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G 6 的综合监测指南 指标 6.5.2 的分步骤监测法 最终版 2017-01-18 1 指标 6.4.2 的分步骤监测法 缺水等级:可用淡水资源的淡水抽取百分比1 1. 监测背景监测背景 1.1 指标介绍 目标目标 6.4 到到 2030 年,大幅年,大幅提高提高各行业的各行业的用用水效率并确保水效率并确保可持续可持续的淡水抽的淡水抽取及供应,以取及供应,以 解解决决水水短缺短缺及大幅降低缺水人口数量及大幅降低缺水人口数量 指标指标 6.4.2 缺缺水水等级等级:可用:可用淡水淡水资源的淡水抽取资源的淡水抽取2百分比百分比 MDG 监测框架中已有缺水指标,称之为“所用水资源总量的比例”尽管该指标的定义十分 贴近SDG 指标6.4.2 的定义,但它并未考虑环境水流需求(EFR),而是仅限于考虑面对总体水 利用率,人类活动所需的水 这一点在确定本缺水指标 6.4.2 的过程中已做出了阐释,得出了如下定义:在考虑环境水需求后,所有主要行业的淡水抽取总量与可再生淡水资源总量之比 如 ISIC 标准所述,主要行业包括农业、林业和渔业、制造业、电力业、市政当局等淡水抽取 量数据还可用于计算关于用水效率的指标 6.4.1,而环境水需求数据可提供给关于水相关生态 系统的指标 6.6.1。
1.2 指标的目标等级 在 MDG 指标中,缺水分为三个阈值等级:25%,低于此值表示不缺水;60%,表明接近缺水; 和 75%,高于此值可确定为强烈缺水 然而,指标 6.4.2 在其计算中引入了环境水流需求概念和环境水流需求量这表明已计算过基 本生态功能所需的水,因而在计算本指标时可略去不计 尽管EFR 在不同的生态系统和气候中存在差异,但IWMI 估计全球平均EFR 约为30%如果EFR 在指标计算中作为考虑因素,原则上不应考虑环境水短缺会达到 100%的指标值 然而,从人类需求用水的角度而言,有多种用水形式,例如航行或娱乐,这并不表明要抽取水, 而是仍需要 EFR 以外的水流因此,我们建议将严重缺水达 70%作为指标数值 然而,各国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目标,并要考虑各类因素,例如发展水平、人口密度、非传统的水源可用性以及一般气候条件 1 此为非官方译文欲查阅英文原文,可登录 http://www.unwater.org/publications/publications-detail/en/c/434399/ 如有任何疑问或反馈,请联系 riccardo.biancalani@fao.org 2 根据 AQUASTAT 的定义,在本文中,withdrawal与abstraction为同义词。
SDG 6 的综合监测指南 指标 6.5.2 的分步骤监测法 最终版 2017-01-18 2 2. 建议的监测法建议的监测法 2.1 监测概念和定义 概念:本指标可估算各行业给国家可再生淡水资源带来的压力低等级的缺水表示所有行业综 合取水量相对于水资源而言处于最低限度,因此对水资源的可持续性或对用户间可能的水争夺 几乎都没有影响高等级的缺水表示所有行业综合取水量在可再生淡水资源总量中占重要份额, 有可能对水资源的可持续性产生巨大影响以及用户之间有可能产生冲突和争夺 指标是根据下列三个部分进行计算: 1. 可再生淡水资源总量(可再生淡水资源总量(TRWR))表示为(a)内部可再生水资源(IRWR)与(b)外部 可再生水资源(ERWR)之和 此处“水资源”一词可理解为淡水资源 a. 内部可再生水资源内部可再生水资源定义为某个国家内源降水形成的江河长期年平均流量以及地 下水回灌 b. 外部可再生水资源外部可再生水资源是指进入该国的水流量,同时考虑上游和下游国家根据协议 或条约保留的水流量(并可能因上游抽水而使流量减少) 2. 淡水抽取总量(淡水抽取总量(TWW))是指从淡水源头(江河、湖泊、含水层)抽取用于农业、工业 和市政当局的淡水量。
