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法律法规·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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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广义出版法广义出版法:现这一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用于调整人们在出版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 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体系的总称,包括宪法的有关规定、有关法律、有关行政法规与规章等 各种法律规范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性文件。 狭义的出版法狭义的出版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专门用于调整 规范出版活动中的各种关系的规范性文件。 出版法的基本特征出版法的基本特征: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适用性。 出版法规出版法规:广义的出版法规是出版法律规范的简称。就其规范意义而言,与广义的出版法 是同一个概念,主要包括:宪法的有关规定、有关法律、有关行政法规与规章等各种法

2、律 规范性文件。狭义的出版法规,是有关出版活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中的一种具体形式。包 括由国务院制定与颁布的行政法规;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 地的市与其他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发的地方性 法规;其效力低于法律。 出版法规的形式出版法规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 地方性法规、规章,国际条约,法 律解释 21949 年 10 月 19 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胡愈之胡愈之为出版总署署长。1950 年 3 月 25 日, 出版总署公布了在出版委员会组织的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上通过的关于统一全国 新华书店的决定 。 现在,我国出版法

3、制以“一法五条例”为基本框架,已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出版法律法规体 系。 1990 年 9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这是我国至今为止涉及出版领域的唯一 法律。1997 年 1 月 2 日,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了出版管理条例 ;1997 年 3 曰 日,国务院发布了印刷业管理条例 ;2003 年 7 月 16 日,新闻出版总署出台了出版物 市场管理规定 ;1994 年 8 月 25 日,国务院出台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1997 年 12 月 30 日,新闻出版署颁布了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2002 年 8 月 1 日,新闻出版总署出台 了互联网出版管理规定 。

4、3出版工作的原则出版工作的原则:1、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2、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3、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 权利。4、依法管理。5、行业自律。 4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人。 (作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他著作权人、国家) 。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就是作品,是作者创作的以某些具体形式表现出来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 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一独创性、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可以某些形式加以复制著作 权法不保护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主要是指不具备合法要件的作品,依法禁 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5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

5、权利内容,主要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大部分,也称为精 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人身权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也称 为精神权利,只有作者才能享有,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享有。四项人身权发表权、署名 权、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6 著作权的利用著作权的利用,是指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实施作品著作权,实现著作权人财产权的 行为。 著作权的利用有两种基本形式两种基本形式1.著作权的转让 2.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7 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的转让: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一项、数项或者全部专有使用 权利转让给他人(财产权) 。著作权转让的几种形式转让的几种形

6、式:(1)著作权贸易,也称版权贸易, 是指在贸易活动中转让著作权,取得经济收入,这是作品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利用著作权的途径之一。(2)著作权继承,即版权继承,是指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作为遗产 被继承(3)著作权因执法而转移。 8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通过订立合同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期限 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作品,并依法获得报酬的行为。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使用者就作品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达成的协议。著 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 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 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3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4

7、 付酬标准和办法。5 违约责任。 6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9 著作权的限制著作权的限制:著作权法对作者人身权的保护是没有期限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 作品完整权) ,因此,对著作权人专有权利进行限制,主要是针对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 对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进行限制,大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三个方面:其一是时间上的限制,即对 绝大多数受保护对象都规定有限的保护期;其二是地域上的限制,即著作权仅在其授 予的一国范围内有效;其三是著作权权能的限制,即设立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制度等。10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 酬,基于正当的目的而使用他

8、人有著作权作品的行为。 合理使用有以下几个原则原则:第一,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第二,合理使用的作品必 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第三,合理使用必须出于正当目的,并非以营利为目的;第四,合 理使用必须说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作品的出处;第五,合理使用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 其他权益,如不得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等。 11法定许可法定许可,是指使用者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享有著作权的 作品,但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12邻接权邻接权:传播者的权利,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付出的创造性 劳动所享有的特点的专有权利的总称。其本义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虽然不是著作

