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对比认定中级职称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5054812 上传时间:2018-06-15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8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省对比认定中级职称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江苏省对比认定中级职称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江苏省对比认定中级职称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江苏省对比认定中级职称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江苏省对比认定中级职称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江苏省对比认定中级职称》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对比认定中级职称(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一批国家、省职业资格可比照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一批国家、省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的通知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的通知各市、区职称办,市各有关单位:职业资格制度在国家、省、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在我国许多行业得到推广。职业资格与职称资格的贯通将有力地促进人才评价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由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

2、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近年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 ,也陆续推出了多种系列的地方职业资格。根据国家、省、市职业资格管理的发展现状,为促进我市职称资格和职业资格的互动发展,进一步沟通各职业资格与职称资格之间的内在联系,更好地指导各类企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我们将分批整理确定两大资格的对应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现依据原国家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及各类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附则要求,将苏州市第一批国家、省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的目

3、录(见附件)整理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遵照执行。一、在与职称资格贯通方式上引入“可比照认定”原则。即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均视同已获得相对应的职称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持职业资格证书和苏州市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登记表 ,向市职称主管部门申请相应职称资格证书。二、各单位对通过比照认定取得职称资格证书人员,可根据本人申请,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三、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持市职称主管部门按“可比照认定”原则发放的职称资格证书,对照相关专业或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的条件与要求,申报同专业或系列高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附件:1、第一批国家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2、第一批省

4、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3、苏州市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登记表苏州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一第一批国家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第一批国家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序号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职业资格名称 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1价格鉴证师 经济师 2 土地登记代理人 经济师 中级 工程师 3 通信专业 初级 助理工程师 国际商务师 经济师 4 国际商务 外销员 助理经济师 5 企业法律顾问 经济师 中级 工程师 6 质量专业 初级 助理工程师 7 棉花质量检验师 工程师 8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 9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工程

5、师 10 执业药师 主管药师 11 执业中药师 主管中药师 12 注册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经纪人 经济师 13 房地产经纪人 经纪人协理 助理经济师 14 房地产估价师 经济师 15 造价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16 注册城市规划师工程师或经济师 中级 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17 出版专业 初级 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 18 注册税务师 经济师 一 级 工程师 19 注册计量师 二级 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20 物业管理师 经济师 助理社会工作师 实习研究员 21 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师 助理研究员 二级口译、笔译翻译翻译22翻译 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助理翻译广告师经济师

6、 23广告专业 助理广告师助理经济师24招标师经济师附件二第一批省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第一批省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序号序号职业资格名称职业资格名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初级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1江苏省饭店工程 中级 工程师 初级 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2 江苏省物流专业 中级 工程师 助理采购师 助理经济师 3 江苏省采购专业 采购师 经济师 助理顾问师 助理经济师 4江苏省企业管理顾问 顾问师 经济师 初级 助理经济师 5 江苏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水平考试 中级 经济师 助理主管资格 助理工程师 6江苏省信息技术管理专业 主管资格 工程师 备注:

7、1.上述国家、省职业资格均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相应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应 与职称晋升条件相一致) 。 2具备可比照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苏州市人力资源保障网下载苏州市职业资格 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登记表填写,经有关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市职称办审批。 3申报附件: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为 A4) ,报送时应携 带相应原件供审核。附件三苏州市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登记表苏州市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登记表姓姓 名名性性 别别身份证身份证 号码号码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及职务及职务 参加工作参加工作 时间时间从事本专业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工作年限照照片片 ( (一寸一寸) )学学 历历毕业院校毕业院校 及时间及时间资格名称资格名称级别级别类别类别资格取得资格取得 时间时间证书证书 编号编号证书证书 管理号管理号单位意见单位意见(公章)(公章)日期:日期: 市(区)职称办市(区)职称办或主管部门意见或主管部门意见(公章)(公章)日期:日期:苏州市职称办苏州市职称办意见意见该同志具备该同志具备 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公章)(公章)日期:日期:注:1.本表存入本人档案,不得复印; 2.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水笔)填写,一式二份; 3.“资格取得时间” ,以资格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