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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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 2012 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一、学校简介:广州美术学院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1953 年由广东华南文艺学院、湖北中南文艺学院和广西艺术专科学校等三校合并而成立的中南美术专科学校是其前身。1958 年学校南迁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并开始招收本科生。曾为国家文化部部属高校,现为广东省省属高校。三、三、20122012 年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年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1、2012 年我校在广东省外计划招生 300 名(最终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改委审定为准) ,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省,但在每个省份录取的人数最多不超过省

2、外招生总计划的 20%,同时,适当兼顾边远省份和地区的考生。外省考生须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考试规定报名及考试。2、就读我校各专业的学生,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我校毕业证书,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报考绘画(书法篆刻)专业方向考生一律在我校昌岗校区考点报名、考试。报考绘画(书法篆刻)专业方向考生一律在我校昌岗校区考点报名、考试。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专业及高等艺术院校附中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3、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4、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

3、无色盲或色弱者。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者;(4)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度不得报考者;(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者。五、报名办法五、报名办法我校 2012 年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考我校绘画(书法篆刻)专业方向考生无须网上预报名,直接到我校昌岗校区现场报名。1、网上预报名:申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请登录 http:/www.mei-,进入九大美院专业考试联合报名系统,进行专业考试报名。考生请务必如实填写各项报名

4、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按“保存”键后,选择“下一步” ,进入“院校列表” ,选择“广州美术学院”报名,取得网报编号,凭此编号在所选定考点现场报名确认时段内确认。我校网上预报名时间:2012 年 1 月 5 日2012 年 2 月 2 日。2、现场确认:网上预报名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报名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及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因要现场摄像,考生须本人亲自报名确认,不能代报。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资料:(1)考生,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参加省艺术统考的准考证或统考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4、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校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专业准考证须加盖我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5、报名考试费:按广东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6、确实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在各考点现场报名。7、港澳台侨考生报名及考试时间和方法见本简章“十、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十、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录取办法” 。 六、专业考试六、专业考试(一)考试纪律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广州美术学院考生须知和广州美术学院考场规则 ,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2严禁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

6、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二)考试时间、地点1、报考我校绘画(书法篆刻)专业方向的考生,集中到我校昌岗校区参加专业考试。2、报考我校其它各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办法如下:(1) 、我校在桂林、南昌、成都、长沙、无锡、武汉、郑州、北京、兰州、沈阳、青岛、河北等地设有考点。考生(不含广东省)可就近选择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各省招办若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 。广东省考生不得在广东省外考点报考,非广东省考生不能在广东省内考点报考,违反规定,我校有权取消考生成绩,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2) 、广东省考生考点安排:七、

7、录取七、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级艺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本科院校录取(未组织艺术统考或对考生报考 31 所独立院校另做规定的省份除外;报考生源所在地省级艺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 。报考我校除美术学(美术教育) 、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文科类)以外各专业,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第 21 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

8、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录取原则和办法:1、外省:(1) 、我校各专业文理兼招。(2) 、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类)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艺术类)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英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成绩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择优录取。(3) 、除美术学(美术史)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外的各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英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9、(4) 、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5) 、单考专业成绩在 260(含 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2、广东省:(1) 、我校各专业文理兼招。(2) 、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 ,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

10、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3) 、报考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类)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艺术类) ,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英语单科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文化成绩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报考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文科类) ,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广东省第二批本科文科分数线,从普通文科类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3) 、报考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英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11、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4) 、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5) 、单考专业成绩在 260(含 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八、学费、住宿费标准八、学费、住宿费标准2012 级新生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物价局下达的新文件执行。1、学费:美术学(美术史)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学费暂定为每

12、学年8000 元,其他各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 10000 元,均不含住宿费。2、住宿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核准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住宿费标准,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 1500 元;留学生公寓双人间每生每学年 9000 元,单人间每生每学年 15000 元。*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教育部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学生在,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校期间应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拖欠的义务。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学费、住宿费,请考

13、生报考时慎重考虑。九、奖、贷学金等措施九、奖、贷学金等措施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包括: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等级金额由 1000 元至 8000 元,奖励面约 30%。2、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报到入学。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 6000 元。4、勤工助学:学校

14、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每月最高可获得 500 元酬金) 。5、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故而遭遇特别经济困难可申请学校发放一次性特困补助,特困学生在读期间也可申请特困生活补助。6、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特大灾害,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7、分期缓缴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分期缴交学费,一年内缴清。8、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现已设立杨之光励志奖学金,鸥洋油画助学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学术论文奖学金,曹崇恩励志奖学金,梁容(梁世雄、容璞)励志奖学金,黎明、黄咏贤中国画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镇泰奖学金,香港道教玄宫助学金,许钦松创

15、作奖学金、黎明雕塑创作奖学金、凤凰艺术奖学金、严彪油画助学金、星星艺术奖学金、志诚艺术奖学金、祁泽湖助学金等近 20 项。奖助学金额:每生 2000 元至 15000 元。9、国家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3000 至 8000 元。十、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十、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1、我校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2、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属于 2012 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届考生或高级程度会考应届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第 3 级,数学科、通

16、识教育科达第2 级,可免文化考试填报我校,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材料组织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达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3、凡不符合第 2 条所述条件的香港地区考生及华侨、澳门地区、台湾省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 (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 ) ,以及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在文化成绩、英语单科及专业成绩过我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由我校根据综合分(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按其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有关文化联考信息,可咨询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 69 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38627826) 。3、专业考试(含香港地区免试招生专业加试)(1) 专业考试报名费:600 港元/生(2)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3 月(详情请咨询各考点,台湾和华侨考生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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