共83页
国家税收课件_(17)_第2页
第2页 / 共83页
国家税收课件_(17)_第3页
第3页 / 共83页
国家税收课件_(17)_第4页
第4页 / 共83页
国家税收课件_(17)_第5页
第5页 / 共8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家税收课件_(17)》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税收课件_(17)(8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18章 税收征管制度 本章要点 税收征管概述 税收征管理论 我国税收征管第1节 税收征管概述 一、税收征管概念 (一)概念及理解 税收征收管理是指税务部门代表国家 行使执法权,指导纳税人依法履行纳 税义务,并对税收活动进行计划、组 织、协调、控制与监督的过程。税收 征管制度则是把税收征管活动法制化 和制度化。理解税收征管概念要点为 :(1)税收征管的主体是国家 国家被称为广义征税人。 各级税务部门称为狭义征税 人或征税人(2)税收征管的对象是税收活 动 税收征管不是管人,而是管 理与税收有关的活动。 凡是与税收活动相关的单位 与个人可以成为税收征管所 要涉及的对象,但税收征管 管理的不是单位

2、或人。(3)税收征管的依据是税收法 律 税收征管的主要任务是实现依 法赋予的税收执法权,因此法 律是税收征的基本依据。 税收征管依据的法律主要有: 税收基本法、税收征管 法和税收单行法。(4)税收征管活动存在信息不 对称 征税人不知道纳税人信息、纳税人 不知道征税人信息。 征税活动中信息的不对称对征纳博 弈产生重要影响,征纳双方都存在 使用信息优势获取信息租金的可能 双方合谋损害国家利益,造成税收 流失。(5)税收征管活动是一个不对 等的博弈活动 税收征管活动涉及三方当事人:政 府、税务部门和纳税人。 政府与税务部门之间为委托代表关 系 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为征纳关系 政府与纳税人之间为委托代

3、表关系 。 三方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等的。(二)税收征管目的 税收征管是税收管理的核心,在整个 税收管理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1)取得税收收入。 (2)贯彻国家政策。 (3)实现调控功能。 (4)监督经济运行。 (5)增加公民纳税意识。(三)税收征管基本内容 (1)税务登记。 主要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2)账簿及凭证管理。 (3)纳税申报。 按申报时间,可以将纳税申报分为正常申报与延期申报;按申报方式可 以分为窗口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和其他申报。 (4)税款征收。 主要包括自主申报、代扣代缴、委托征收、核定征收和强制征收五种方 法。 (5)税务检查。 检查的形式有静

4、态检查、与动态检查。 (6)复议与诉讼。(四)税收服务 各个国家税收服务的具体内 容存在较大差异,但总体来 说包括以下部分: (1)税收宣传。 (2)税收咨询服务。 (3)纳税申报服务。二、税收征管模式 (一)税收征管模式概念 税收征管模式是指为了实现税收征 管目的,税收部门在税收征管活动 中所采用的征管具体形式、方法和 措施。 对税收管理形式和税收管理方法的 规定通常是税收征管模式的主要标 志。(二)税收征管模式类型 按税款征收形式不同 源泉扣缴方式、委托代征方式和自主申报方式 ; 按对电子计算机的依赖程度 , 人工征税、人机结合、电子税收方式。(1)源泉扣缴模式 优点是便于控制税源,征税效

5、 率较高,征管费用较低。 缺点是不便于进行综合课税, 不能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 行必要的调整,难以实施税收 优惠政策,容易出现不公平课 税现象。(2)委托代征模式 委托代征模式将征税权的再次进行 委托代理,引进大的量的非专业化 征税单位或个,可以增加征税服务 的竞争,提高征税效率; 同时也可能导致进一步的道德风险 ,出现更大范围的税收流失与社会 不公。(3)自主申报模式 优点是国家便于实施综合课税 和税收优惠, 缺点是不便于控制税源,并将 大大增加税务部门的工作量, 增加征税成本,如果稽查不力 ,还可能出现大规模的偷漏税 现象。(4)人工征税与电子税务模式 人工征税模式是指税务部门征 税工作

6、,包括税务登记、税款 征收、税收检查等工作主要以 人工为主 电子税收模式则主要以电子计 算机为主要征税模式,而人机 结合模式则介于两者之间。(三)制约税收征管模式选择的 因素 税收管理模式选择主要受征税技术、管理水平、 职能目标约束。 如果征税技术水平越高、管理水平越高,那么就 越可以采取自主申报、电子税务征税模式,反之 ,则多采用源泉扣缴与人工征税模式。 职能目标也对征管模式产生影响,例如,如果政 府征税仅限于取得财政收入,那么多采用源泉扣 缴、委托代征;如果政府在征税的同时,还需要 实施公平目标,则采取自主申报更方便。第2节 税收征管理论 税收遵从理论 柠檬模型及应用 征纳博弈模型及应用一