9、 权,但是与著作权相关、相近、相邻或者相类似的权利,故又称邻接权,也称有关权,也 就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说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 国际上通常把表演者对其表演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以及广 播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称作邻接权。 将出版权纳入邻接权的范畴为我国著作权法所特有。 13著作权与邻接权 著作权是邻接权产生的前提。但是没有邻接权的保护,著作权的保护又是不完全的。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在于: (1)主题不同。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是作品的创作者或者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人。邻接权 保护的主体是传播者,包括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和广播组织者。

10、这些传播者 在向公众传播作品时,加入了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或者付出了大量的投资,改变了原作品的 表现形式,具有新的创造性。 (2)客体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客体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 后的作品,如出版者权的客体是其出版的书刊;表演者权的客体是表演活动;录音录像作 者权的客体是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组织权的客体是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著 作权保护体现的是作者的创造性劳动,而邻接权保护体现的是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的内容主要包括著作权人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享有 的权利

11、;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 的权利以及广播组织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等。(4)保护期限不同。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去世后 50 年,截止 于作者去世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 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 50 年。影视作品 及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 50 年。邻接权的保护期从表演时 起、录音录像制品出版时起或者节目首次播放时起计

12、算,享受 50 年的保护。 (5)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创作出来就自动获得著作权保 护;邻接权的取得必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14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指出版者通过与著作权人签订出版某一作品的合同而享有的专有使用权。15版式设计权版式设计权: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享有版式设计的权利,未经出版者许可,他人 不得以相同版本形式出版同一作品。保护期为 10 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 首次出版后第 10 年的 12 月 31 日。 16表演者权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 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

13、 表演者权与表演权的区别表演者权与表演权的区别: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而表演权是 著作权人享有的表演或者许可他人表演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表演者权是邻接权的一 种,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而表演权只是著作权中的一项权利,属于著作财产权 范畴。 17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侵犯著作权和侵犯邻接权两个方面,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 民事责任(违约、侵权)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a 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b 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c 罚款。 18.出版单位的设立出版单位的设立主要有四种方式四种方式:登记制、自由制、保证金制

14、和审批制。 19审批制审批制:在指一国的公民或法人设立出版单位,首先必须向该国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设立申请,经主管部门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后,设立出版单位的发起人才能向登记机关 申请设立登记,之后方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出版发行活动。 20我国出版单位的管理形式主办主管单位负责制主办主管单位负责制 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是指出版单位的上级领导部门。 主管单位主管单位是指出版单位创办时的申请者,并是该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两个或两个以上 主办单位的则为主要主办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主办、主管单位与出版单位的关系必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非挂靠关系。 21我国出版行政部门对出版单位实施的管理主要包括

15、以下六个方面出版行政部门对出版单位实施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出版单位总量控制和年检登记(二)出版计划和重大选题备案制(三)书号、 刊号、版号管理(四)质量管理(五)样本管理(六)人员管理 22书号书号是指中国标准书号,它是 1986 年国家标准局批准颁布、198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的一项国家标准,是在中国注册的出版社所出版的每一种图书和电子出版物的每一个版本 世界性的唯一标识代码。 刊号刊号是指中国标准刊号,即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它是 1988 年国家标准局批准颁布、 1989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一项国家标准,是在中国登记的每一种报纸和期刊的每一个版本 唯一的标

16、准编码。 版号版号是指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它是 1992 年国家标准局批准颁布、1993 年 1 月 1 日起 实施的一项国家标准,是在中国注册的所有音像出版社都必须在其生产的每一种音像制品 (包括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激光唱盘等)上,对所录入的节目以及节目中每一项可以独立使用的部分编加的国际性唯一标识编码。 图书质量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个方面。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 质量属合格;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正文部分的抽查必须内 容(或页码)连续且不少于 10 万字,全书字数不足 10 万字的必须检查全书。 出版单位发行其出版物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和国务 院出版行政部门免费送交样本出版单位的法定义务。 23出版物的内容管理方式内容管理方式预审制、追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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