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案例分析(全册)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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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分析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分析案情介绍:2005年3月1日,浙江温岭的张先生驾驶一辆价值130 多万元的宝马车从杭州返回台州。在途经沪杭甬高速公路时,路 边山上一块石头突然坠落,砸碎了车前风窗玻璃,导致车辆失控 撞向护栏。事故现场高速护栏被撕裂约10m长的缺口,车子撞得 面目全非,张先生严重受伤,花去医疗费8万多元,并构成9级伤 残。 事故发生后,张先生家人马上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人员及时赶 到现场取证核实,之后将事故车拖到4S店修理,经共同核定车辆 损失为68万元。当年7月27日,绍兴高速交警支队作出事故认定 :张先生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无造成事故违法行为 ;造成事故

2、的根本原因是山上石块坠落砸中驾驶室,直接导致车 辆失控碰撞护栏。 此后,张先生和高速公路公司交涉此事。经过协商,双方在2005 年12月底签订协议书:确认此次交通事故为意外事故,双方均无 过错,高速公路公司同意一次性补偿张先生23.8万元,其余损失 和费用由张先生自负;张先生承诺得到补偿后,今后所产生的任 何费用均与高速公路公司无关,不再追究其他补偿或责任。高速 公路公司付了钱。案例13-1 车损人伤还要退保费 索赔走错程序车险会白买2006年6月,张先生从保险公司获赔保险金54.8万元,其中家用汽车损 失险53.8万元、驾驶人伤亡责任险1万元。 张先生一算账,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80多万元,获

3、得两家公司的补偿和 赔偿共70多万元,自己亏了。但令他感到更“亏”的是,保险公司“退赔” ,自己竟被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2007年6月底,保险公司对该路段经营业主高速公路公司行使“代位求偿 权”,向杭州市西湖区法院提起诉讼,意外得知张先生在获赔保险金之 前,已与高速公路公司达成相关协议。 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张先生放弃对高速公路 公司的请求赔偿权利后,不应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2008年2月, 保险公司一纸诉状将张先生诉至台州市椒江区法院,要求张先生返还保 险金。 2009年初,一审法院支持保险公司的起诉,判决张先生退还保险公司保 险金54.8万元,并赔偿相应利息及行

4、使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损失。张先生 不服,向台州市中院提出上诉。案例分析:台州中院二审认为,第三人高速公路公司对该路段山案例分析:台州中院二审认为,第三人高速公路公司对该路段山 坡没有采取有效的护坡和隔离措施,负有过错。张先生和高速公坡没有采取有效的护坡和隔离措施,负有过错。张先生和高速公 路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可以认定是本案事故双方所涉路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可以认定是本案事故双方所涉 及的相关全部义务的处置。因此,保险公司享有代位求偿权。但及的相关全部义务的处置。因此,保险公司享有代位求偿权。但 保险公司赔给张先生的保险公司赔给张先生的1 1万元伤亡责任险属人身保险,无权要求万元

5、伤亡责任险属人身保险,无权要求 返还。故终审判决中仅剔除了这返还。故终审判决中仅剔除了这1 1万元,其他事项维持原判,即万元,其他事项维持原判,即 张先生应退还保险公司保险金张先生应退还保险公司保险金53.853.8万元。万元。 台州市中院法官认为,张先生遭受车损人伤令人同情,遗憾的是台州市中院法官认为,张先生遭受车损人伤令人同情,遗憾的是 他走错了索赔程序。因为他走错了索赔程序。因为保险法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明确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 ,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 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6、。(来源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义务。(来源:2009:2009年年6 6月月1717 日日经济参考报经济参考报) 。案例分析案情介绍:案情介绍:20072007年郑州管城区的张女士驾驶的豫年郑州管城区的张女士驾驶的豫AC7AC7现代汽车发现代汽车发 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定损该车修理费为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定损该车修理费为2405024050元,张女士将元,张女士将 其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修理时张女士认为置换汽车部件耗时太其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修理时张女士认为置换汽车部件耗时太 长,而且也未必是原厂配件,这样只要求修理部对其车损害部分长,而且也未必是原厂配件,这样只要求修理部对其车

7、损害部分 进行了修理。修理后,在张女士索赔时,保险公司声称,投保人进行了修理。修理后,在张女士索赔时,保险公司声称,投保人 报称的修理费用明显高于其修车实际花费的费用,因为张女士应报称的修理费用明显高于其修车实际花费的费用,因为张女士应 该置换的汽车部件没有置换,拒绝赔付。张女士则认为,保险公该置换的汽车部件没有置换,拒绝赔付。张女士则认为,保险公 司拒赔无依据,遂诉至法院。但其诉求未完全被支持,而是判决司拒赔无依据,遂诉至法院。但其诉求未完全被支持,而是判决 保险公司按照其实际发生费用保险公司按照其实际发生费用1104411044元进行理赔。元进行理赔。案例案例13-2 13-2 事故车辆定

8、损后,车主应按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索赔事故车辆定损后,车主应按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索赔案例分析:车辆保险合同属于补偿性保险合同,其宗旨是对投保案例分析:车辆保险合同属于补偿性保险合同,其宗旨是对投保 人发生事故后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降低风险。保险合同的性质人发生事故后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降低风险。保险合同的性质 决定了被保险人不会因为保险的赔付而有所受益。本案件中,张决定了被保险人不会因为保险的赔付而有所受益。本案件中,张 女士在修理汽车过程中,违反女士在修理汽车过程中,违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和理赔程序的规定,和理赔程序的规定, 应该置换的汽车部件不予以置换,也未将该情况及时通知保险公应该置换的汽车

