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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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购置税业务第一阶段培训 广东省国税局流转税处主要培训内容推行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新旧系统的主要差异 车购税征管岗位设置意见 库存完税证明入、出库处理 应急措施的准备一、推行工作的组织和安排推行方案 牵头部门 各部门职责 时间表 基层单位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推行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 理系统的通知(国税函200611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 理系统推行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7 110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 理系统推行方案的通知(粤国税发200741 号)省局方案内容(一)系统推广实施范围 (二)部门职责分工 (三)业务培

2、训 (四)宣传工作 (五)具体工作步骤 (六)注意事项牵头部门流转税管理部门 各部门职责流转税、征管、计统、信息中心、票证管 理、车购税征收等多部门 流转税管理部门 综合协调工作 解决推行工作中遇到的车购税相关政策及 业务等问题 组织协调“新版软件”操作培训工作 组织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涉及的车辆生产 企业、经销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人员 参加“新版软件”操作视频培训。信息中心网络、硬件、软件、客户机、培训的环境准备 配合总局技术人员完成模拟环境、正式运行环境 和培训环境的搭建及测试、维护 各类表、证、单、书套打格式的设定 车辆购置税旧系统数据库整理清理、迁移,系统 数据库及相关数据的备份 与综

3、合征管软件 接口的配置及维护,“新版软件” 和综合征管系统等技术问题的处理 负责“新版软件”技术培训的组织协调计划统计部门车辆购置税税款缴库、退库、税收票证管 理等工作的指导 征收车辆购置税所需用的税收通用缴款 书、税收通用完税证、税收收入 退还书等税收票证的发放 车辆购置税计会统业务人员的税收计会统 业务培训征收管理部门综合征管系统相关信息的准备 综合征管系统中有关车辆购置税机构代码 的设置等工作车购税征收部门协助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做好迁移数据的整 理和清理、数据迁移测试、模拟环境和正 式运行环境的测试 负责“新版软件”操作使用的测试及协助完成 各种表格的打印测试票证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购置税完税

4、证明的入库、出库、 结存数据的统计及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 关数据的录入时间表时间表(续)时间表(续)时间表的调整(一)已经调整的工作 1、操作培训提前 2、库存完税证明入、出库处理方式和时间 调整 3、部分测试工作提前 (二)可能还有适当的调整下载文件路径上报文件路径落实设备准备情况网络联通 客户端设备 (1) WIN2000或WIN XP操作系统 (2)IE6.0以上,非系统自带的浏览器 (3)支持以上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的硬件落实打印准备满足打印需求的打印设备 做好打印格式调试与银行、国库进行协调沟通各级国税部门积极与银行、国库进行协调 、沟通 告知各有关银行、国库车购税征收单位使 用税收通用

5、缴款书、税收(汇总专用)缴 款书、税收通用完税证起始日期,印章式 样等 加强与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工商银行沟通 旧系统业务不留尾巴数据迁移前一定要将旧系统已办理尚未完 成的业务处理完毕,不要引起新旧系统的 业务交叉,不要出现“新版软件”上线后旧系 统业务无法继续处理的问题 ,如 4月10日-13日不受理支票、转帐缴交税款 等旧系统数据处理所有处理完的业务归档 征收、档案、票证、统计、财务文件备份 历史数据转换升迁必要性 征收单位要做的工作 争取全部升迁 不能全部升迁的应对办法历史数据升迁的必要性如果新系统中没有历史数据,办理二次业 务很麻烦,消耗很多资源 二次业务占全部业务30%,如果二次业务 不

6、顺利,将影响新车征税,进而影响全局 工作征收单位要做的工作协助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做好迁移数据的整 理和清理、数据迁移测试数据不能全部升迁的应对办法如果实物档案存在,新系统中没有电子档 案,可以通过补建档案的操作将档案信息 补建在新系统中。 转入的档案,如果没有电子档案,也可以 通过补建的方式先将档案信息补建在系统 中,然后再进行过户变更的操作。数据迁移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一览表单位姓名固定电话手机号码备注填表说明:1、市局汇总 本市市级和下辖县 区(有车购 税征收)各单位数据后报省 局。2、每一单位包括信息中心、流转税管理部门、车购 税征收单位人员。3、市局上报省局时间 :4月5日前。二、车辆购置

7、税税政与新系统税收政策没有变化 新旧系统主要差异 车购税征管岗位设置意见 车购税征管基本业务流程(暂行) 综合征管软件车购税有关业务车辆购置税主要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 2000294号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200615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 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160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 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547号)车辆购置税主要法规和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

8、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征管软件及“一条龙” 清分比对系统操作规程的通知 (国税函2005768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过渡期车辆购置税业务操作说明的 通知 (国税函200630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6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23号)新旧系统主要差异数据省级集中、统一管理 数据共享、网络传输 系统省级统一维护 工作流程发生很大变化 (一)新系统九大功能模块 (二)计会统等工作在CTAIS中实现九大功能模块系统管理 权限管理 票

9、证管理 征收业务 减免税管理 档案管理 车价信息管理 报表统计 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九大功能模块功能模块分类系统管理 权限管理和系统管理 服务系统票证管理和车价信息管理 核心业务征收业务、免税业务和档案管理扩展业务 报表统计和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工作流程发生很大变化1、计会统等后台管理工作在CTAIS中实现 2、车购税过渡帐户即将取消 3、车购税的税款入库方式改变 4、核算方式改变 5、票证使用改变旧系统录入界面新系统录入界面新系统录入内容增加纳税人证件类型、号码非自然人纳税人信息发票信息 基本信息 异常发票信息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利用车辆购置税的征收数据,对车辆来源和 发票来源进行监管,封堵生产环

