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政法干警笔试每日一练民法(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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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址地址: :合肥市南一环与肥西路交叉口汇金大厦合肥市南一环与肥西路交叉口汇金大厦 7 7 层层民法6.下列对所有权关系的判断,错误的是( ) 。A.所有权关系属于物权关系B.所有权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C.所有权关系的客体包括物与行为D.所有权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7.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 5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 5 年的期间属于( ) 。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B.长期诉讼时效期间C.除斥期间 D.取得时效期间8.王某生前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则王某死后,应按何种遗嘱执行?( )A.自书遗嘱 B.代

2、书遗嘱C.公证遗嘱 D.录音遗嘱9.下列行为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 。A.签订合同 B.承认债务C.创作作品 D.设立遗嘱10.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可撤销行为在当事人申请撤销之前为( ) 。A.有效行为 B.效力未定行为C.无效行为 D.部分无效行为民法参考答案6.【答案】C。解析: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不包括行为,故选项 C 错误。7.【答案】C。解析:诉讼时效,是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除斥期间是指法律预定某种权利于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 合同法第 55 条对撤销权, 继承法第 25 条第 2 款对受遗赠表示等的期间的规定,都是除斥期间的规

3、定。本题法条规定了实体权利的消灭,属于除斥期间。8.【答案】C。解析: 继承法第 20 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可见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王某死后,应按公证遗嘱执行。9.【答案】C。解析:民事事实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相对,是指行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比地址地址: :合肥市南一环与肥西路交叉口汇金大厦合肥市南一环与肥西路交叉口汇金大厦 7 7 层层如因创作而发生的著作权关系,故本题应选 C。选项 A、D 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选项 B 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10.【答案】A。解析: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针对欠缺有效条件而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该种行为在依法撤销前为有效行为,故本题应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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