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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破坏金融机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侦查 第一节 金融机构概述从法律的角度讲,金融机构是指在我国境 内依法定程序设立,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 。它不包括非法成立的地下金融组织,如钱庄。 金融机构的分类 非银行金融机构银 行 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 中央银行金融许可证应包括以下内容: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监会或其他国家 有关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 业务的法律文件。 机构编码(金融机构实行全国统一编码) ;机构名称(农村信用合作机构以括号注明 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依据的法律法规; 机构批准成立日期;营业地址;颁发许可证 日期;银监会或其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 派出机构的公章。 金融许可证
2、的适用范围,管理权限 ,中国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的管理 第二节 破坏金融机构管理秩序各种犯罪的特征及认定本节共涉及两个罪名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 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指未经中国银监会或其 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 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 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特征,认定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 批准文件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伪造、变 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 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 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行为。 伪
3、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 文件罪的特征,认定第三节破坏金融机构管理秩序犯罪 案件的特点和作案手段 破坏金融机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是指违反 国家金融机构管理法律、法规,擅自设立 金融机构,或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 经营许可证的犯罪案件。从这一概念可以 看出,此类案件实际上包括两种案件即擅 自设立金融机构案件和伪造、变造、转让 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案件。 破坏金融机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的特点 (一)犯罪主体大多具有相当程度的专业知识 (二)有擅自设立的金融机构或伪造、变造、转让的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及相关书证存在 (三)往往与其他金融犯罪交织、渗透 (四)涉案金额大破 坏 金
4、机 构 管 理 秩 序 犯 罪 案 件 的 作 案 手段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 件犯罪案件的作案手段表现为伪造、变造、转让金融 机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行为。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犯罪案件的作案手段具体包括 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根本未按有关设立金融机构的 条件和程序,向有权批准的中国银监会或者其他国家 有关主管部门提交有关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申 请和其他相关材料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二是虽然向 银监会或其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交了设立金融机构 的申请和其他相关材料,但并未获得批准而擅自设立 金融机构。 第四节 破坏金融机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的立案与侦查初查 案件来源立案标准
5、1侦查部门独立进行初查。 2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初查。 3与有关单位联合进行初查。 立案 破坏金融机构管理秩序案件侦查途径的选择(一)从对知晓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有关情 况的知情人员的调查访问入手开展侦查(二)从查证案件的书证、物证入手开展 侦查(三)从查对擅自设立的金融机构,封存 有关银行账户、财务账册,审查账目入手 ,开展侦查(四)从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从事金 融业务的资格入手,开展侦查破坏金融机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侦查措施与手段的运用(一)采取搜查、扣押等 强制性措施,获取犯罪 证据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 (三)委托进行鉴定 (四)追缴非法所得,尽 量挽回损失 (五)询问证人,获取证 人证言讯问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犯罪嫌疑人讯问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 经营许可证的犯罪嫌疑人事实方面的要求第五节 破坏金融机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的要求收集证据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