10、节和销售环 节的税收漏洞。 在区县级及地市级税务机关,主要是进行车 辆数据的上报和对清分后数据的处理。最终由各地机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主 管税务机关,利用清分的数据对机动车生产 企业和销售企业的缴税情况进行稽查。车价信息管理(区县、地市级操作)计税价格审核管理车价采集审核采集范围分配车价上报管理三、车购税征管岗位设置意见(一)岗位设置原则 (二)岗位名称及其职责范围岗位设置原则(一)总原则是必须适应车购税征管系统 的要求,并有利规范征管、提高工作效率 、方便纳税人。但下列业务必须有两人以 上经手:免税、退税、特殊计税价格征税 、新增车型核价、完税证明换(补)发、 车辆档案补建。 (二)在符

11、合总原则条件下,可以实行一 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岗位名称及其职责(一)申报征收岗车购税征收机构 (二)综合业务岗车购税征收机构 (三)档案管理岗车购税征收机构 (四)信息处理岗车购税征收机构 (五)异常处理岗即车购税征收机构领 导审批、处理岗 岗位名称及其职责(续)(六)税收会统岗省、市、县三级计统部门、市局车 购税征收机构 (七)票证管理岗省、市、县三级完税证明管理部门 、计统部门、市局车购税征收机构 (八)金库对账岗省、市、县三级计统部门、市局车 购税征收机构 (九)系统管理岗各级信息中心 (十)税政管理岗各级流转税管理部门 (十一)车辆生产管理岗车辆生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 (十二)车辆销售

12、价格管理岗车辆销售企业主管税务 机关车购税征管基本业务流程 (一)征税车辆纳税申报业务流程 (二)免税车辆业务流程 (三)退税车辆业务流程 (四)换(补)发完税证明业务办理流程 (五)档案转出、转入业务办理流程CTAIS车购税有关业务 (一)税款入库销号 (二)车购税收入退还书开具 (三)车购税收入退还书销号 (四)车购税收入退还书撤销销号 (五)税款汇总 (六)金库对账 (七)会计记账 (八)期末结账 (九)生成报表 (十)账务回退 (十一)年终结转 四、库存完税证明入、出库处理新旧系统使用相同的完税证明 库存完税证明准备(整箱、零散) 完税证明在新系统中入库处理库存完税证明准备整箱截止20

13、07年4月11日,按连续的起号、止号 进行详细统计、核对、汇总,编制 “库存完 税证明统计表(整箱) ” 实物原地存放 统计表于2007年4月12日前逐级上报到省局 流转税处库存完税证明准备零散截止2007年4月13日旧系统停用后 按连续的起号、止号进行详细统计、核对 、汇总 , 编制“库存完税证明统计表 (零 散) ” 实物原地存放 统计表4月14日上午9点前逐级上报到市局 票证管理部门完税证明在新系统中入、出库流程库存整箱完税证明在新系统中入、 出库处理4月14-15日,省局将各市上报的整箱库存 完税证明在新系统中作入、出库处理 按各单位上报库存的数量逐级出库和下发 原单位 没有整箱库存完

14、税证明的单位由市局票证 管理部门统一调剂(含实物) 应同原上报的完税证明号段及其数量进行 核对,确保和实际使用的保持一致库存整箱完税证明在新系统中入、 出库处理省市紧密衔接,随时保持联系 一个市处理完毕,接着处理下一个市 按各市局编码顺序处理:库存完税证明统计表单 位起号止号份数备注1、“库存完税证明统计 表(整箱)” ,报省局流转税处邮 箱,邮箱名称:“广东国税流转 税处” 2、各市局将“库存完税证明统计 表(整箱) ”报出后,请电话 告知省局流转税处陈 宋辉 同志,联系电话 :020-383524113、“库存完税证明统计 表(零散)” ,报个市局票征管理部门。五、应急措施的准备(一)应急

15、方案 (二)办税厅运行初期减压措施(一)应急方案应急方案启用条件 应急方案 应急方案解除应急方案启用条件1数据升迁工作未能按期完成,不能办理 二次业务; 2 应用系统、硬件设备或网络环境出现故 障,在工作日内需要停止对外办公或者恢 复使用旧系统。应急方案当第一类问题出现时,应当立即向省局主 管领导报告; 省局主管领导同意启用应急方案后,由主 管税务机关通知车购税征收机构暂停办理 二次业务; 车购税征收机构要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 ,并向社会公告。应急方案(续) 当第二类问题出现时,应当立即向省局主管领导 报告,并由省局上报总局; 经总局同意后,再由省局主管领导决定是停止对 外办公还是恢复使用旧系统; 最后由主管税务机关通知车购税征收机构执行, 并向社会公告; 车购税征收机构要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如果 恢复使用旧系统,则继续使用车购税缴税凭证、 退税凭证; 恢复使用旧系统期间使用的车购税凭证要单独造 册,经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主管税务机关计统部 门。应急方案(续)为确保恢复使用旧系统时各项工作不致脱 节,应暂时保留旧系统运行环境; 车购税征收机构已清理造册的未使用的车 购税缴税凭证、退税凭证,以及预留的完 税证明,暂时不要剪角作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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