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常见问题辨析(一)

上传人:油条 文档编号:4496801 上传时间:2017-08-20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79.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常见问题辨析(一)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常见问题辨析(一)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常见问题辨析(一)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常见问题辨析(一)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常见问题辨析(一)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常见问题辨析(一)》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常见问题辨析(一)(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常见问题辨析(一) 中国环境规划院 一、基本概念与方法 1、什么叫基准水环境容量?其它类环境容量指哪些? 基准环境容量是一个口语化的名称,指的是采用90%保证率、近10年最枯月全国基准设计条件下计算的水环境容量,有别于北方可以采用75%保证率或者近10年最枯季计算的参考容量。 河口/海岸水环境容量仅做参考,不作全国统一要求。 2、理想水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和最大允许排放量 以工业、生活点源作为模型正向输入条件,模拟计算结果为理想水环境容量; 扣除各控制单元非点源入河量、来水本底后,得到水环境容量; 按照各控制单元工业、生活入河平均系数,反向折算到陆上,得到最大允许排

2、放量。 理想水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和最大允许排放量3套相关数据均是本次工作成果,必须同时提供、相互对应。不少地方仅提供了通过模型计算的理想水环境容量,或者没有建立各控制单元理想水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和最大允许排放量的对应关系,这些都是需要各地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注意的。 要求通过各控制单元中非点源在入河量中的比例,建立理想水环境容量和实际水环境容量之间的关系; 通过各控制单元中各类污染源入河系数,建立水环境容量和最大允许排放量之间的关系。 在上述3个系列的结果中,理想水环境容量和水环境容量是水域的入河量概念,而最大允许排放量则是陆上排放量的概念。 面源入河量在全部入河量的比例、点源(工业、生活)

3、入河系数大小在各控制单元之间是有差异的,因此,不能直接简单一个数据处理,而必须从基础污染源数据汇总平均得到。 理想水环境容量对应到计算单元,而水环境容量、最大允许排放量由于与污染源调查相对应,因此,实际上是对应到控制单元的。 3、2002年我市有一条河流无天然径流(由于上游泉域众多小煤矿采煤时大量抽取地下水,造成泉水干涸,河流无水),2003年年初至今,经过治理关停小煤矿,该河流上游泉水涌出,并且该河流量较大,那么这条河流要不要测算容量? 1需要测算容量的河流,应符合以下条件,首先进行过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其次该河流枯水期有天然径流(10年最枯月条件下)。请您检查该河流是否具备上述条件。 4、

4、国家所提供的水环境分析系统如何反映一水体的水环境容量?在不考虑污染源的情况下,如何利用该系统计算出一水体的水环境容量。 水环境容量计算必须考虑污染源排放现状,否则计算出来的容量仅为水体的自然属性,对于我们的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及今后的总量分配没有意义。 提供的环境分析系统仅适用于考虑污染源情况下的正向模拟试算,这是本次工作推荐的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对于不考虑污染源位置等因素计算的水环境容量,需要利用其他模型计算软件并考虑不均匀系数等影响后确定。 5、水环境功能区名称和水环境功能区编号如何填写? 水环境功能区名称和编号,需沿用各地已经完成的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 6、企业位置如何填写?入河排污口位置

5、是填写到上游断面还是下游控制断面的距离? 企业位置填写企业排污口到入河口的实际距离(不是直线长度);入河排污口位置填写到下游控制断面的实际距离(不是直线长度)。 7、面源污染物如何对应到河流? 在进行水体容量计算时,不考虑非点源污染物的影响。在进行总量分配时,将总的水环境容量扣除非点源污染物的影响,作为可利用的容量。关于非点源污染物的扣除,需在以县为单位进行的非点源污染物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河流的汇流面积等,将非点源污染物大致分到各河流、水体,然后将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削减后的非点源污染物量,作为河流的本底进行扣除。即非点源的污染物量,不能进行容量分配。 区(县)面源统一调查得到一个数据后,各地可