在国家层面进行估算是针对下列三个主要行业:农业、市政当 局(包括生活用水抽取)和工业(包括热电厂冷却)淡水抽取包括原生淡水(以前 未被抽取的水)、次生淡水(以前被抽取过并回流至河流和地下水的水,例如处理后 排放的废水和排放的农田排水)和古地下水它不包括直接使用非传统水,即直接使 用处理过的废水、直接使用农田排水和脱盐水 通常 TWW 的算法是:[行业取水总量之和]减去[直接使用的废水、直接使用的农田排水 和使用的脱盐水]公式如下: 𝑇𝑊𝑊 = ∑𝑤𝑤𝑠− ∑𝑑𝑢𝑢 式中: TWW = 抽取的淡水总量 wws = 行业“s”的抽水量 s = 农业、工业、能源等 duu = 从源头“u”直接用水 u = 直接使用废水、直接使用农田排水及使用脱盐 水 3. 环境水流需求(环境水流需求(EFR))是维系淡水及河口生态系统所需的水量水质以及最终的生态系 统服务不在此公式内,该公式仅限于水量这并不意味着质量以及保障环境水流依赖 型社会不重要和无需关心其它目标以及指标 6.3.2、6.5.1 和 6.6.1 等确实考虑到了这 些方面EFR 的计算方法极为多变,既有全球估算,也有对各河段的全面评估。
对于 SDG 指标,水量可用与 TWW 相同的单位表示,而后表示为可用水资源百分比 2.2 关于国家监测过程的建议 SDG 6 的综合监测指南 指标 6.5.2 的分步骤监测法 最终版 2017-01-18 3 鉴于本指标的计算需要不同行业和不同来源的数据,因此,必须做好国家协调,以确保及时一 致地收集数据 2.3 关于空间和时间覆盖率的建议 用于本指标的数据应每年收集一次然而,三年一次的报告周期仍然可以接受 在SDG过程中,必须在国家层面上报告本指标不过,最好尽量在地方层面收集数据,因为这 可为决策和实施水管理计划提供更加有效的信息地方层面的信息应当按流域单位分列、在相 关层面上收集数据,并考虑在各流域间开展可能的人工调水 2.4 监测梯级 鉴于各国开展缺水监测的起点不同,指标 6.4.2 的方法使各国能够根据其国家能力和现有资源 开始监测工作,而后逐步推进 1. 作为第一级,指标可采用合并为国家级数据的估值如必要,数据可从有关不同行业 水利用率和抽取量的现有国际数据库中反演得出包括基于文献值估算的环境水流需 求 2. 第二级,指标可采用全国范围生成的数据,此类数据可日益细分到地方流域单位级。
包括基于文献值估算的环境水流需求 3. 对于更高层级而言,全国范围生成的数据具有高时空分辨率(例如,地理参照和基于 计量容积),并可按来源(地表水/地下水)和用途(经济活动)全面分列环境水流 需求的文献值可用国家估值加以细化 3. 数据数据来源和收集来源和收集 3.1 计算指标的数据需求 为了能够分解指标,最好是先汇总下列各子行业的变量,再依次计算上述各部分: 3.1.1 可再生水资源总量(KM³/年) 可再生水资源总量(TRWR)是内部和外部的可再生水资源之和 内部可再生水资源(IRWR)(km³/年) 内源降水(领土内产生的资源)形成的江河长期年平均流量以及含水层回灌,同时考虑二者之间的叠加 外部可再生水资源(ERWR)(km³/年) SDG 6 的综合监测指南 指标 6.5.2 的分步骤监测法 最终版 2017-01-18 4 国家可再生水资源的一部分,其并非在国内生成ERWR 包括来自上游国家的入流量 (地下水和地表水),以及边界湖水或河水的一部分它考虑了上游和下游国家根据 协议或条约保留的水流量 3.1.2 农业取水量(KM³/年) 农业取水量是指用于灌溉、畜牧和水产业用途的年自供取水量,包括来自原生可再生淡水资源 和次生水源的水、以及过度抽取的可再生地下水或抽取的古地下水、直接使用的农田排水和 (处理过的)废水、脱盐水。