7、、税收遵从理论简介 税收遵从的研究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 代的美国,是以研究偷逃税为起点的 。阿林厄姆和桑德姆在1972年建立了 -模型,其理论基础是贝克尔( Becker,1968)关于犯罪经济学的研究 和阿罗(Arrow,1970)关于风险和不 确定性经济学。税收遵从研究的一个 重要进展是引入了行为学、心理学和 社会学等学科理论与研究方法(一)期望理论(Prospect Theory) 期望理论是丹尼尔卡恩曼(D.Kahneman )与他的合作者特维尔斯基(A.Tversky)提 出的。他们把心理学分析法与经济学研究 结合在一起,通过大量实验发现人类决策 具有不确定性。 期望理论提出了人类行为

8、的确定性效应、 表述性效应、参照水平和分离性效应。 假如税制简明易于遵守,并且逃税的或有损失十分巨大,纳税人就易于做出遵从 税法的选择;反之,纳税人极有可能选择逃税。表述性效应是指决策受到表述形 式的影响。 如果逃税者屡屡成功,那么会助长其风险偏好,重复逃税行为,相反,逃税者就 会被强化为风险厌恶者,逃税现象会受抑制。(二)威慑理论(Deterrence Theory) 威慑理论主要研究惩罚对非 法或非期望行为的威慑作用 。 威慑可以分为两种:一般威慑和特定威慑。 Scott和Grasmick发现偷逃税与逃税者对相应 惩罚的理解存在强烈的关联,当惩罚的威胁提 高,偷税的倾向降低。(三)认知结构

9、理论(Cognitive Structure) 认知结构理论主要研究税收 遵从的态度影响意图,并最 终影响纳税行为。 目前税收认知结构理论还不 够完善。(四)代理理论(Agent Theory) 代理理论研究代理人根据委 托人的要求,努力运用技能 以谋求委托人的利益。 由于信息不对称,使委托代理合同的实施依赖 代理人的“道德自律”。 存在两层委托代理关系:纳税人与税务代理人 、税务代理人与征税人。二、柠檬模型及应用 (一)柠檬模型 阿克劳夫(Akerlof,1970) 的柠檬模型(lemons model)。(二)柠檬模型的应用 以应纳税额为例,如果纳税人能确定自己 的应纳税额,而征税人对纳税

10、人的应纳税 额T只有一个区间a,b估计,那么征税人以 期望值ET要求纳税人完税。这时凡是应纳 税额ET的纳税人都会同意征税人的提议 ,而凡是应纳税额1/(n+1)时纳税人选择 “不偷税”;当x1/(n+1)纳税人的最优 策略是:“偷税”。因此在同样理性的 征税人的前提下,理性的纳税人最优 策略是:“诚信纳税”。纳税人对“偷税”被“发现”的可能性 的估计决定了纳税人的策略选择 纳税人对“偷税”被“发现”的可能性有一个主观的 估计,当纳税人估计“偷税”被发现的可能性大于 X*=1/(n+1)时,纳税人选择“不偷税”,否则相反 。国家对征税人有没有激励与“税收流失”有极大 关系。如若缺乏激励,税收将

11、出现巨大流失。征 税人能力与税收流失有密切关系。在复杂的征纳 博弈中,如果税务机关征税能力较低,那么纳税 人就不会选择“诚信纳税”。在国家税收制度方面 ,惩罚倍数决定税收流失的大小,固定处罚倍数 有助于减少税收流失。第3节 我国税收征管 一、我国税收征管一般规定 (一)主要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主要目标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 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 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 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 征管法。但海关、财政部 门征收的税费不适用征管 法。(三)法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1)主管部门 征

12、管法规定,国务院税务 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 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 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 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 征收管理。(2)相关单位职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 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 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 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 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 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 职务。(3)税务机关职责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 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 、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

13、。税务人员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 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 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 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 督。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 和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 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 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 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职责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

14、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有关的信息。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 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 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 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 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做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 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 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 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 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15、。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二、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 账簿、发票及凭证管理 纳税申报(一)税务登记 开业登记 变更注销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1)开业登记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 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 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 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 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 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其他纳税人 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 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 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 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 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 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 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 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3)停业复业登记 必须在停业复业前向税务机 关提出停业复业登记。(二)账簿、发票及凭证管理 账簿设置管理 核算办法报送管理 账簿保管 发票管理 税控装置管理(1)账簿设置管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 关法律、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