6、以根据污染源类型、功能区划水域等情况,合理进行分摊。如农田径流,与农田面积、分布以及与水域关系相关,城镇径流,则集中在城镇范围内的功能区划水域。 二、控制单元 1、我市2003年行政区划调整,市区扩大,相对造成城市雨水管网覆盖率、非农业人口数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这样容量核算的行政区汇总按2002年的区划,还是按2003年调整后的? 选取的城市行政区范围大小和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的对应关系不大,范围改变、人口增加只会影响现状排污量。可以按照新的区域范围进行统计。 2、水质类别和参评项目有关,参评项目就是后面这3个指标还是有更多? 水质评价应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标准

7、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原则上都应该进行评价。除本次工作必须完成的评价指标之外,各地可根据当地的水环境质量及水污染特征选择主要污染因子评价,前提是必须保证2评价结果能客观反映当地水体的水环境质量; 应注意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过程中的水质评价不同于常规水质评价工作,水质达标与否仅按照与水环境容量测算因子相关的指标进行评价,如对于某水域,在常规水质评价中因重金属超标应评价为不达标,但是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中,由于重金属超标与耗氧型容量测算因子没有关系,可以视为达标。 另外,水质评价工作,一定需要对应到控制单元,不需要泛泛地说明水质状况,而要具体说明各控制单元水质,以为容量测算提供基础。 3、在水环境容量计算

8、中,对同一条河流的功能区能否进行合并?进行了功能区划的支流是否需单独计算容量?未进行功能区划的支流最终进入已功能区划的河段,可否作为入河排污口考虑? 容量计算以水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原则上所有进行过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都应该进行容量计算。在具体工作中,可以根据个水环境功能区的位置和水质目标,进行相应调整和合并。也就是说,对于同一河流的相邻的水环境功能区,如果水质目标相同,可合并计算。 对于进行了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支流,应单独进行容量计算,该支流的核算容量与干流的容量进行叠加平衡后,作为整个水系的容量。该支流的污染物浓度应为功能区类别要求的浓度。 在进行了某一河流河段的容量计算时,未进行水环境功能

9、区划的支流应作为入河排污口或者支流考虑,该支流上的所有工业污染源对干流水质的影响通过该支流的水质和水量得以反映。 补充一点,无论支流上有没有污染源,在进行干流的容量计算时,处理方式都是一样的,即支流上所有的污染问题,无论有没有污染源,均通过支流入干流的节点的水量和水质反映。 4、如何得出汇流区面积? 在每个水环境功能区中,根据河流、支流的水系分水岭区域与县级行政区域的叠加、整理初步形成陆域边界。划分过程中以所对应排污控制城镇和县域边界为基本范围,通过对地形流向分析和细小支流汇流范围圈定,将水上的水功能区和陆上污染源汇流区结合在一起,形成水陆衔接的控制单元。在初步划定水环境功能区陆域范围的基础上

10、,经过污染源调查汇总数据的区位校核,调整并完善边界范围。 5、松花江哈尔滨段明年将筑坝,是否考虑?如果考虑将如何考虑? 关于松花江哈尔滨段筑坝的问题,可暂不考虑。因为我国北方地区的海河、淮河、辽河等流域,水利工程众多,自然河流已被人工分割,如考虑这一情况,需掌握大量水利方面的资料,才能确定计算的边界条件,就目前我们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时间要求来讲,均不具备; 6、此次容量计算我们按整个功能区段内全部符合该功能区水质目标为准,不知是否合理?因为这样计算容量计算结果会相对小一些。 关于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的概念,可认为主要控制断面水质达标就算整个3功能区达标。如果全河段达标才算达标,则整个功能区将不能

11、有任何排污行为,水环境容量计算也没有了意义。 三、污染源调查 1、据我们所知,目前仅存在自来水公司的供水数据和水利部门水资源公报发布的数据,环保部门的排水数据基本上是依据企业用水量折算出来的,各种数据的统计口径差异很大,难于相互校核。此外,因排水量是从用水量人为折算的,排水系数基本上为一人为给定常数,绘制用水量排水量曲线可能意义不大。 工业污染源各类统计数据的校核主要要求各地必须对数据的合理性有所说明,对不同口径的差异有所分析,并不是一定要采用哪一套数据。 2、对几类源强系数的补充说明 (1) 矿山径流的标准源强系数为COD80t/年,氨氮2t/年。 (2) 农田径流污染物计算中,原农作物类型

