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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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远离毒品看到这个标题,我想大家心底肯定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因为关于毒品危害、毒品的处罚等禁毒宣传我们听了太多次,都听出耳茧来了。人的天性是喜欢听自己想听的,对于自己不爱听的,就像父母的唠叨,不管是否正确,说多了反而会引起逆反心理。这次我讲请远离毒品,并不会一味强调毒品的坏处,虽然最后得出的还是“请远离毒品”这么一个平淡的观点,但这个观点是通过我经办的一个毒品案件推导出来的,其论证过程自认为还是挺有趣的。所以请大家先按捺住心中的不耐,且先听我讲述案例。一、案件来源2012 年底的一天,毛鹏律师跟我说:“师弟,我这有个毒品案件,为一个越南籍的嫌疑人辩护,现在嫌疑人已经被关了一年多,因为涉及的毒品量

2、比较大,办案机关比较谨慎,之前向公诉机关提交了无罪的法律意见没被采纳,案件现刚移送法院。我对这个案件比较重视,之前你也办过类似毒品案件,希望你一起参与辩护。“我说:“好啊,乐意之至,愿意为您效劳。”我们的当事人名为阿旺(化名)。我们仔细研究了起诉书和案件证据,然后确定了辩护思路,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为了不让大家无聊,先献上帅哥照一枚。毛鹏律师经常出现在电视屏幕,此为其工作玉照,其本人比照片更帅,如想查看更多毛鹏律师的生活照 ,请联系我索取。二、案情介绍起诉书指控: “阿辉”(另案处理,俗称未抓获)在香港遥控指挥被告人徐某、胡某在深圳接收越南籍被告人“阿旺”、“阿美”从越南贩运来的毒品海洛因。具

3、体为:2011 年 6 月 10 日,阿辉告知徐某有一批货要接收。2011 年 6月 12 日,徐某指示胡某准备接收货物。2011 年 6 月 13 日 12 时,阿旺打电话给徐某说已到深圳。当日 14 时,徐某和阿旺在一咖啡店见面,阿旺说其马仔阿美已在华强北某地。徐某就打电话通知胡某去收货。15 时,胡某电话通知徐某称已收到货(10 套海洛因,一套两块,每块 350 克)。16 时,胡某在住处验货后,打电话给徐某说货物颜色不对。徐某就打电话给阿旺,过了会阿美就打电话给徐某说拿一块回去看下。17 时,徐某、胡某在南园路的徐某的私家车上将一块毒品交还给阿美。2011 年 6 月 13 日晚,徐某

4、指示胡某将一块毒品(350 克)以 13 万港币的价格销售。2011 年 6 月 13 日至 14 日期间,徐某就毒品纯度问题与阿旺多次电话沟通。2011 年 6 月 14 日下午,双方确认毒品没有问题后,约阿旺、阿美在罗湖一酒店吃饭,三人在酒楼被抓获,并在徐某的小车上缴获 13 万港币。2011 年 6 月 14 日 21 时,胡某在住处被抓获,并搜出 7000 克毒品。案件证据:(仅摘录判决书部分内容)(一)、被告人供述及辨认笔录1、徐某供述及辨认笔录:徐某承认指控,称其受阿辉指派与阿旺进行毒品交易,具体毒品交接是他指派胡某与阿旺的马仔阿美完成的。徐某辨认出阿旺、阿美和胡某,指认与阿旺通话

5、的手机号码。2、胡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胡某承认指控,称受徐某指派,向阿美接收毒品,后与徐某一起将一块毒品交还给阿美。受徐某指派销售一块毒品的毒资已交给徐某。胡某辨认出徐某、阿美。3、阿旺的供述:阿旺否认指控,称来中国旅游,与徐某是朋友,因在中国朋友少,所以经常和徐某通话,其没有参与贩毒。4、阿美的供述:阿美否认指控,称来中国旅游,没有参与贩卖毒品。(二)物证、书证、鉴定报告1、通话记录:证明从阿旺身上搜出的电话号码与徐某多次通话,徐某与胡某多次通话等。2、搜查笔录:从胡某住处搜出疑似毒品 7000 余克,从徐某车内搜出港币13 万元。3、检验报告:胡某住处查获的疑似毒品经检验含有海洛因(含量为

