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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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比较研究*王后雄 马 力(华中师范大学化学教育研究所 湖北武汉 430079)摘摘 要:要:教师专业化是当今教师教育改革的主要方向,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必要途径。本文通过中日两国教育硕士专业发展情况的对比分析,为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关键词:关键词:中日 教育硕士 专业学位教育 比较研究自 1996 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 ,我国的教育硕士培养工作被提到历史日程中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为基础教育战线教育工作者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一条通道,教师教育被置于从来未有过的重要地

2、位,正如教育界专家所指出“这是我国教育史上的第一次” ,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这是对教师教育专业化的一种积极认证,也是促使我国基础教育改革走向成功的重要途径。进入新世纪,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挖掘教师的能力资源,形成教师资格专业化,是国际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日本作为亚洲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和中国一样,在教育硕士专业发展方面起步较西方国家晚,但也形成了一套独立兼具特色的培养体系。本人拟对中日两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状况进行比较,以期对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有所借鉴。一、中日两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历程比较1、中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发展历程自 1996 年 4 月

3、13 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 。同年,国务院学位办发表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强调了教育硕士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并批准北京师范大学等 16所师范大学为首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1。随着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试点单位已由原来的16 所增加到 57 所院校,招生规模也由 1997 年的不足 200 人上升到 2006 年的 2.5 万人,并设置 6大专业、17 个专业方向,形成了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设置的框架。2006 年 3 月 21 日,教育部吴启迪副部长在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4、换届大会上郑重宣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试点工作顺利结束,转入正式实施阶段。面向未来,要采取措施促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较快发展。把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作为学校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工作予以重视,要把专业学位作为学校的重要品牌来建设,避免边缘化、培训化和营利化的倾向2。这标志着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正在向专业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2、日本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发展历程1945 年 8 月,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后,日本停办了师范学校,继而以开放式教师培养体制取代原有的教师培养模式,即只要通过教师专业相关课程的认定,在任何高等教育机构均可获得教师资格证。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及教师学历优越性的丧失,社会大众失去

5、了对教师的尊敬和信赖感。直至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善,基于上述历史背景和教育发展情况的思考,日本文部才开始实施教育硕士等日本教师培养、教师进修方面的政策3。 *本文获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编号:2008JG11)资助。作者简介:王后雄(1962) ,男,湖北黄冈人,华中师范大学化学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从事中学化学课程教学研究 以及考试学等方面的研究;马力(1986) ,女,黑龙江集贤县人,华中师范大学化学教育研究所 2008 级硕士研究生,从 事中学化学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联系电话:13871295058 Email:22006 年 7 月,在教师培养部

6、会会议讨论的基础上,中央教育审议会向文部大臣提出了关于今后的教师培养、资格证制度的报告。报告中明确提出在大学中充实教师专业课程、设立教育硕士制度及教师资格证定期更换的制度,从而提升教师实力。直至 2008 年 4 月,日本开始在 19 所大学的研究生院实行教育硕士制度。这是一种在教育类研究生院设立的、具有专业性质的学位课程4。对比中日两国教育硕士教育发展历程,和中国设立教育硕士制度相比,虽然日本晚了 10 年,但是两国的教育硕士体制在现职教师进行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进修、深造方面等方面则互有所长。二、中日两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现状比较1、培养目标的比较根据关于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规

7、定,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其培养目标是造就适合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管理及其改革工作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主要是为中小学培养面向 21 世纪的高素质、高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5。因此,我国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定位在“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6。在教育硕士各专业方向的参考性培养方案中也将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具有现代观念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具有较高水平的学科教学骨干教师或管理人员。从现阶段看,这种目标定位既科学又准确、合理,并且是可实现的。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 2007 年 7 月提出的咨询报告今后的教师培养及教师资格证的方法问题中,重新

8、提出了设置教育硕士研究院(以下简称“教硕院” )的基本设想。该咨询报告中列举了教硕院的设置目的和作用:(1)在已经修完本科课程的学生当中,把有素质有能力的学生挑选出来,进一步培养他们掌握更强的指导能力,作为在学校创新中更能发挥作用的新任教师。 (2)以在职教师为对象,培养在该地区和学校能够起着指导作用,既有扎实的指导理论又有出色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学校带头人。2008 年 4 月,随着日本 19 所大学研究院实行教育硕士制度,其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也确立为:(1)在本科毕业生中,培养出更具有实践性领导能力、开创能力,能够成为新学校建设一员的新教师。 (2)以在职教师为对象,培养学校的领导,使他

9、们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优秀的实践能力、运用能力,能够在学校以及地区的教育事务中发挥主导性作用。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中日两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基本相同,都以教师职业为依据,以从事实际教育工作的复合型高层次教师为培养对象,来满足本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各方面能力和素质的较高要求。2、培养主体的比较我国教育硕士的培养主体,是指那些根据国家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报考条件、参加公共课全国统一联考及专业课考试并达到国家统一录取标准的人。 (1)报考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且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在职普通中学、

