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学 第十六章量刑

上传人:woxinch****an2018 文档编号:45187990 上传时间:2018-06-15 格式:PPT 页数:46 大小:5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罚学 第十六章量刑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刑罚学 第十六章量刑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刑罚学 第十六章量刑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刑罚学 第十六章量刑_第4页
第4页 / 共46页
刑罚学 第十六章量刑_第5页
第5页 / 共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刑罚学 第十六章量刑》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罚学 第十六章量刑(4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刑罚的制定(刑罚体系和种类)刑罚的制定(刑罚体系和种类)刑罚的裁量:量刑原则、量刑情节刑罚的裁量:量刑原则、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累犯;自首;立功;刑罚论刑罚论 数罪并罚;缓刑;数罪并罚;缓刑; (基础理论)(基础理论)刑罚的执行:减刑、假释刑罚的执行:减刑、假释刑罚的消灭:时效、赦免刑罚的消灭:时效、赦免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刑罚的裁量刑罚的裁量教学目标:理解量刑的基本原理教学目标:理解量刑的基本原理掌握量刑制度的运用掌握量刑制度的运用 【重点重点】量刑情节;自首;立功;缓刑量刑情节;自首;立功;缓刑 【难点难点】累犯;数罪并罚累犯;数罪并罚第一节第一节 量刑概述量刑概述一、量刑的概念及特

2、征一、量刑的概念及特征量刑,指人民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量刑,指人民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 责任的轻重,在定罪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责任的轻重,在定罪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 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判处何种刑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判处何种刑 度的刑罚以及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度的刑罚以及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1 1)量刑的主体)量刑的主体 (2 2)量刑的对象)量刑的对象 (3 3)定罪是量刑的前提)定罪是量刑的前提 (4 4)刑事责任是量刑的根据)刑事责任是量刑的根据 (5 5)量刑的任务)量刑的任务 二、量刑的原则二、量刑的原则1 1、量刑以

3、犯罪事实为根据、量刑以犯罪事实为根据2 2、量刑以刑法规定为准绳、量刑以刑法规定为准绳三、量刑情节三、量刑情节1 1、以刑法是否明文规定为标准、以刑法是否明文规定为标准命令性情节(应当)总则性情节命令性情节(应当)总则性情节法定情节法定情节 授权性情节(可以)分则性情节授权性情节(可以)分则性情节酌定情节2 2、以影响处罚宽严的方向为标准、以影响处罚宽严的方向为标准从严情节:从重、加重从严情节:从重、加重 从宽情节:从轻、减轻、免除从宽情节:从轻、减轻、免除3 3、以在刑法中的位置为标准、以在刑法中的位置为标准总则性情节总则性情节分则性情节分则性情节 4 4、以功能的单复为标准、以功能的单复为

4、标准单功能情节单功能情节多功能情节多功能情节四、量刑情节的适用四、量刑情节的适用1 1、从轻、减轻、免除、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从轻、减轻、免除、从重处罚情节的适用。 2 2、多功能情节的适用、多功能情节的适用从某一量刑情节所包含的从某一量刑情节所包含的 功能中选择一种具体的功能功能中选择一种具体的功能 3 3、数个情节的竞合、数个情节的竞合 1、 假如甲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下列关于量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法官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判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刑,就属于从重处罚;如果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属于从轻处罚 B法官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判处3年有期徒刑时

5、,属于从轻处 罚与减轻处罚的竞合 C由于甲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法官 不得对犯甲罪的被告人宣告缓刑 D如果犯甲罪的被告人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 法官就不能判处低于3年有期徒刑的刑罚,除非根据案件 的特殊情况,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节第二节 量刑制度量刑制度一、累犯一、累犯 1 1、概念: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概念: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在法定期限内再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在法定期限内再 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2 2、累犯的分类、累犯的分类 (1 1)一般累犯)一般累犯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6、刑罚的,刑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 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 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的犯罪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的犯罪人, 是累犯是累犯A.A.主体条件主体条件行行为为为为人人实实实实施前罪和后罪施前罪和后罪时时时时已已满满满满 1818周周岁岁岁岁 B.B.实质实质实质实质 条件条件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如果都是如果都是过过过过失犯罪,或者有一个是失犯罪,或者有一个是过过过过失犯罪,失犯罪, 就不能成立累犯就不能成立累犯 C.C.刑期条件刑期条件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7、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指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指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 死刑。不包括拘役、管制和附加刑死刑。不包括拘役、管制和附加刑D.D.时间条件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 者赦免以后者赦免以后5 5年之内。年之内。认定中需要注意的是:认定中需要注意的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 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能成立累犯,撤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能成立累犯,撤 消假释,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满消假释,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满5 5年内再