6、64.2g/100g)。三、审理根据嫌疑人阿旺的意愿和案件证据,我们准备做无罪辩护。但鉴于当时法院对于重大的毒品案件,实际审理时可能会采用有罪推定的原则,我们对案件的结果并不是十分有信心。2013 年 3 月,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我和毛鹏作为阿旺的辩护人出庭。庭审参与人除各被告人外,还有徐某的律师,胡某及阿美的指定律师。法院还为阿旺和阿美指派了翻译员。法庭调查结束后,我们发表了无罪的辩护意见:(一)、现有证据不充分,不完整,不能认定阿旺有罪。首先,除徐某指认阿旺参与毒品交易外,没有其他人证、物证可以证明阿旺参与贩卖毒品。其次,阿旺虽然与徐某有多次通话,但阿旺有合理解释,不能以此认定阿旺参与贩卖毒

7、品。(二)、本案中阿旺和徐某没有金钱交易,未查获毒资,不符合贩卖毒品的特征。徐某、胡某承认指控,其辩护律师做了罪轻辩护。阿美否认贩毒,其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2013 年 5 月 14 日,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判决徐某死缓,胡某无期,阿美 7 年有期徒刑,阿旺无罪。我们收到判决后仔细研究了该判决,该判决坚持无罪推定原则,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对于这点,我们很欣喜,法治在进步。法院认定判决阿美 7 年有期徒刑的主要依据是:认定阿美参与在徐某车上进行的 350 克毒品的交易,因为有两名同案犯同时指控,且阿美的辩解不合常理。为了听取民意,并使大家参与案件中来,还是组织一次投票吧。四、人生感悟办理该案

8、件后,我有一些人生感悟,分享给大家:(一)贵人。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事,在不同阶段会遇到很多不同的贵人,贵人会帮助你成长。贵人不单单指帮助你获得成功的人,贵人是指看你行,说你行,让你行的人,贵人的范围很广,包括认同你,关注你,在精神和言语上支持你,无私给你帮助的所有人。我希望大家珍惜身边的贵人。毛鹏师兄,你是我的“三全贵人”,你给了我很多帮助,我特别感谢你。现在你虽然和我不在同一律所了,但我知道你还一直想帮助我。抱拳(二)请远离毒品。请远离毒品有以下三层含义:1、不要吸食毒品。关于毒品危害想必大家已经十分清楚:吸食毒品会上瘾,严重危害健康;吸食毒品特别耗钱,会使财富严重受损;吸食毒品后会严重影响

9、自我控制能力,对家庭和亲人将造成极大伤害,已经有太多因吸食毒品而导致家破人亡的例子;吸食毒品后更容易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等。既然大家都清楚毒品的诸多危害,但为什么毒品还屡禁不绝,还有那么多人吸食毒品呢?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和个人的原因。制度的原因有,制毒已经是一个很大的产业,其源头无法根除,制毒者为了生存,其必然会千方百计地推广销售毒品,诱导人们吸食。但我认为更主要的还是在于个人的原因。(我将在下一篇文章详细论述个人与制度的关系,敬请大家关注)。我认为人们吸食毒品主要是出于以下两个原因:为了追求刺激或者因绝望而寻求解脱。在电视上曾看过吸毒者的访谈,得知毒品确实可以让人在短期内达到飘飘欲仙的状态

10、,那种刺激和美妙感无法言说,对没有体验过的人绝对有诱惑。如果吸食毒品没有后遗症及其他危害,我个人还是非常愿意尝试的。但在得知毒品危害后,我是万万不会去尝试的,因为世间还有诸多刺激和美妙的事情我没有尝试。比如,像李白一样,仗剑行天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刀光剑影间行侠仗义,事了拂衣去,写几首诗吹下牛逼,让后人崇拜得一愣一愣的,岂不刺激美妙(如果能重来,我想做李白,唱起来 笑脸)。书上常说,鱼水之欢的最高境界是天人合一,能让人欲仙欲死,我想普通人应该多尝试,争取达到最高境界,那多美妙啊。对于有理想的人,可以选择去偏远山区支教,主动要求接送学生,每天陪着学生在崎岖山道行走,既刺激又有成就感,多好