12、修正更改为农田类型修正,分旱地、水田、其他3种情况给出修正系数。旱地的修正系数取1,水田的修正系数取1.5,其他类型修正系数取0.7。 (3) 城市径流的源强系数为COD50t/年,氨氮5t/年。 应注意,污染源调查各类源强系数,规划院所提供数据仅供参考,而不是普遍适用,各地需要结合各地状况和实际监测情况,合理选用。 4、污染源是用CODcr,河水却用CODmn,如何换算? 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中一般不监测CODcr,污染源监测采用CODcr指标。为准确地建立污染源、排放量与水质变化的响应关系,必须找到CODMn和CODcr之间的等量相关系数。由于不同区域的河流,或河流中的污染源种类不同

13、均会影响CODMn和CODcr之间的换算关系,因此并不能随意借鉴其它河流的系数值,可通过对同一地区河流一定时间段内的水质监测分析获得换算系数。就北方地区而言,换算系数的范围大致在2.5-4之间。 5、畜禽养殖量以年鉴中的何种数据单位进行统计(出栏数、存栏数)?由于污染物的源强单位为g/d头,年鉴中的数据是以年为单位进行统计,而每种畜禽的生命周期各不相同(不满一年),如果直接用以年为单位统计的畜禽数量除以365天的话应该不等于一天中实际养殖的畜禽数量,那么在填写基本表格时应选择何种统计数据来作为畜禽养殖数量,且如何将填写的数量转换为每天的养殖数量,乘以畜禽的源强系数来获得污染物排放量? 在畜禽养

14、殖污染调查时,建议不考虑畜禽养殖的生命周期问题,本次调查所需要的结果不是污染物的日排放量,而在模型计算是非点源污染也不作为输入条件。 6、“农田基本情况”中施农药量统计的是什么内容,是否需要转化为氮和磷的折纯量,或是其它物质?如何转换?化肥转换为氮和磷时需要分列吗? 化肥施用量需分别折成纯氮和纯磷,需要分列。关于折算方法,应按照不同化肥的分子量构成与纯氮、纯磷的分子量比例求得。 47、“畜禽养殖排放量表”中提到,“对畜禽废渣以回收等方式进行处理的污染源,按产生量的12%计算污染物流失量”,由于本表中统计的是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那么此“产生量”指的是未处理前每头猪的污染物产生量(COD50g/头

15、天、氨氮10g/头天),还是处理后每头猪的排放量(COD17.9g/头天、氨氮3.6g/头天)? 指未处理前每头猪的污染物产生量。 在培训教材中,给出了畜禽养殖污染物的5种排放方式,每种排放方式对应的污染物产生量如下: 无序排放:COD50g/头天、氨氮10g/头天; 冲洗后排放:COD50g/头天、氨氮10g/头天; 冲洗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COD17.9g/头天、氨氮3.6g/头天; 就地利用、干燥后制作有机肥:COD和氨氮均为0。 8、在城市生活污染源调查表中,非农业人口数是指整个县所有的非农人口,还是仅仅指县城区内的非农人口?如果是指前者,那么该数值是否与城市径流污染源调查表中非农业人

16、口数是同一数值? 城市生活源调查中的非农业人口,一般来说指的是整个县的非农业人口,城市生活源和农村生活源所涉及的人口数之和应为当地的总人口数。城市径流污染源调查中涉及的非农业人口,统计到县城即可。 四、入河量和入河系数 1、表3-9中排污口的入河系数分工业、城市、非点源怎么确定? 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进入水环境功能区水域的数量,有众多影响因素,情况十分复杂,区域差异很大。入河系数根据各控制单元内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即使在同一控制单元内部,由于污染源类型不同而不同,即使在同一控制单元、同样污染源类型,还根据位置等因素不同而有所不同。 对于一个控制单元,需要给出本控制单元的工业、生活、面源入河系数,这是本控制单元内部的加权平均数。 需要注意,入河系数一定要对应到功能区划水域或控制单元水域。某些情况下,污染源先进入小河流,然后进入功能区划水域,此时的入河系数实际上已经包括污染物在小河流中的降解系数。 2、本地区由于规模化畜禽养殖产生的废污水及废渣,均作为有机肥还田使用,也就是说,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不能直接入河,那么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场,我们是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