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培养常见事项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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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培养常见事项办理程序 目 录 一、在校生报到注册一、在校生报到注册 . 2 2 二、请假二、请假 . 2 2 三、重修三、重修 . 3 3 四、休学四、休学 . 4 4 五、复学五、复学 . 4 4 六、转专业六、转专业 . 5 5 七、退学七、退学 . 6 6 八、结业及结业换证八、结业及结业换证 . 7 7 九、肄业九、肄业 . 8 8 十、在学证明十、在学证明 . 8 8 十一、成绩单打印十一、成绩单打印 . 9 9 十二、测评十二、测评 . 1111 十三、学号解读十三、学号解读 . 1212 十四、联系我们十四、联系我们 . 1212 2 一、在校生报到注册

2、一、在校生报到注册 适用适用范围范围:老生老生 办理程序:办理程序: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本人按校历规定日期到学院本科教学部办公室报到。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1.每位同学都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注册日当天下午 17:30 前到学院注册(具体地点以各系通知为准),超过 17:30 分到校的均需办理请假手续; 2.注册形式一般为指纹注册(或者另加签字确认); 3.学院不接受以买不到票等理由的请假,如确实因身体原因造成无法按期注册,需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并且由本人(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同学)提前向所在系教学秘书、院系领导办理请假手续; 4.每学年第一学期,所有在学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标准,按照一学年额度

3、缴纳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绿色通道”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注册、入住手续。若学生欠缴学费,又不办理绿色通道的,将不能参加本年度各类评奖评优活动和本年度保研推免; 5未按规定报到注册的学生,学院将通报批评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上报教务处处理。处理结果将放入学生个人档案,并取消其今后各种奖学金评定及保研资格。 二、请假二、请假 适用适用范围范围:因病或因事申请在一定时期暂停学习的学生。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1)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下同)须经班主任批准,辅导员备案; (2)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须经班主任和系分管副主任签注意见、学院分管院长助理批准,学院本科教学

4、部和辅导员备案; (3)请假一周以上须经班主任和系分管副主任签注意见,学院院长批准,并在学院本科教学部和辅导员备案。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3 1.学生请假,必须学生本人填写请假单并附上有关部门证明(病假需附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2.除特殊疾病或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请假须提前三天办理手续,未经批准的请假单,一律无效; 3.请假三天以上者结束后应及时到学院销假,不按时销假作未请假处理; 4.一个学期请假、缺课时间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 1/3 者,须办理休学手续。 三、重修三、重修 适用适用范围范围: 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一门课程缺课的学时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数的 1/3 者(获准部

5、分免听者除外);实验课缺课达 1/3 者。 办理流程办理流程及提交材料及提交材料: (一)本院学生(一)本院学生申请申请重修重修 1.每学期末成绩出来后,学生应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核查学分获得情况(登陆信息门户“”点击进入“教务系统”选择“个人成绩查询”模块)。如有需要重修的同学,务必在新学期开学进行重修申请。 2.在新学期开学重修选课期间(一般为开学的前两周,具体以教务处每学期选课通知为准),请相关同学及时办理重修申请: (1)修读本院下一年级或其他班级学分、要求相同的课程: a登陆教务系统进行重修课程选课; b选课成功,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 c选课不成功,则带开学两周内至学习委员处填写

6、选课汇总表,由学习委员报送至本科教学部所在系教学秘书处。 (2)如果课程停开,申请修读院内或院外学分相同、要求相近的其他替代课程: a.填写经济学院重修课程替换申请表; b.送至本科教学部,由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报送相关领导审批; c.授课院系及任课教师签注意见后,送至本科教学部备案。 (二)外院学生(二)外院学生申请申请重修重修 4 外院学生如需申请修读我院学分相同、要求相近的替代课程: a.填写经济学院重修课程替换申请表; b.学生所在院(系)签注意见; c.经任课教师同意后送至本科教学部由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报送相关领导审批。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具体请见关于印发的通知(经院教(2014)

7、2号) 四四、休学、休学 适用适用范围范围: 已取得本科生学籍,因病、请假和缺课时间达到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获准部分免听者除外)或其他原因需休学的在学学生。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1本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填写厦门大学本科生休学申请表(http:/ 2相关家属签字或者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后送至学院本科教学部所在系教学秘书处; 3由所在系教学秘书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领导和教务处审批。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1根据休学的具体情况选择厦门大学本科生休学申请表种类(休学申请表分三种:因病休学、因公派交流学习休学、因其他原因休学); 2.未办理

8、休学手续而擅自离校者,视为自动退学; 3.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限; 4.申请休学同学必须在规定的休学期限内返校办理复学手续; 5.其他详细规定请参考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 五五、复学、复学 适用适用范围范围:休学期满申请返回学校学习的学生。 5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1、本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填写厦门大学本科生复学申请表(http:/ 2.由所在系教学秘书上报学院领导和教务处审批,经批准后完成复学手续。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1.休学期满前一周内提交申请; 2.休学期间,如有违法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 3. 其他详细规定请参考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

9、。 六六、转、转专业专业 (一)经济学院学生申请转出(一)经济学院学生申请转出 适用适用范围:范围: 1.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的学生; 2.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学习的的学生; 3.转专业前在本专业所修的公共基础课程,以及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同的课程绝大多数达到良好(70 分)以上成绩的学生。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1.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教务处规定的转专业报名期间,登陆信息门户“”点击进入“教务系统”选择“转专业报名”模块填写报名申请表(具体报名时间、申请转专业的学分或学习成绩要求,以教务处以教务处实际通知为准);

10、2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本人签字后,并附证明材料,至交本科教学部所在系教学秘书处; 3由所在系教学秘书报送学院相关领导和教务处批准。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1. 我院只接受转出,不接受转进; 一旦转专业申请成功,一经被对方学院录取,不得再转回经济学院; 6 2. 根据教务处安排,每学年结束之前集中办理一次; 3.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三年级以上者(除学校统一安排学科分流的情形之外)不能申请; 4. 每个学生在学期间只能申请办理一次转专业; 5.其他详细规定请参考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 (二)其他学院学生(二)其他学院学生申请申请转入转入 经济学院目前不接纳其他学院学生转入的申请。

11、今后若有开放名额,具体要求将另行公布。 七七、退学退学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一学期未能获得该专业教学计划 8 个学分、或相连两个学期未能获得该专业教学计划 20 学分者; 对一学期未能获得该专业教学计划 8 学分者,经过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批准,可以缓期一学期合并处理; 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6.本人申请退学者。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1.因上述 1-5 项原因退学的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报告, 并附相关材料, 报送教务处; 2.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 (1)由本人填写厦门大学本科生退学申请表(http:/ (2)将申请表交给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审核; (3)教学秘书审核完毕,由学生所在系辅导员审核并交给分管本科生副书记审核; 7 (4)由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上报学院分管本科生副院长审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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