11、。为追求刺激而参与极限运动的,我不反对,但请在具备专业能力时进行。至于因绝望为寻求解脱而吸食毒品的,我只想说,以吸食毒品或自杀的方式来逃避绝望困境的做法是最消极的。最近看到一篇丹尼尔写的如何成为一个内心强大的人,提到需要具备六大品质,前两个品质就是高度的自律和自黑及必须经历绝望。我自认只具备有限的自律和自黑,至今没经历过绝望,我不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所以在这里,我只能借用丹尼尔的话给大家鼓励:“当绝望来临时,坦然无惧地接受它,即使当下极其痛苦,甚至失去了自我。在绝望中寻找希望,才是值得体验的一种人生。强大的不是征服什么,而是承受什么。”我希望你们能无需借助毒品就熬过绝望,然后从中获得强大的力量

12、。2、不要参与毒品犯罪活动。有些人受到影视剧的影响,认为毒枭既能赚大钱,还能与警方周旋对抗,是个惊险刺激又风光的职业。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毒枭,不是每个人都能像绝命毒师那么幸运。参与毒品犯罪的人基本上都是从底层干起的,由于参与毒品犯罪的人都走在法律的边缘、黑暗境地,刚入行时肯定会受到其他人的压榨,不幸运的话可能会因为内部原因而丧命。相对于毒品犯罪的高风险性,毒品犯罪的收益率太低。从本案中可以看出,350 克海洛因销售价格为 13 万元港币,每克约 370 元港币,扣除成本后,获益并不算太大。而我国刑法规定贩卖海洛因达 50 克以上就可判死刑、死缓。贩卖毒品的人每天提心吊胆精神紧张,相当于提着

13、脑袋赚钱,但实际上并赚不到大钱。有人认为我所说的毒品的价格的依据仅是被告人的供述,怀疑毒品的实际价格不会这么低。我要说毒品的价格可能比这还低,因为刑法是根据毒品销售量量刑的,徐某、胡某获得 13 万毒资,即便其销售量不是 350 克,为了减轻罪行,他肯定会把毒品量往低了说,所以毒品的实际销售价只可能比每克370 元港币低。如果想赚大钱,那只能加大售毒量。本来我国缉毒就严,警方运用各种手段缉毒,包括特情。大量售毒,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后,警方必然高度重视,最终的结果就是难逃法网,贩毒者只会以牢底坐穿为代价,为警方的功劳簿画上一笔。如果想赚大钱,我建议大家投资买房或做房产中介,因为根据深圳近两年房价的

14、上涨速度,投资买房或做中介比贩毒的利润高多了。从事毒品犯罪,还极有可能会吸食毒品。因为贩毒需要验毒等工作,有可能沾染上毒瘾。另外如果贩毒者吸毒,如果仅被查获少量毒品,那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贩毒者为降低风险,也有可能主动吸毒。但前述毒品诸多危害,一吸毒就相当于自己的一切归零,到头来白忙一场。关于毒品问题如何彻底根治,有人提出“毒品合法化”理论,我认同其中合理的内容,但我认为在科学解决毒品对身体的不良反应前,毒品合法化根本无法实现。绝命毒师所以我奉劝所有人都不要参与毒品犯罪活动。3、远离与毒品犯罪有关的人。我经办的案例可以看出,如果你经常与毒品犯罪的人接触,那么即便你最终被判无罪,你也会被牵连羁押至少一到两年。如果有两个同案的被告人共同指认你参与毒品犯罪,即便你自己否认,那也会被认定为有罪,因为我国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对是否构成毒品犯罪的认定标准较低。以上是我的人生感悟,我也希望通过本文尽点我作为律师参与禁毒宣传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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