灌溉取水量(km³/年) 为灌溉抽取的年取水量,包括来自原生可再生淡水资源和次生水源的水、以及过度抽 取的可再生地下水或抽取的古地下水、直接使用的农田排水和(处理过的)废水、脱 盐水 畜牧取水量(饮水和清洁)(km³/年) 畜牧用途的年取水量,包括来自原生可再生淡水资源和次生水源的水、以及过度抽取 的可再生地下水或抽取的古地下水、直接使用的农田排水和(处理过的)废水、脱盐 水,还包括牲畜饮水、卫生系统、畜舍清洁等,但不包括用于灌溉牧草、草场和牧场 的取水量,这些都列入到灌溉取水量中畜牧取水量也不包括用于制作动物产品的取 水量,它被列入到下文的工业取水量中如果与公共供水管网相连,则畜牧取水被列 入到城市取水量中 水产业取水量(km³/年) 用于水产业的年取水量,包括来自原生可再生淡水资源和次生水源的水、以及过度抽 取的可再生地下水或抽取的古地下水、直接使用的农田排水和(处理过的)废水、脱 盐水水产业是在内陆和沿海地区养殖水生生物,包括饲养过程中的增产干预,以及 促进个人或企业的存量干预 该行业对应 ISIC 行业 A(1-3) 3.1.3 工业取水量(包括用于热电厂冷却)(KM³/年) 工业用途的年取水量,包括来自原生可再生淡水资源和次生水源的水、以及过度抽取的可再生 地下水或抽取的古地下水、可能使用的脱盐水或直接使用(处理过的)废水。
该行业是指不与 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自供水产业 工业取水量不包括水力发电,但建议将用于水电生产的人工湖的蒸发损失列入该行业详见 http://www.fao.org/3/a-bc814e.pdf和 http://www.fao.org/nr/water/aquastat/dams/index.stm#evaporation 该行业对应 ISIC 行业 B [5-9]、C [10-33]、D [35]和 F [41-43] 3.1.4 城市取水量(KM³/年) SDG 6 的综合监测指南 指标 6.5.2 的分步骤监测法 最终版 2017-01-18 5 主要是人口直接使用的年取水量,包括来自原生可再生淡水资源和次生水源的水、以及可能过 度抽取的可再生地下水或抽取的古地下水、可能使用的脱盐水或直接使用的处理过的废水城 市取水量通常计算的是公共供水管网的取水总量,它可包括与市政管网相连的部分企业 建议利用 AQUASTAT 问卷调查和 AQUASTAT 水资源模版来收集指标计算所需的数据这有利于 将该数据直接上传至 AQUASTAT 数据库,因为 FAO 负责管理面向 UNSC 的指标。
作为替代方 案,可以使用 SEEA-水中所列各表 该行业对应 ISIC 行业 E [36] 3.1.5 环境水流需求 EFR 的确定可使用各种方法,比如简单的水文方法或全面的整体模式该方法应逐步考虑到在 时间和空间中的水流动态变率,最终得出最新的水力/生境模式(Parasiewicz,2007) 关于 EFR 的估算信息,可查询: http://waterdata.iwmi.org/Applications/Global_Assessment_Environmental_Water_Requirements_Scarcity/ 3.1.6 其它定义 淡水:冰川、湖泊及河流等在地球表面分布的水(即地表水)以及地下含水层(即地 下水)其关键因素是溶解盐浓度低淡水不包括雨水、土壤中的存水(土壤水分)、 未经处理的废水、海水和半咸水 废水:由于其质量、数量和产生的时间而对其原使用用途或原生产目的没有更大直接 价值的水然而,一个用户排放的废水对于其它地方的另一个用户会是一种潜在的补 给冷却水未被视为废水 直接使用处理过的城市废水:直接使用处理过的城市废水(一次、二次、三次污 水),即在一年中大部分时间没有或鲜有用淡水预先稀释。
直接使用农田排水:农田排水是为农业取水,但并未被消耗和回灌它可被回收并重 复利用,因此它与一次水资源不同,被认为是二次水源,属于可再生淡水资源与脱 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