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证据矛盾及矛盾分析法

上传人:mg****85 文档编号:44673361 上传时间:2018-06-14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337.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试论证据矛盾及矛盾分析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试论证据矛盾及矛盾分析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试论证据矛盾及矛盾分析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试论证据矛盾及矛盾分析法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试论证据矛盾及矛盾分析法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试论证据矛盾及矛盾分析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试论证据矛盾及矛盾分析法(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试论证据矛盾及矛盾分析法龙宗智*? ? 内容提要? 证据矛盾普遍存在。包括证据内的矛盾与证据间的矛盾、 证据与事实的矛盾、 证据与情理的矛盾。这些矛盾可以区分为根本性矛盾与非根本性矛盾、 冲突性矛盾与差异性矛盾等。矛盾产生的原因包括事物的多样性、 信息不对称以及主客观双重局限。出现矛盾或者过于一致没有矛盾都有助于我们发现疑点避免错案, 而解决矛盾的过程就是证明的过程。应对矛盾, 需要有效地排除、 合理地解释、 充分地证明以及适当 地容忍。在有矛盾时确定事实, 应注意所认定的事实不存在与确凿事实与情理的矛盾, 不存在不能合理解释,无法排除与解决的根本性矛盾。或者虽然存在证据矛盾, 但证据体系足以

2、建立内心确信, 排除合理怀疑。? ? 关键词? 证据? 矛盾? 分析方法?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 矛盾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 这就是矛盾的普遍 性和绝对性。 !这一颇具经典性的语句也适用于证据判断的过程。笔者曾撰文论述证据间的 ? 印证 对于证据判断, 尤其是中国刑事诉讼中判断证据的重要意义, 认为 ?印证 即不同证据在信息内容上的相互支持所形成的稳定的证明结构, 是确定证据确实充分最重要的因素。#反之, 证据间不能印证, 就 显现矛盾, 这种矛盾就可能破坏证明的构造。而由于诸多主观因素与客观条件的作用, 可以说, 证据间的印证是相对的有限的, 而证据间的矛盾是绝对的无限的

3、, 诉讼证明正是在矛盾与印证的并行与交互作 用中实现其功能的。要保证个案证据确实充分, 以准确判定案件事实, 不仅要关注证据间的印证, 而且必须正视与解决矛盾。而要把握诉讼证明的规律, 也必须研究证据间的矛盾。一、 证据矛盾的性质与类别证据的矛盾, 是证据所含信息的差异与冲突。例如张三交代未到过现场, 但现场留下了张三的指 纹; 又如张三交代四月的一天实施了盗窃, 同案犯李四则交代是五月的某一天干的。具体分析, 构成证据矛盾应当具备三个要素: 一是指向的同一, 即证明同一事实。张三、 李四对共同作案事实的交代才可能构成矛盾, 而他们分别交代自己单独作案的犯罪事实, 不构成矛盾。二是两个以上的信

4、息表达。矛盾 的前提是多方面的信息表达, 这种信息表达, 可能是多个载体, 如张三的供词与李四的供词, 张三的供词与物证和鉴定结论。也可能是单一载体, 如张三前后矛盾的一次供述。三是信息内容的不一致。这是 指不符合形式逻辑的不矛盾律的要求, 即一证据称是, 另一证据则称否, 而在是或否必居其一的情况下,呈现出一种真假难辨的情况。有学者将逻辑矛盾定义为, 两项相互否定的内容, 在完全相同的内外关系94*!#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本文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基金资助。毛泽东: 矛盾论%, 载毛泽东选集% (第 1卷 ), 人民出版社 1996年版, 第 280页。这里实际上是借用毛泽东的说法以

5、表明案件间证据矛盾的普遍性。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所称的矛盾是一种辩证矛盾, 即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 而本文所指的矛盾是一种逻辑矛盾, 是在形式逻辑意义上的矛盾。参见龙宗智: 印证与自由心证 后者是指不影响或基本不影响基本事实认定的非重大矛盾。所谓基本事实, 即构成要件事实。 在刑事案件中, 是指什么人犯了什么罪的事实; 在民事诉讼中, 是指构成请求权基础的民事要件事实。根本性矛盾不仅是针对基本事实即要件事实, 而且其构成的矛盾必须是冲突性矛盾, 即信息的基本内容相冲突。而非根本性矛盾, 是指不影响基本事实的矛盾以及虽然针对基本事实, 但其不同证据载体所携 信息之间只有某些差异, 并无根本冲突,