10、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现代教育技术学科领域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招生7。 (2)入学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是全国联考,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基础课。前三门为全国统一命题;第四门由各院校自主命题。对初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还将进行复试。复试一般采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教学基本技能及教育教学理论问题。日本教育硕士入学选拔程序、制度则与我国大不相同,其招生是由各教硕院自主进行,没有统一的入学考试。 (1)招生对象:日本教育硕士的

11、招生对象可以是有能力的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是在职教师。 (2)入学要求:于前一年的35 月份前后招募想要报考的在职教师,听取他们升入研究生院后将会进行的实践研究课题,探讨该课题是否能够有效实施,探讨组织一个什么样的教师队伍才能有效实施指导。根据这些探讨和研究的基础上,10 月份左右签订入学确认书。在此基础上,于第二年 4 月在职教师入学之前,研究生院组织担当教师小组,设定指导研究课题等,力求学生入学之后的教育活动能圆满完成。除此之外,对于在教硕院应届毕业的学生,由于具备在学校长期的“相当于新任教师培训的内容和质量”的实习,力求免除现行的新任教师培训8。显而易见,日本教育硕士在招生对象和入

12、学条件上制度比较宽松,且由于各院校有自主招生权,无形中扩大了培养主体的范围。而我国强调国家统一标准的入学考试,且增加对招收对象的学历、工作年限和教学经验等,同时也就限制了培养主体的范围,但是这样可以保证教育硕士的生源质量,使提高教育硕士能力的培养目标更易于实现。3、培养模式的比较我国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主要以在职兼读的方式进行,纳入各院校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学标准、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编写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掌握。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学习分为两个部分,课程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即“5+5+2”

13、(5 门学位课程+5 门专业必修课+2 门选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为 34学分。采取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等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 23 年,学习年限根据培养方式来决定。大部分招生院校学制、培养方式比较单一,缺乏弹性。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可以在职研修、撰写学位论文。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日本教硕院的培养模式包括三个部分:课程学习、学校实习和完成教育研究活动。其中课程学习分为“共通学科(基础学科)部分” 、 “分专业(领域)选修学科部分”两个方面。学校实习的重要特征是实习时间较长、实习角色职业

14、化,学校实习现场是得到都道府县教委或市町村教委配合的学校,另外,还有各种研究指定学校、试点学校等。与本科阶段以授课观察等为主的教育实习不同,教育硕士的实习的定位是“高度而专门的实际业务实习” ,是“主动地参与学校管理和班级指导工作,成为实习学校的负有责任的当事人之一” ,由此可见,实习时间、实习内容与本科的教育实习大有不同9。对实习的实习时间,主要有三种类型:(1)全年型:每星期一天(8 个小时),约实施38 周到 57 周。 (2)半年型:每星期两天(16 个小时),约实施 20 周到 29 周。 (3)期间限定集中型:每星期 5 天(40 个小时),约实施 8 周到 12 周。考虑到由于各

15、研究生院的课程、地区条件、学生的学习计划多种多样,所以对实习时间安排不加限定。日本教育硕士的标准学制为 2 年,也可为“1年以上 2 年以内”或“2 年以上” 。未满 2 年的课程,对在职教师等具有实际工作经验进行教育时,采用昼夜开课等的方法。毕业条件是在籍两年以上(标准学习年限为 2 年),取得 45 个学分。其中10 个以上的学分是“以培养实践能力为目的,在学校等其他有关单位实习” 。具有实际工作经验者,在不超过 10 个学分范围内可免除这些学分的全部或一部分。毕业时授予“教职硕士(专业职)”学位10。中日两国教育硕士培养模式各有自己特色。我国教育硕士的培养以课程学习为主,强调基础理论和实

16、用知识学习,但完成学位论文仍是学位授予的主要依据。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于 1999 年颁布了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标准,对论文的选题、内容、形式、参考文献和字数做了统一规定。既强调课程学习,又强调学位论文,二者缺一不可,这是我国教育硕士教育的特色之一11。日本教育硕士的培养以课程4学习和学校实习为主,获得规定的学分即可授予“教职硕士”学位,突出对有素质学员进行专门的职业培养和训练。其培养目标指向“实践指导能力” ,课程结构根据教师职业活动领域设置主题行动单元学习,通过加强课题研究以及培训活动等途径培养教育硕士的教育科研素质。三、思考与启示我国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自 1997 年设置以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培养单位逐年增多,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然而从具体的培养效益、特色和质量方面看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受传统教育教学观念的影响,高师院校在培养教育硕士时比较注重学术性而淡化了教育科研素质培养,课程设置缺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方式还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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