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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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讲解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讲解目录目录 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概述 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 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 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 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 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 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

2、的 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是什么?2012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标准(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标准(2012.7-2013.62012.7-2013.6)险种单 位个 人合计比例月缴费 工资下限金额比例月缴费 工资下限金额养老保险20%1794358.8 8%1794143.5 502.32失业保险2%179435.9 1%179417.9 53.82工伤保险0.5%17949.0 8.97生育保险0.6%179410.8 0.0 10.764医疗保险7%1794125.6 2%179435.9 161.46大病救助 6.0

3、 4.0 10合计30.1% 546.0 11% 201.3 747.334备 注政策依据:1、关于发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连人社发【2012】263号) 2、关于调整市级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连人社发【2011】129号) 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类别分为三种基准费率(0.5%、1%、2%)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示意图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示意图目录目录 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概述 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初始登记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 社会保险的单位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

4、自领取营业执照之 日起30日内; 2、已成立尚未办理登记的单位,应当补办登记政策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登记初始登记需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基本户及账号; 5、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1、社会保险编号; 2、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登记审核后向参保单位派发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 社会保险的单位社会保险变更事项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单位类型、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隶属关系、开户行及账号、参保单位专管员社会保

5、险登记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原因(1)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2)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的企业破产等法律文件 (3)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有关文件 (4)有关部门批准转出或转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的证明 (5)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注销登记资料及证件解散、破产、撤消、合并、转制以及其它依法 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情形时 社会保险登记登记证年检年检资料及证件(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上年度验证等情况; (2)参保人数增减变化情况; (3)申报缴费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4)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情况;年检审核内容(1)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2)年度职工缴费记录花名册 (

6、3)单位财务年报 (4)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年度检验报告书一式二份社会保险登记目录目录 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概述 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申报流程申报流程以本单位全部以本单位全部 职工上月工资职工上月工资 总额为基数总额为基数, , 于每月于每月1515日日 前向社保经办前向社保经办 机构申报机构申报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 以单位提供的以单位提供的 全部职工缴费全部职工缴费 工资总额核定工资总额核定 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于缴费单位于 2 2

7、5 5日前向地日前向地 税征收部门缴税征收部门缴 清社会保险费清社会保险费 所有款项所有款项社会保险费于社会保险费于 2 25 5日前从单日前从单 位账户中划转位账户中划转 ,逾期未缴的逾期未缴的 ,按日加收,按日加收 0 0.5.5的滞纳的滞纳 金金 ABCD申报受理申报受理缴费核定缴费核定费用征收费用征收补缴欠款补缴欠款步骤步骤目录目录 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概述 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人员增减缴费单位发生增减员变动时,须在缴纳或停止 社保费的

8、当月1-15日内,向经办机构申报办理 社会保险关系新增、转移和终止手续。经办机构 纸质 U盘 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增、减员增、减员每月1-15日内缴费单位到经办机构, 填报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一式 2份提交办理。 经办机构纸质 前台办理前台办理增、减员增、减员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已开通网络申报的缴费单位, 每月1-15日内可在互联网上进 行增、减员办理。 网上申报网上申报 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初次参保初次参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与有缴费义务的单位形成劳动关与有缴费义务的单位形成劳动关 系的所有人员,首次参保的年龄

9、系的所有人员,首次参保的年龄 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 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 劳动就业部门劳动就业部门自行保存 用工备案用工备案 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减少人员减少退休审批部门退休审批部门与缴费义务的单位解除或终止劳与缴费义务的单位解除或终止劳 动关系,在职转退休的所有人员动关系,在职转退休的所有人员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企业职工退休审批

10、表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失业登记部门失业登记部门自行保存 缴缴 费费 申申 报报 2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缴费单位应依法为员工申报参加社会保险,应依照法律法规如实向社 保经办机构提供所需资料,申报不实的,须承担法律责任。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起薪当月办理增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当月 办理减员。缴费单位发生人员变动的,需先办理增、减员手续,再按要 求进行缴费申报。3.缴费单位办理增员的,增员部分允许补申报前1-3月的应缴数额。对此 部分人员的补申报必须到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填报连云港市社会保险费 补缴申请表一式2份提交审批,并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及工资表。 缴缴 费费 申申 报报 2注意事项注意事项4.缴

11、费单位当月参保人员增减情况及缴费基数无变化的,可不申报,社 保经办机构将按其上月应缴数额进行核定。如有变化的,缴费单位应于 每月1-15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5.增员手续每月可多次办理,缴费单位当月申报结束后又办理了增员手 续的,允许在当月内就增员部分进行再次缴费申报;减员手续须在每月1 -15日内办理,逾期视作下月办理。6.在同一统筹区内,已经参保的人员必须先在原参保单位办理减员,再 于新单位办理增员。业业 务务 流流 程程 1注意事项注意事项7.有以下几种情形,不能在网上办理增员业务,缴费单位须携带相关材 料到经办机构进行前台磁盘(U盘)或纸质办理:(1)需参保的险种与 网报系统设定的参

12、保险种不一致的;(2)为退休、离休人员办理增员的 ;(3)个人身份证明号码在社保系统中重复,存在多条信息的。8.有以下几种情形,不在网上办理减员业务,缴费单位须携带相关材料 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磁盘(U盘)或纸质办理:(1)属死亡减退的(需 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死亡证明);(2)减员部分有欠费的(需先清缴 单位和欠费以及相应的滞纳金);(3)缴费单位参保人数在20人以上, 如减员人数超过总人数10%的。目录目录 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概述 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增减变动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2一、总体转移流程参

13、保人或 用人单位新参保地原参保地出具缴费凭证提出转移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 系接续联系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结信息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2二、转出流程收到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应参保人要求出具缴费凭证,告知 参保人跨省转移接续条件、欠费情 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完成以下工作流程:申请人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出示 凭证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 移接续申请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表 并审核有关资料,并在15个工作日 内生成联系函,向申请人原参 保地发出生成信 息表划转基金并向参保 人的新参保地经办 机构发出信息表 终止参保人的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办结社会保

14、险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2三:转入流程新参保地收到信息表和转入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申请人提出申请,出示 缴费凭证,并填写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 续申请表需要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的,书 面告知不能办理转移的原因和 政策依据,15工作日内为其建 立临时缴费账户,并向其原参 保地发出通知书原参保地收到联系函15工作 日内完成以下工作: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信息表划转基金并向参保人的新 参保地经办机构发出信 息表终止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 险关系核对信 息和转 移金额将转移金额分别记 入统筹基金和申请 人的个人账户根据信息表及提供的 材料完善相关信息, 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 人单位或申

15、请人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15个 工作日内生成联系函, 向申请人原参保地发出新参保地受理 申请表并审核 有关资料,办结原参保地收到通知书 后,为参保人建立专门标 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政策制定的意义:解决了参保人因就业地变换和 间断性就业的养老保险权益问题,从根本上维护 参保人特别是农村户籍人员的切身利益。 镇企 业职 工基 本养 老保 险关 系转 移接 续暂 行办 法政策制定目的: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 直辖市(即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 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适用人群: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 有人员,包括农村户籍人员(主要为了农村户籍 参保人员)。 p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o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的 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 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 以上年龄规定限制。 o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 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 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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