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格审核管理制度(药品连锁GSP制度)

上传人:nt****6 文档编号:45224717 上传时间:2018-06-15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25.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13、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格审核管理制度(药品连锁GSP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3、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格审核管理制度(药品连锁GSP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3、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格审核管理制度(药品连锁GSP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1唐唐山山市市德德康康医医药药连连锁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质质量量管管理理制制度度供供货单货单位位销销售人售人员资员资格格审审核管理制度核管理制度1、目的:、目的:严把购进药品质量关,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药品。2、依据:、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 药品流通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制度。3、范、范围围: :适用于对首营企业的合法资格、质量信誉和首营品种合法性、质量可靠性的审核工作。4、 、责责任者:任者:采购部、质管部、质量负责人。5、 、规规定内容定内容5.1 采购部应将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的证明材料报质量管理部,经质量管理部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展业

2、务。5.2 在发生首营业务、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更换时,应进行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核。采购人员索取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质文件。填写首营企业评审表中供货方人员情况报质管部审批。5.3 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文件5.3.1 加盖本企业公章原印章的法人授权书原件。5.3.2 授权书原件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5.3.3 授权品种、地域和期限应与销售人员的业务活动时间、供货单位经营范围一致,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应与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内容一致;5.3.4 采购员应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5.4. 采购员应在法人委托授权书规定的期限、业务范围内与供货方销售人员开展文件名称: :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格审核管理制度编号:DK-QM-013-2015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审定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制定原因:根据 GSP 管理规范要求版本号:A/022唐唐山山市市德德康康医医药药连连锁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质质量量管管理理制制度度业务。资质到期前 30 天计算机系统预警提示,委托书到期失效时,系统将自动拦截采购订单,直至采购提供最新供货方销售人员委托书,质量管理员进行数据更新后系统方可开展业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