6、如二被告均承认作案, 但各自叙述的具体时间与某些情节有差异。根本性矛盾, 是证据间矛盾分析所要关注的主要对象, 因为不解决这类矛盾甚至无法确认基本事 实。但非根本性矛盾一方面影响案件事实情节, 另一方面, 有时可以转化为根本性矛盾, 成为影响基本事实认定的重大问题。例如, 云南杜培武冤案, 被告在侦查过程中虽然承认杀人, 但其多次供述的不同的杀人枪支丢弃地点, 经公安人员反复搜寻均未找到。在此案中, 供述与其他证据的这种矛盾, 似乎是 在杀人基本事实能够确认基础上的某些事实情节的矛盾, 即非根本性矛盾。但因该案中存在侦查人员违法取证, 被告供述是违法审讯所产生的, 而不能找到杀人凶器, 正是暴

7、露了案件中的重点疑点, 被告人 杜培武关于凶器的供述与搜寻证据之间的矛盾, 反映了杜没有作案因此无法确定凶器所在这一本质, 因此, 这一矛盾实际上成为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根本性矛盾。根据证据矛盾的来源可以将其分为自相矛盾与相互矛盾。自相矛盾, 是指单一证据来源或证据载95试论证据矛盾及矛盾分析法参见刘永富: 真假论纲%,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2年版, 第 44页。中国法学2007年第 4期体提供出相互矛盾的不同信息。狭义的自相矛盾是单一证据载体内部出现的矛盾。如单一口供、 证词、鉴定结论的内部矛盾。广义的自相矛盾是指证据来源同一, 但证据载体不同形成的矛盾。如被告两次 口供不一致。不同证据

8、来源及不同证据载体之间的矛盾, 是证据间的相互矛盾。通过发现与分析证据的自相矛盾, 可以为我们判断该证据是否虚假提供依据; 而通过证据间相互矛盾的分析, 则可能发现其中某一证据的虚假性。 根据证据矛盾的内部构成数量, 可以将证据矛盾分为二元矛盾和多元矛盾。二元矛盾是矛盾的基本形态, 即矛盾由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构成; 多元矛盾, 指矛盾构成不限于两个方面, 而由多个方面构成。其他还可以根据需要作出不同的分类。如根据证明的直接或间接性, 将证据间的矛盾分为直接证 据间的矛盾、 间接证据间的矛盾以及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间的矛盾等。二、 证据矛盾产生的原因及意义要准确地把握矛盾, 有效地解决矛盾, 需要

9、把握矛盾产生的原因。证据矛盾是多类型多形态的, 而产生矛盾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证据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 是事物的多样性。正是由于这种多样性, 形成世间万事万物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表现于物本体的差异, 即没有两件绝对相同的物体; 表现于过程的差异, 即? 人不能踏进同 一条河流 所蕴含的动态不可重复性。事物差异性形成的原因, 一是事物内在构成的多样化。即形成某一事物的构成要素, 与另一事物的构成要素存在差异; 二是事物外在反映的多样化。内在特质的不同,导致事物外部反映形态的差异性, 因此而形成我们所获信息的差异。事物的千差万别, 构成物的丰富性, 不同的物按不同的标准与要求各自发挥其功用。然而,

10、 一旦不同事物因其在人的认识与评价系统中 由共同的信息指向而具有了相关性, 就形成了依赖于主体的认识从而具有主观意义的矛盾统一体。将不同事物纳入证据认识与评价体系, 证据矛盾就形成了。如某人经过某地看到车祸发生, 然后离开去办自己的事。本来他与车祸涉及的人与事并无关联, 但因其目击现场情况, 被办案人员征集为证人, 其提 供的证言就可能与案中的其他证据形成一个认识上的矛盾统一体。证据矛盾产生的直接原因, 是信息不对称, 即信息的来源、 信息的反映以及信息的性质与内容不一致、 不协调。当事者应当最清楚事情发生的真实情况, 而局外者未必了解实情, 如果共同作证, 就形成不对称。但另一方面当事者有时

11、会出现 ?当事者迷 , 即因参与事件而受认识局限包括感情影响等而出现 ? 认识遮蔽 的情况, 而旁观者反而具有客观的观察事物的条件, 因此能对事件叙述比较清楚, 这也是一种不对称。在信息反映方面, 不同证据形式, 反映证据信息的方式与程度是不同的, 如物证能够以其物质与痕迹的物理特性反映案件情况, 而鉴定结论则可能鉴别物证的内在特性, 从而开掘其深层的信息。 同一证据形式反映的证据信息仍然不对称, 如同为证言, 因人的观察能力、 记忆能力、 认识能力等主观特质有区别, 以及观察事物的条件有差异而形成不对称的信息。这种不对称, 是证据矛盾的反映和重要来源。证据矛盾产生的具体原因, 是客观情况与主

