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三年(2009-2011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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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南汇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三年(2009-2011 年)行动计划为加快本区菜市场建设步伐,推动我区迎世博 600 天窗口服务行业建设,更好地解决全区广大居民的买菜问题,从本区目前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关注民生工程、规划民生工程、建设民生工程和早日落实民生工程”的宗旨,特制定南汇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三年(2009-2011 年)行动计划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到 2011 年底止,全区标准化菜场由 2007 年底的 26 个增加到 个,在城乡结合部建立小菜市场 个。2009 年计划标准化菜场 个,推进完成 个;2010 年计划标准化菜场 个,推进完成 个;2011 年计划标准化菜场

2、个,推进完成 个。以上建设数量待调研后再确定。二、组织领导成立南汇区菜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小组。由相关分管副区长全面负责全区菜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区经委、建设交通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局、财政局、房地局、环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技监局、卫生局、物价局、市容局、城管大队和 14 个镇、相关街道及园区共同参与。区经委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事务。三、明确分工1.区规划局根据修编后的南汇区标准化菜市场选址规划,负责开发单位配套菜场项目落地协调和规划项目审批工作。2.区房地局负责菜场项目的用地手续办理、住宅配套公建菜场项目指导和落实工作。3.区公安分局负责菜场项目的消防审

3、核和把关指导工作。4.区环保局负责菜场项目的环保立项审核,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环保“三同时”工作。25.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菜场项目的立项和指导工作。6.区建设交通委负责菜场项目落地推进、施工管理、建设进度推进和工程质量把关工作。按时间节点督促完成建造、竣工、验收任务,提供符合标准化要求的菜场硬件设施。7.区经委负责与菜场所在街道(镇)共同按照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上海市菜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确定菜场经营管理公司主体工作。推动菜场开办使用单位实施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按时、高标准完成菜场的标准化工作,并监督菜场按时投入使用。8.区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技监局、卫生局等部门负责新开菜场的相关证

4、照办理工作。9.区市容、城管等部门负责菜场改造中的临时过渡点监管和秩序工作。10.区发展改革委下属物价局负责菜场菜价的指导和监管工作。11.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的落实工作。12.相关镇(街道)负责菜场标准化改造时的菜场临时过渡点的落实、标准化后的管理公司推荐以及开业后的日常监管巡查等工作。四、资金保障为切实落实好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使南汇区菜场标准化率届时接近中心城区平均水平,让本区居民真正得到实惠。区、镇(街道)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菜市场的标准化建设、管理提升项目补贴(财政补贴标准另行制定),同时争取市级财政扶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为民生工程作贡献。五、工作要求

5、菜市场建设涉及千家万户,是政府十分关注的一项民生工程。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从“全区一盘棋”的思想高度,跨前一步,加强协同,共同解决规划、审批和建设中的瓶颈问题,为菜场项目的选址、用地、立项、环评、消防、建造、监理、门牌登记、竣工、验收、装修、管理委托、安置、开业等提供配套、周到和方便服务。31.属公建配套的菜场由开发商立项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不属公建配套的菜场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立项和建设。2.区规划局在施工审批中,坚持菜场项目优先审批、发照,实行菜场项目先建先交。3.菜场项目用地,参照市政府公益性设施相关规定可不实行用地招标。5.公建配套菜场竣工后,房屋按规定拟由区政府采用一定程序和方式回收

6、产权,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管理。产权回收方法由区房地、规划等部门另行制定。6.对暂无条件开设标准化菜场的区域,区经委要配合街镇选择有能力的标准化菜场以开“分菜场”的形式开设专业性菜店,经营面积约为 150500 平方米不等,供应主副食品七大类食品,以解决居民的买菜难问题。区政府要制定有关政策扶持开设便民利民的菜店。7.菜场的经营管理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执行,由区经委和相关镇(街道)一起择优选聘具有良好管理资质的公司承租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使本区菜市场经营管理权进一步向优秀管理团队集聚。8.按照菜场公益性属性要求,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负责提出本区菜市场和摊位出租价指导意

7、见,监督出租单位和经营管理公司执行,形成相关各方支持、扶持民生工程的氛围。9.本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过程中,个别菜场项目因客观形势发生变化一时无法实施时,经区推进工作小组研究同意,菜场地点、建成时间和年度计划等可作适当调整,但任务总量三年基本保持不变。附件:南汇区菜市场建设三年(2009-2011 年)行动计划任务表上海市南汇区经济委员会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4附件: 南汇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三年(2009-2011 年)行动计划任务表镇(园区、街道)年份序号名称性质(重建、新建、改建)面积(平方米)立项主体所在镇(街道)规划意见地块属性200912320101232011123注:“规划意见”栏指是否得到规划局的认可,是就填“认可” ,否填“未认可” ;“地块属性”填:公益、配套、工业或商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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