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用测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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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用测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1 1 范围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作用测量器具周期检定办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测量器具周期检定的管理。2 2 引用标准引用标准Q/JZ G0420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3 3 管理职责管理职责3.1 质保科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过程及结果。质保科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测量器具实施周期检定。3.2 工具室保管员及有关单位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按要求及时送检或申请检定测量器具。4 4 管理办法管理办法4.1 质保科负责将公司的工作测量器具纳入周期检定目录并建立总台帐,对工作测量器具实行 A、B、C 分类管理及彩色标志管理,参照执行 Q/JZ G0420-

2、201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6.2 的规定。4.2 根据测量器具的稳定性、用途和使用情况,参考国家有关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质保科制订公司测量器具分类管理目录。4.3 根据测量器具分类管理目录,质保科制定年度周期检定计划和月份周检通知单。4.4 仓储科工具室保管员及有关单位兼职计量管理员必须清楚本单位测量器具的有效期及分布情况,分期分批收集测量器具送计量室检定。要保证到期的测量器具全部送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送检,须填写“计量器具延期送检申请单” ,交测试室主管批准,4.5 测试室收到送检的测量器具,须及时检修,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超过十天。急件随时送随时检修,确保生产需要。4.6 计量检

3、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执行国家或部门的计量检定规程。4.7 不具备溯源性的测量器具,由测试室主管组织制定相应的校准规范,并能溯源到相关领域的其它测量标准。4.8 周期检定/校准合格的测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粘贴合格/校准标识,经拆修过的测量仪表必须重新封印。周期检定不合格的测量器具,视情况进行修理,对修理后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的测量器具,由检定人员出具报废单,报室主管审核,并作收回管理。4.9 对某些测量器具在实际生产使用中,只使用其中部分参数,由使用单位提出,经中心测试室同意后,可以只对使用部分的参数进行检定,但粘贴限用证,并注明限用范围。4.10 测量器具的封存和启封,参照执行 Q/JZ

4、 G0420-201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6.3.2 的规定。4.11 对完成检定的测量器具,做好详细的检修记录,并将记录归类,妥善保管。4.12 测试室按月将测量器具检定计划执行情况,上报质保科,质保科根据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对使用单位测量器具周期受检率进行考核。4.13 质保科组织人员每季度对各单位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核对计量器具台帐,抽查现场计量器具使用及维护、保养情况,检查结果纳入考核。5 5 检查与考核检查与考核质保科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并保存记录 5 年以上。计量标准、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维护制度计量标准、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维护制度1 范围范围本文件规

5、定了计量标准、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维护办法本文件适用于公司计量标准、仪器设备的管理。2 引用标准引用标准Q/JZ G042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3 制度制度3.1 公司所建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必须经上级计量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每项计量标准至少应有两名持有该项目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主持工作。3.2 计量标准的使用必须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温度、湿度、振动、防尘、防磁等必须达到各项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计量标准的使用必须具有称职的使用、维护、保管人员。3.3 计量标准应严格按周期送检,受检率达到 100,严禁超期使用计量标准。3.4 计量标准、仪器设备,应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者

6、须熟悉其基本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使用时精心操作,用完后作好使用记录,并擦拭复原。3.5 计量标准、仪器设备应有专人保管,定期维护保养,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消除隐患,若故障较大需要修理时,应再次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3.6 电气设备不使用期间,应每三个月通电检查保养一次。光学仪器镜头严禁用手触摸,操作时必须配带手套。机械设备要按规定要求定期清洁、上油。3.7 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要放置在固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得随意拆卸和组装。计量标准、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整齐。3.8 计量标准若需要报废更新或撤消(暂停),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填写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或计量标准撤消(暂停

