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网:劳动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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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管理第一节 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劳动关系管理的体系n第一节: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n第二节:集体合同制度n第三节: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n第四节:企业民主管理制度n第五节:工作时间与最低工资制度n第六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n劳动关系的含义:n通常是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n提问:劳动关系何时开始建立起来的?n答:劳动合同生效不同于劳动关系建立。n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是实际提供劳动! !n不论劳动者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另外 ,在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上,劳动合同应当在 用工之日或用工之前签订。另外,对未及时

2、签约的,法律要求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案例:n家庭雇佣关系是否适用劳动法n案情:李某有一个3岁小孩,因无人照管,从 保姆市场雇佣保姆于某,月薪600元。后双方 产生纠纷,李某解雇了于某,但拖欠于某薪金 1200元,于某申请仲裁。但仲裁机构以其纠纷 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不受理其仲裁请求。于某 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偿付拖欠于 某的薪金1200元。n问:保姆起诉,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还是由 法院受理?n答案:根据劳动部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 项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和 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 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

3、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 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可见,家庭保姆n与其雇主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也不属 于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仲裁机 构裁决不予受理于某的申诉正确。但它属于民事案件 之劳务纠纷,法院可以受理的。n保姆的工作关系为什么不适用劳动法的调整?n解答: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签的是服务合同,而不是 劳动合同。保姆与雇主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法 律关系,属于我国民法通则调整的范围,不适用 劳动法。n虽然保姆的工作也是付出劳动,领取劳动报酬,但他 们住在雇主家,工作时间不确定,其劳动性质决定保 姆不能享受国家法律规定中的节假日给200300 加班费的待遇。n即使不住在雇

4、主家,虽有劳动供给、报 酬支付的关系,但他们和雇主也不构成 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所以不属于 劳动法的调整范围。n而且我国宪法中将“劳动者”的范围限 定在“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中, 劳动法亦据此限定。n有人指出,劳务关系并非一个严格的法 学术语,无论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受雇人提供的都是劳务,甚至少数劳动 关系中也有劳务的存在。劳务关系主要 存在于雇佣合同中。劳务关系大部分指 的是雇佣关系如聘请家庭保姆、聘请钟 点工,一部分指的是承揽关系如复印、 修理,极少部分包括在劳动合同中。但 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大量使用这个词语 。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

5、释第9-11条。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 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 意或者重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 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 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 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 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 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定作 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 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n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

6、员 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 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 任,可以向第三人追偿。n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 ,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 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 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n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 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n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 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 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告知其按的规定处理。n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 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

7、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 院应予支持。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n劳动法律关系n 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雇员与 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 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与劳动关系的最主要区别 在于劳动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意志。n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2.劳动法律关系是双务关系(雇员和雇主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既 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 3.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n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雇主、雇员) 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义务) 3.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

8、动法律关系所要达到的结果和 目的)n劳动法律事实 1.劳动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劳动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具有一定法律后果的活 动。:合法行为、违约行为、行政行为、仲裁行为。 。 2.劳动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管意志为转移,能够引 起一定劳动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企业破产、劳动者 伤残、死亡、战争。n我国劳动法律对于适用范围实行双重界定先界 定用人单位范围,再界定劳动者范围。劳动者 要得到劳动法保护必须满足双重标准,即个人 要属于法律界定的劳动者范围,同时所工作的 单位也要属于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范围。劳 动合同法第二条既是对法律适用范围的规定 ,也是对劳动合同主体的规定

9、。用人单位和劳 动者符合法定主体资格是建立标准劳动关系的 前提。n1.劳动者及其团体n1)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包括四层含义:A他是被 录用(雇佣)的人员;B他是在用人单位管理 下从事劳动的人员;C他是以工资为劳动收入 的人员;D定的某种或者某几种人员不属于劳 动者(如国家公务人员、军事人员、农业工人 、家庭佣人等)。n总之,劳动者就是由用人单位所录用(雇佣) 并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以获取工资收入 的法定范围内的人员n在劳动关系缔结之前,双方是平等主体,而劳 动法律关系缔结就转变为隶属型主体了。n被告曹某介绍原告徐某(15岁少年)到赵某开办 的个体家具厂工作。2002年1月21日上午,徐某 在工