8、犯年内再犯 新罪的,成立累犯。前罪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新罪的,成立累犯。前罪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 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的,不是累犯,撤销缓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的,不是累犯,撤销缓 刑,数罪并罚;缓刑满后刑,数罪并罚;缓刑满后5 5年之内再犯新罪的,年之内再犯新罪的, 不能成立累犯。不能成立累犯。(2 2)特殊累犯)特殊累犯又称为特别累犯。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又称为特别累犯。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 怖活动犯罪或者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而受过刑怖活动犯罪或者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而受过刑 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 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犯罪的犯罪分子

9、。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犯罪的犯罪分子。A.A.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动动动犯犯 罪或者黑社会性罪或者黑社会性质质质质的的组织组织组织组织 犯罪。犯罪。 B.B.前罪被判前罪被判处处处处的刑的刑罚罚罚罚和后罪和后罪应应应应当判当判处处处处的刑的刑罚罚罚罚种种 类类类类及及轻轻轻轻重不受限制,但不能包括免除重不受限制,但不能包括免除处罚处罚处罚处罚 的的 情形。情形。C.C.后罪发生的时间不受限制,但必须是在前罪执后罪发生的时间不受限制,但必须是在前罪执 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3 3、累犯的刑事责任:、累犯的刑事责任:应当从重应

10、当从重处罚,不适用缓刑和假释处罚,不适用缓刑和假释想一想:累犯从重的依据是什么?想一想:累犯从重的依据是什么? (1 1)无论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在法定)无论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在法定 刑幅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刑幅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 (2 2)从重参照初犯或不具备累犯条件的犯罪分子)从重参照初犯或不具备累犯条件的犯罪分子4 4、再犯、再犯 (1 1)概念:因犯罪被判处过刑罚,在刑满释放后)概念:因犯罪被判处过刑罚,在刑满释放后 再次实施犯罪的犯罪分子。再次实施犯罪的犯罪分子。(2 2)条件:)条件:“毒品犯罪再犯毒品犯罪再犯”的成立条件的成立条件A.A.行为人曾因毒品犯罪被判

11、刑,又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人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刑,又实施了毒品犯罪前罪前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非法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非法持 有毒品罪有毒品罪后罪后罪是刑法典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犯是刑法典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犯罪,即所有毒品犯罪罪,即所有毒品犯罪 B.B.刑罚上,对前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不受限制刑罚上,对前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不受限制 C.C.时间间隔上,前后罪不受限制时间间隔上,前后罪不受限制 (3 3)处罚)处罚毒品毒品二、自首制度二、自首制度 19981998关于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 1、概念: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

12、供述自己的罪、概念: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 行,以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以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 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2 2、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一般自首,指犯罪以后自一般自首,指犯罪以后自动动动动投案,如投案,如实实实实供述自供述自 己的罪行的行己的罪行的行为为为为。成立一般自首成立一般自首应应应应具具备备备备的条件是的条件是: :(1 1)自动投案。)自动投案。A. A. 投案投案时间时间时间时间 。B. B. 投案对

13、象。投案对象。 C. C. 投案方式。投案方式。(2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人在自动投案后,应当如实供述自己的主犯罪人在自动投案后,应当如实供述自己的主 要罪行。要罪行。A.A.“ “自己自己” ”的犯罪事实的犯罪事实B.B.主要犯罪事实主要犯罪事实C.C.犯罪人一人犯数罪时的供述;共同犯罪人中犯罪人一人犯数罪时的供述;共同犯罪人中 的如实供述的如实供述3 3、特殊自首的成立、特殊自首的成立特殊自首,又称准自首,指采取特殊自首,又称准自首,指采取强强制措施的犯制措施的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实实实供供 述司法机关

14、述司法机关还还还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为为为。成立特殊自首成立特殊自首应应应应具具备备备备的条件是:的条件是: (1 1)主体必)主体必须须须须是已是已经经经经被采取被采取强强制措施的犯罪嫌制措施的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 2)必)必须须须须是如是如实实实实供述司法机关供述司法机关还还还还未掌握的本人未掌握的本人 其他罪行。其他罪行。4 4、自首和坦白的关系、自首和坦白的关系5 5、自首的处罚、自首的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

15、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三、立功三、立功1、立功包括量刑中的立功和行刑中的立功,这这里 专专指量刑中的立功。 2、立功指犯罪分子有揭发发他人犯罪行为为,查证查证 属 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线索,从而得以侦侦破其他 案件等情形。3、处罚: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 免除处罚。四、数罪并罚四、数罪并罚1 1、概念、概念:数罪并数罪并罚罚罚罚指指对对对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 数罪的,在分数罪的,在分别别别别定罪量刑的基定罪量刑的基础础础础上,依照一定上,依照一定 的并的并罚罚罚罚原原则则则则和刑期和刑期计计计计算方法,决定最算方法,决定最终执终执终执终执 行的行的 刑刑罚罚罚罚的制度。的制度。 (1 1)必)必须须须须是一人犯有数罪。是一人犯有数罪。 (2 2)数罪是在一定的期限内实施的。)数罪是在一定的期限内实施的。 (3 3)在对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在对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 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 罚。罚。 2 2、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 (1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