7、)申请表,报计量标准考核部门审批。 3.9 计量标准、仪器设备实行分类管理和彩色标志管理。4.0 建立计量标准档案,认真记载计量标准保管使用人交接、检定与维修等记录。4.1 计量标准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应经科领导批准并派人随同监护。计量故障、事故的分析、报告及处理制度计量故障、事故的分析、报告及处理制度1 范围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计量故障、事故的分析、报告及处理办法本文件适用于公司计量故障、事故的管理。2 引用标准引用标准Q/JZ G042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3 制度制度3.1 本制度所指故障、事故,包含计量检定测试范围内的仪器设备故障、人员安全和工作责任事故。3.1.1 仪器设备故障:工作

8、过程中违章操作,造成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损坏或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以及非工作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3.1.2 人员安全事故:工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3.1.3 工作责任事故: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检测结果错误,并造成政治、经济上的严重损失或安全上的严重后果。3.2 故障、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防止故障、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科领导,对故意拖延不报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者,一经查明,严肃处理。3.3 一切故障、事故经由责任人如实填写故障、事故分析报告,说明故障、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损失情况和采取补救措施等,旁击者予以证明,室主管

9、签字,上报科领导。3.4 对于一般故障、事故,可由本单位领导会同有关人员调查了解,实事求是地对故障、事故进行调查并做出结论,通知当事人,必要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3.5 对于重大故障、事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主管部门处理,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或调离岗位、行政处分直到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原始记录、测试报告、检定原始记录、测试报告、检定/校准证书的填写、审核及保管制度校准证书的填写、审核及保管制度1 范围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原始记录、测试报告、检定证书/校准证书的管理办法。本文件适用于公司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2 引用标准引用标准Q/JZ G042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3 制度制度3.1 原

10、始记录采用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中所附格式或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填写记录必须是检定员本人,边检测边取数据,不能事后眷写。3.2 检定/校准证书、测试报告的格式与填写内容必须按照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或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正确填写,对于检定/校准合格的测量设备,出具检定/校准证书,不合格的出具检定/校准结果通知书。3.3 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当需要对某个数据进行更改时,必须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划改,并在修改处加盖私章。3.3 为了确保检测数据正确,检定员对自己填写的检定记录要认真核实,确保无误后交核验人员复核。3.4 核验员应审查检定员在检定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

11、程/校准规范,检定/校准证书、测试报告上的数据、图表与原始记录是否相符。3.5 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取值和误差表达方式应符合误差理论或不确定度的规定。3.6 原始记录、测试报告、检定/校准证书的填写不能用铅笔及红色墨水笔。未取得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无权签名检定记录和签发检定/校准证书、测试报告。 3.7 检定/校准证书、测试报告需加盖测试室计量检定专用章,方可有效。检定员、核验员必须对出具的证书及其数据负责,主管签字必须严格执行检定规程,证书上数据必须与原始记录数据相符,对于不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弄虚作假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8 各种原始记录、检定/校准证书及测试报告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存期

12、五年,未经科领导批准,外人不得查阅。卫生、安全、保密制度卫生、安全、保密制度1 范围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中心测试室卫生、安全、保密制度。本文件适用于中心测试室工作环境的管理。2 引用标准引用标准Q/JZ G0303工作环境管理制度3 制度制度3.1 安排人员卫生值日,保持室内环境洁净。3.2 进行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进入计量标准间必须换鞋。3.3 测试室的电气设备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动力电源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3.4 注意设备、人身安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通电工作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3.5 室内严禁烟火,需用电炉或酒精灯时,应事先确保室内无易燃易爆气

13、体;需用大量试剂时,应严防接近火源,同时保证通风良好。3.6 化学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各种易燃、易爆的成批试剂必须隔离存放。 3.7 做好计量器具收发登记工作,送检的计量器具按“待检” 、 “待修” 、 “合格”区域标识摆放,防止混淆。3.8 各种计量检测数据尤其是涉及军品的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外传。3.9 非计量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计量技术资料,须经科领导批准。3.10 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中心测试室,未经科领导批准谢绝参观。3.11 工作结束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设施,注意关好门窗,方可离人。3.12 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上报公司,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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