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基础出版法规

上传人:jiups****uk12 文档编号:44680573 上传时间:2018-06-14 格式:PPT 页数:148 大小:3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级基础出版法规_第1页
第1页 / 共148页
中级基础出版法规_第2页
第2页 / 共148页
中级基础出版法规_第3页
第3页 / 共148页
中级基础出版法规_第4页
第4页 / 共148页
中级基础出版法规_第5页
第5页 / 共14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级基础出版法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级基础出版法规(14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中级辅导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出版专业基础)主讲人: 叶 新 副教授(北京印刷学院)一、基本要求和考试内容 (一)掌握(8)1.我国广告法中与出版有关的规定2.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基本内容3.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关于出版物印刷的规定4.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关于图书编辑出版的 责任机制的规定5.书号实名申领管理办法(试行)6.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7.关于规范图书出版单位辞书出版业务范围的 若干规定8.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和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二)熟悉(3)1.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音像制品复制 管理办法2.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传播的规定3.与出

2、版有关的保密规定的主要条款 (三)了解(2)1.印刷业管理条例2.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主要措施以及对淫秽、色 情出版物的认定二、有法规内容的章节(实务)第七章:国家关于音像制品管理的规定 第八章:国家关于电子出版物出版的特有规定 三、法规及其增补本 (一)替换1.出版管理条例增补本1-19)2.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增补本20-33)3.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增补本34-48)(二)增加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增补 本49-54) (三)废止1.关于委托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代行部分报刊 审批权限的通知(法规272-273)2.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法规 378-373)四、历年试题统计1.2

3、010年题型分值题号单选题 3 27-29多选题1258-63主观题2270合 计3718.5%2.2009年考 点 单选多选主观分值出版人员职业资 格113 广告法12 出版管理条例12 音像出版规定12 宗教事务条例12 图书 出版管理规定12 其他 2 124合 计 3 1222373.2008年考 点 单选多选主观分值图书质 量管理法规120出版管理法规113出版物市场管理22通用语言文字法12著作权管理法规12合 计362029一、广告法部分条款(法规57-58)第七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名义;(三)使用国

4、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 害社会公共利益;(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 容;(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八)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九)其他情形;第十八条 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 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第二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的广告业务,应当由其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 办理,并依法办理兼营广告的登记。第三十四条 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 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 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 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

5、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 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参见:出版专业实务第81-82页“关于期刊广 告经营的规定”。考题与练习 一、2009年考题 1.报刊不得发布的广告包括( )等。A酒类广告B烟草广告C药品广告D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广告E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广告答案:BDE二、2010年考题 1.报刊不得发布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 ) 等商品的广告。A医疗器械B服装C药品D食品E农药答案:ACE三、模拟题1.在以下广告中,报纸、期刊可以发布的有( )等。A.烟草广告B.药品广告C.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广告D.使用国家工作人员名义的广告答案:B二

6、、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出版 管理规定音像制品复制管理办法(一)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 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等音像制品的出 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等活 动。音像制品用于广播电视播放的,适用广播电视 法律、行政法规。 第三条 音像制品禁止载有下列内容:(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 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其他禁止的内容。 第五条 国家对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 发、零售音像制品,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 、复制、进口、批发、零售等活动。依照本条例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 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章 出版第九条 申请设立音像出版单位,由所在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同意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国务 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 内作出批准或者

8、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批准的,发给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由申请 人持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 明理由。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音像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二)音像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 关的名称、地址;(三)音像出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格证明文件;(四)音像出版单位的资金来源和数额。 第十二条 音像出版单位应当在其出版的音像 制品及其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明出版单位的名称 、地址和音像制品的版号、出版时间、著作权人 等事项;出版进口的音像制品,还应当标明进口 批准文号。第十三条 音像出版单位不得向

9、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本单位的名称,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或 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版号。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购买、租用、 借用、擅自使用音像出版单位的名称或者购买、 伪造版号等形式从事音像制品出版活动。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电子出版物出版 社,不得出版非配合本版出版物的音像制品;但 是,可以按照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出版配合本版出版物的音像制品,并参照音像出 版单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五章 批发、零售和出租第三十四条 音像出版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批发、零售本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从事 非本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的批发、

10、零售业务的, 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并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十六条 音像制品批发单位和从事音像制 品零售、出租等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不 得经营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或者非音 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不得经营未经国务 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不得 经营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音像制品。第六章 罚则第三十八条 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部 门的工作人员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音像制品经营活 动的,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经 营活动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有前款所列 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

11、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 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单位,擅自 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 批发、零售经营活动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 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 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 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万元的 ,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走私音像制品的,依照刑法关于 走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 处罚

12、的,由海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 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 法经营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 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 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音像出版单位向其他单位、个人出租、 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 称,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版号的;(二)音像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音像制品制 作许可证的单位制作音像制品,或者委托未取 得复制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复制音像制品的;(三)音像出版单位出版未经国务院出

13、版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口的音像制品的;(四)音像制作单位、音像复制单位未依照本 条例的规定验证音像出版单位的委托书、有关证 明的;(五)音像复制单位擅自复制他人的音像制品 ,或者接受非音像出版单位、个人的委托复制经 营性的音像制品,或者自行复制音像制品的。 第四十七条 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处以 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负责人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音 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从事音像制品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违反本 条例的规定,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自 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音像制品零 售

14、业务。 (二)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第二章 出版单位的设立 第七条 设立音像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一)有音像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 主管机关; (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取得国 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编辑人员,其人数不 得少于10人,其中从事音像出版业务2年以上并 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不得 少于5人; (五)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设备和工作场所, 其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不得低于200平方米; (七)其他条件。 参见:1.出版专业基础第158-159页“关于音

15、 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的规定”。2.出版专 业实务第278-284页。考题与练习 一、2010年考题 1.走私音像制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 )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A工商行政部门B出版行政部门C文化行政部门D海关答案:D2.音像出版单位委托复制音像制品,应该向音像复 制单位提交( )等证明文件。A.委托单位的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和营业执 照副本B.音像制作者的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复印件C.音像制品复制委托书D.著作权人的授权书E.承办人的工作证答案:ACD二、模拟题 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适用于音像制品的( )。A制作、复制 B批发、零售C播放D出口E. 出版答案:ABE2.国家对音像制品的零售,

16、实行( )。A保证金制度B追惩制度C备案制度D许可制度答案:D3.音像出版单位应当在其出版的进口音像制品及其 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明( )。A.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B.进口批准文号C.出版时间D.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E.责任编辑姓名答案:ABC4.音像出版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本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A批发B播放C出租D出口答案:A5.音像制品批发单位不得经营( )。A.未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音 像制品B.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音像制品C.图书出版社配合本版书的音像制品D.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E.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答案:ABDE6.从事音像制品零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 的规定,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自许可 证被吊销之日起( )内不得从事音像制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