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 行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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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行政职权一、行政职权的概念 二、行政职权的行使第一节 行政职权的概念一、行政职权的涵义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配置于 不同行政组织的行政权,是行政组织依法拥有的实 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与权能。与行政组织的关联性法定性不可处分性与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对立统一性二、行政职权的内容(一)内部行政职权内部行政职权是指行政组织对其内部行政事 务,如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设备等进行管 理的行政职权。内部行政职权兼有私人行政和公 共行政的特点。(二)公共行政职权公共行政职权,也称外部行政职权,是指行政 组织组织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实现和满足社会公 共需要的行政职权,是行政职权的核心所在。1行

2、政规范制定权2行政计划权3公有财产、公共设施管理权4行政监督检查权5行政决定权6行政制裁权7行政强制权8行政司法权9行政救济权10行政给付权11行政指导权三、行政职权的分类(一)固有职权与授予职权 (二)一般职权与专属职权 (三)强制性职权与非强制性职权四、行政优益权行政优益权,是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的 合称,是指国家为保证行政职权的有效行使,赋 予行政组织及其行政公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 所享有的行政特权和必要的物质保障。行政优益权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行政职权,而 是行政职权的一种保障性权力,是一种与行政职 权相伴随的附属性权力。(一)行政优先权的内容为了保证公共利益的优先实现,国家通过法律

3、的形式赋予特定行政组织及其行政公务人员在行使 行政职权时享有一定的行政特权,这些行政特权就 构成了行政优先权。1先行处置权也称紧急处置权,是指行政组织及其公务人员在 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不受法定权 限和一般程序的约束,先行处理的权力。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 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 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 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一)限制或者停 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三)临时征用房屋、 交通工具;(四)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 用水源。”2获得社会协

4、助权是指行政组织及其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依 法享有的获得有关行政相对人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协 助的权利。警察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 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 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 行。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 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 ”3人身特别保护权是指特定行政组织的公务人员在执行特殊职务 时其人身安全受法律特别保护的权利。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对从事传 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的人员,现场处理疫 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 的其他

5、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采取有 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二)行政受益权行政组织及其公务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依法享有 的、由国家提供的各种物质优惠条件,称为行政受 益权。其内容表现为国家向行政组织及其公务人员 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具、行政经费等。五、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是指行政组织及其公务人员在行使职 权的过程中依法必须承担的义务。1法定性2强制性3与行政职权的不可分割性六、行政权限行政组织行使行政职权必须遵守的界限或范围 即构成行政权限。行政组织行使行政职权超越了该 界限或范围,就构成行政越权,视为违法或无效。(一)行政权限的类型1纵向权限与横向权限纵向权限是指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行政

6、组 织之间行政职权范围的划分。上下级人民政府之间的权限划分;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与其职能部门之间的权 限划分;上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与下级人民政府相应 职能部门之间的权限划分。横向权限是指没有隶属关系的行政组织之间 的权限划分。事务权限(公务权限)地域权限2正常权限与紧急权限正常权限是指行政组织在正常的工作条件下所 必须遵守的职权界限;紧急权限则是指行政组织在 出现紧急情况或状态时的职权界限。一般而言,正常权限受一般权限规则的约束, 具有较强的羁束性;紧急权限受特别权限法则的约 束,行政裁量的余地较大。(二)行政权限争议及其处理各国的权限争议处理规则主要有三种:议会处理制度司法处理制度行政处理制度

7、我国现行法律基本上都采用了由争议双方的共 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处理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 机关指定管辖。”第二节 行政职权的行使一、行政裁量权所谓行政裁量权,是指行政组织在法律规范明 示或默示的范围内,基于一般法律原理和行政目的 ,在合理判断的基础上自主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 如何作为的权力。(一)行政裁量权的分类1.构成要件裁量权构成要件裁量权是指行政组织在适用法律、法 规处理具体行政事务时,由于法律、法规相关条文 中存在的不确定概念,从而行政组织享有的对特定 行政行为之构成要件可以自行认定的裁量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

8、治安管 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2.选择裁量权选择裁量权是指行政组织可以依具体情况自行 决定是否采取特定行政措施、作出特定行政决定的 裁量权,以及在法律规定的多个不同的合法处理中 ,选择实施某一个处理的裁量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 罚款:”。3.程序裁量权程序裁量权是指行政组织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 下,对行政活动的形成与履行过程享有的裁量权。警察法第七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 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 法规的个 人或者组织

9、,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二)行政裁量瑕疵1要件认定错误要件认定错误是指行政组织及其公务人员在适 用法律处理具体事项时,对事实要件的认定发生错 误,或者对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理解发生错误,或 者将事实涵摄于行为模式时发生错误,由此形成的 行政决定当然是违法的。2裁量逾越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就行政裁量的范围 (包括行为的种类、幅度、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的 规定的情况下,如果行政组织所选择的结果不在法 定范围之内,即构成了超越法定裁量范围。3滥用裁量权滥用裁量权是指行政组织基于不正当的目的或者 不正当的考虑进行裁量的情形,具体包括:(1)行政 组织或者行政公务人员基于自身利益进行

10、的裁量;(2 )基于政治、宗教、种族、性别等方面的偏见进行的 裁量;(3)基于行政公务人员的情绪进行的裁量;( 4)基于行政公务人员的个人喜好、恩怨进行的裁量等 。4消极裁量消极裁量是指行政组织在依法行使裁量权的场合 怠于行使裁量权的情形。5畸轻畸重畸轻畸重是指行政组织的裁量违背了基本的逻辑 和自然规律,过于轻微或者过于严厉的情形。6违反了法律的一般原则或法理(三)行政裁量瑕疵的救济行政主体的自我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二、行政授权国家有权机关通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形式, 赋予特定组织一定范围的行政职权的活动。行政授权的法律效果在于,通过行政授权,被 授权组织取得了相应的行政职权,能够以自己的名

11、义行使被授予的行政职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引起 的法律责任。两种情形:权力机关的授权行政机关的授权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机 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 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 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 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立法法第十条对立法授权作出了规定:“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范围。被授权机关 应当严格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该项权力。被授 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三、行政委托行政委托,是指行政组织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 ,将属于自身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委托给其他组织或 个人代为行使的法律活动。(一)行政委托

12、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 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 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而组织实施行政 处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 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 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 权的,应当视为委托。”(二)受委托方的资格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组织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 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 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 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则 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委托有关单 位代征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 ,受托单位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 义依法征收税款。”(三)行政委托的中的再委托问题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第3款规定:“受委 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 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 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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