12、观因素上的双重局限性。客观情况的局限, 是指客观事 物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及所提供的信息的限制。有的事物因其发展不足或被某些现象遮蔽, 其内在本质未能适当显现, 就使人们难以通过其各种外部表征把握该事物。例如人们常会看到一种情况, 某贪污受贿的干部, 平时给人印象廉洁正派, 其实际作为与其表像大相径庭。另一方面, 是主观因素包括人的认 识能力的局限性。证据虽然可以分为人证、 物证、 书证等不同的类型, 但任何一种非人证都需经过人的鉴别、 提取以及提供, 因此, 法庭调查总是以人证为中心, 物证或其他证据的调查也需要从调查提取者、提供者开始, 而对这些证据的质证也是围绕相关提取人、 提供人、 鉴定人

13、等进行, 在这个意义上, 全部证据都是 ?人证 。而人的认识与作为是有局限的, 这种局限包括两种类型: 一是观察能力、 记忆能力以及96认知能力等主观特质的局限性;(二是情感的影响, 利益的计较等主观因素对证据形成与使用的影响。前者, 即人的认识能力的局限性, 既包括个体的认识局限, 也包括主要受科学技术发展水平限制的社会总体的认识能力的局限性。认识能力的这种局限性必然会影响证据信息的内容并促成矛盾的产生。例如, 随着记忆的变化, 同一证人的证言可能发生前后矛盾。案件中经常出现的不同的鉴定结论相互矛 盾, 甚至出现所谓 ?鉴定大战 现象, 应当说主要就是由于鉴定人认识局限性影响所致。而后一种局

14、限,则包括情感与利益等因素潜在地影响提供证据人员的意识, 使其非故意地提供了不准确的证据, 以及这些因素影响相关主体使其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以达到一定的诉讼目的。如嫌疑人家属提供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据, 造成了与案件其他证据的矛盾等。以上是证据矛盾的一般原因分析, 就不同案件中不同的矛盾, 还需分析其具体的原因, 才能合理地解释矛盾并有效地解决矛盾。认识到证据矛盾产生的必然性, 我们就需进一步认识证据矛盾的意义和作用。证据出现矛盾固然损害印证性证明结构, 但正是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 判断者建立和加强心证, 最终使案件事实获得证明。同时, 矛盾的出现也反映了案件本身存在的问题。因此, 矛盾的出现与对于矛

15、盾的分析和解决在诉讼证明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认识矛盾的意义, 首先需要明确矛盾判断的性质。矛盾判断, 是一种? 真值 判断。而 ? 真值 即真 假的判断, 其标准是主观符合客观, 即 ? 事物的观念 与 ? 事物自身 相一致。)在证据分析中的矛盾判断, 包括判断某一或某些证据信息本身是否准确地反映了客观事实情况, 也包括判断在一定的证据信息基础上所建立的案件事实叙述是否能够成立。存在逻辑矛盾的情况下, 至少有某一方面的证据信息必假。同时可能使矛盾信息影响之下建立的事实判定真实性受到质疑。这里的? 真值 判断, 既包括或真或假的选择性判断, 也包括成立真假可能性及其程度的或然判断。就真值判断问题,

16、 证据矛盾最突出的意义, 是形成 ?疑点 , 即产生对于某一信息真实性或某一事实认定真实性的?合理怀疑 。因为, 同一指向的相互否定判断至少其中之一是假的, 也可能均为虚假。如被告自称 1953年 5月出生, 而户口簿记载是 1954年 5月, 必然其中有一项不真实, 也可能这两项都不真实。因此, 发现证据间的矛盾, 是发现证据的不真实性以及事实认定的不可靠性的最有效的渠道和方法之一。湖北佘祥林杀妻冤案, 湖北省高院在案件审查中发现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即五个方面的突出矛盾。如凶器上的矛盾, 佘祥林在被审讯时, 分别供述了三种作案方式, 即用棍棒打、 用绳索勒、 用石头砸, 最后公安局采信用石头砸的说法。然而, 当公安人员带佘指认现场时, 发现现场并无石头。又如, 一审法院最重要的定罪依据是作案工具的提取, 即根据佘祥林的交代在沉尸处提取蛇皮袋一个, 内装四块石头。但从卷内材料看, 被告人佘祥林供述这一情节是在警方提取蛇皮袋等物证之后。这一重要矛盾使高院对该杀人情节产生怀疑。此外, 案件中被告口供的自相矛盾十分突出, 而且有重要人证证实被告没有作案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