9、部件不予以置换,也未将该情况及时通知保险公 司,其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单方变更保险合同条款,构成了对司,其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单方变更保险合同条款,构成了对保保 险合同险合同的违反。的违反。 本案提示车主,在车辆定损后,车主应该按照本案提示车主,在车辆定损后,车主应该按照理赔书理赔书的规定的规定 和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约定,全面对受损车辆进行维修,给自己增添的约定,全面对受损车辆进行维修,给自己增添 安全保障。如遇情况有变,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做到自身理赔安全保障。如遇情况有变,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做到自身理赔 程序的完善,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程序的完善,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案例分析案情介

10、绍:案情介绍:141141万的豪车刚买一个多月就发生事故,大修一番后万的豪车刚买一个多月就发生事故,大修一番后 花了花了8787万余元。此后,保险公司对此拒绝理赔,原因是车主的临万余元。此后,保险公司对此拒绝理赔,原因是车主的临 时行驶证存在是否过期的争议需鉴定。时行驶证存在是否过期的争议需鉴定。 西岗区法院审理了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西岗区法院审理了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 庭审中,身为某公司董庭审中,身为某公司董 事长的方先生诉称,自己于去年事长的方先生诉称,自己于去年2 2月月4 4日花费日花费141141万元购置了一台万元购置了一台 奥迪奥迪A8A8轿车。同年轿车。同年3 3月月1717日,

11、方先生驾驶该车在开发区某路段与日,方先生驾驶该车在开发区某路段与 另一车相撞,导致该车严重受损,维修花费另一车相撞,导致该车严重受损,维修花费8787万余元。万余元。 据了解,方先生购车后在某保险公司为该车办理了全额保险,并据了解,方先生购车后在某保险公司为该车办理了全额保险,并 支付了保险费支付了保险费3 3万余元,所以方先生一直等待保险公司理赔。但万余元,所以方先生一直等待保险公司理赔。但 今年今年3 3月月3 3日,方先生等到的是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方先生将保日,方先生等到的是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方先生将保 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车辆保险理赔金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车辆保险理

12、赔金8787万余元。万余元。 案例案例13-3 13-3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豪车大修花掉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豪车大修花掉8787万元万元临时行驶证过期成临时行驶证过期成“ “病根病根” ” 。被告保险公司当庭辩称,保险合同中。被告保险公司当庭辩称,保险合同中 双方在保险条款中约定:双方在保险条款中约定:“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 人不负责赔偿:人不负责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的临时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的临时 行驶证可能过期,依据

13、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应免赔。行驶证可能过期,依据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应免赔。 保险公司当庭还向法庭提供该车临时行驶证复印件,试图说明,保险公司当庭还向法庭提供该车临时行驶证复印件,试图说明, 该临时行驶证的办理日期原为该临时行驶证的办理日期原为“ “2 2月月1111日日” ”,但后被人为篡改为,但后被人为篡改为“ “2 2月月 1717日日” ”。临时行驶证的有效期为。临时行驶证的有效期为3030日,而撞车事故发生于日,而撞车事故发生于3 3月月1717日日 。也就是说,原告在临时行驶证已经过期的情况下,违法上路行。也就是说,原告在临时行驶证已经过期的情况下,违法上路行 驶。庭审时,保险公司已经

14、申请对该临时行驶证进行鉴定。驶。庭审时,保险公司已经申请对该临时行驶证进行鉴定。方先生在庭审时称,被告保险公司起初是想进行赔付的。当时,方先生在庭审时称,被告保险公司起初是想进行赔付的。当时, 4S4S店要为该车更换一个重要部件,需花费店要为该车更换一个重要部件,需花费2020余万元,保险公司余万元,保险公司 提出由其代为购买,可节省提出由其代为购买,可节省1010万余元费用。方先生拒绝了这一提万余元费用。方先生拒绝了这一提 议。此后,保险公司便开始拒绝理赔。这一说法遭到保险公司当议。此后,保险公司便开始拒绝理赔。这一说法遭到保险公司当 庭否认。庭否认。 此外,方先生的代理人还向法庭提供了一份

15、中山区人民法院对类此外,方先生的代理人还向法庭提供了一份中山区人民法院对类 似保险纠纷的判决,在该份判决中,保险公司输掉了官司,对保似保险纠纷的判决,在该份判决中,保险公司输掉了官司,对保 险人进行了赔付。但保险公司方面表示,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险人进行了赔付。但保险公司方面表示,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 ,执法者对法律的认识也存在差别,所以该案例不能成为本案判,执法者对法律的认识也存在差别,所以该案例不能成为本案判 决的标准。决的标准。案例分析:原告:临时行驶证是否过期并不影响保险公司的理赔案例分析:原告:临时行驶证是否过期并不影响保险公司的理赔 行为,因为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的相关免责条款为行为

16、,因为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的相关免责条款为“ “发生交通事发生交通事 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 ”,强,强 调的是调的是“ “有有” ”或或“ “没有没有” ”的问题,而不是的问题,而不是“ “过期过期” ”或或“ “不过期不过期” ”的问题。的问题。“ “过过 期期” ”或或“ “不过期不过期” ”是交警部门管理的范围,而不是保险公司管理的范是交警部门管理的范围,而不是保险公司管理的范 围。围。 被告:被告:“ “有有” ”或或“ “没有没有” ”应该是应该是“ “有效有效” ”或或“ “无效无效” ”之意,过期的临时行驶之意,过期的临时行驶 证已经证已经“ “无效无效” ”,所以保险公司可免赔。对于此种争议,原告方表,所以保险公司可免赔。对于此种争议,原告方表 示,根据示,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双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如的相关规定,当事双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如 存在争议,应偏向于不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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