10、作时左手不慎碰到正在高速运转的电锯,手 掌当即断裂。徐某住院治疗14天,支出医疗费 2978元。经司法鉴定,徐某左手为多发性肌键断 离、指骨骨折、神经和血管损伤,虽住院和经及 时手术治疗,仍有部分功能丧失,已构成六级伤 残。n问:1. 什么是童工?什么是劳动法主体?n2. 哪些单位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n3. 对于童工案件有何其他规定?n答案:n1. 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与单位或者个人发 生 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 劳动的少年儿童。劳动法主体是劳动关系的参加 者,即在劳动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 一方是劳动者或工会,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 动者 必须同时

11、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16周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具有两个能力,不能 成为其主 体。n 2.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未成年人 的监护 人同意,履行审批手续,保障其接受义务 教育的权 利,可以招用不满16岁者。 n3.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12 月1 日)规定: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 成年人介 绍就业的,每介绍一人罚款5000元 ;使用不满14周 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 亡或严重伤残的,追究 刑事责任。n本案,法院应该认定为工伤,判决雇主赵某一 次性 给予徐某伤残赔偿。因为禁止使用童工 规定规 定,童工伤残的,用人单位一次性赔 偿伤残童工, 赔偿金额按照国家

12、工伤保险的有 关规定计算。 n徐某及其监护人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劳 动仲 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认定为工伤,并获 得一次性 因工伤残赔偿。 n劳动者的资格 n劳合法没有专门对劳动者的法律资格进行界定,概 括 起来有两个标准:年龄标准和身份标准。n1 年龄标准分为就业年龄和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招 用 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建 立劳 动关系,对于二者争议处理有三种不同方式: 按照民 事争议处理、按照劳动争议处理、部分按照 劳动标准 处理。体现出法律的漏洞。 n 2 身份标准指某些人虽然达到了就业年龄,但是身 份 特殊不能成为劳动合同主体:如已经签有劳动合 同的 劳动者,在校学生等

13、。 n用人单位资格 n A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有三类用人单位直 接适 用劳动合同法:其一,企业;其二, 个体经济 组织;其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 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 民个人利用非国有 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 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 织,如民办学校、民办 医院、民办图书馆等。 n 当然,不局限于上述三种,注意“等组织“的表 述。 n可见,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将民办非 企业 的劳动者纳入直接适用范围。n案例:某幼儿园是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两 名女 教师因怀孕不能上班,园方遂予以解雇。n 问:民办非企业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用人 单 位,其中的劳动者可否享受劳动法给

14、予劳动 者的保 护?n答案是肯定的,本案如果发生在新法实施以后 ,属 于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 n部分用人单位只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 系 的,才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n 其一,国家机关;其二,事业单位,是 以公 益为目的的组织,另外参见劳动合 同法第96 条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度实 行聘用制,如 果法律等未对此特别规定 的,则适用劳动合 同法;其三,社会团 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 织。 n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将至少适用三 种法 律:第一种为公务员法;第二种为国 务院聘用 制规定,只有国务院;第三,依照 劳动合同法 执行。n案例:段某诉深圳市某中等专业学校案,该学 校即 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双方

15、签订的是聘用协 议书,段 某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 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n但是教师与公办学校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一直 存在 争议,一般不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也不属 于公务员 或者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人员。 n非法用工单位,见劳动合同法第93条,所谓非法用工 单 位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 ;被依法 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 n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参见无照经营查 处取缔 办法第4条、第14条)招用劳动者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是一 种违法行为,一方面要承担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在非法用工 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依法得到保护 :给予劳动报酬、经济补 偿、赔偿金

16、,还要赔偿损失 。该费用由非法用工单位或其出 资人支付。 n 案例:山西黑砖窑事件。劳合法加重了非法用工单位 的法律 责任。 n个人承包,劳合法第94条,个人承包违反劳 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的,给劳动者造成 损 害的,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与 承包 的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民法上 的连带 责任制度。n案例:林某诉某仓储公司应承担受委 托为其所 雇雇工的工伤赔偿责任案。该案涉 及到劳动关 系与雇佣关系、承揽关系以及劳 务关系之间的 区别。本案也不属于“个人承 包“。 (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n1.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 系主 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n2.劳动者的权利如下:平等就业和选择 职业 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 息和休假 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 护的权利、接 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 利的权利、提请劳动 争议处理的权利,其他 法定权利。 n具体来讲,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劳动者负有 将其 劳动力交给用人单位使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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