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规划新思路与经典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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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奚卫华奚卫华 20162016年年 企业企业税务规划新思路与经典案例分析税务规划新思路与经典案例分析 授课提纲 模块一:税收中的奥秘 模块二:创新商业模式,破解税收困境 模块三:融资过程的税务规划 模块四:投资过程的税务规划 模块五:购销过程的税务规划 模块六:薪酬激励的税务规划 模块七:股权交易的税务规划 模块八:企业重组的税务规划 模块一:税收中的奥秘 一、税收与经济合同的关系 【案例1】某物流企业2013年进行了股权变更,并更换了财务人员。2013年年底公司原有的仓储作业合同到期,该企业与客户重新签订了仓库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案例案例2 2:采购安装合

2、同案例分析:采购安装合同案例分析 A热力公司 B安装公司 合同:500万 支付款项 C锅炉厂 锅炉:200万,支付款项 D配件厂 配件:120万,支付款项 开出2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出12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出180万元安装费发票 交易结构影响税负,交易结构往往体现在合同中交易结构影响税负,交易结构往往体现在合同中 交易结构的要素 对税收的影响 法律主体 纳税人 标的物、交易方式(卖、租?) 税种、税目、税率 交易额 计税依据 支付方式(现金、承担债务、股权)、结算方式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违约责任 可能影响价外费用 二、税收与发票开具的关系二、税收与发票开具的关系 A公司 贷款600

3、万给B公司 B公司 无力偿还,法院判决以货物还债 C公司 货物销售给C, 开发票给C 支付款项给A 三、税收与提供资料的关系三、税收与提供资料的关系 某企业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生产、销售、安装旋转门的企业。2013年2月份该企业与湖南长沙的一家企业签订合同销售自行生产的旋转门,合同规定旋转门的含税销售价格为117万元;由该企业负责安装,安装费用10万元。2013年2月25日该企业发出货物,并收到全部款项127万元,2013年3月5日进行了旋转门的安装。到长沙地税局代开发票时,长沙地税局要求企业按照127万元缴纳营业税,是否正确? 四、税收与票据贴现的关系四、税收与票据贴现的关系 A A矿山

4、矿山 B B经销商经销商 开出开出6个月期银个月期银 行承兑汇票;行承兑汇票; 金额金额600万元万元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 价价500+税税85万元万元 发货,开发票发货,开发票 金额金额585万元万元 贴现汇票;贴现汇票; 获得获得585万元万元 C C银行银行 模块二:创新商业模式,破解税收困境模块二:创新商业模式,破解税收困境 一、一、创新盈利模式,破解发票难题创新盈利模式,破解发票难题 连锁超市 供应商A 供应商C 供应商B 超市B 超市A 超市C 场地:租、建、买 货物来源 人员 毛利率:30% 超市经营管理公司 供应商A 供应商C 供应商B B 直营店A C 加盟费 物流费 向供

5、应商收费 广告费等 B 加盟店A C 二、二、架构架构交易方式,破解利息支出难题交易方式,破解利息支出难题 上海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浙江省某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其实收资本5000万,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均为0。2014年为开发房地产项目向母公司借款100亿元,支付利息10亿元。主管税务机关以该公司关联债资比例超过2:1为由,要求调增利息支出9.9亿元。对于该项业务,企业今后应如何处理? 三、三、慎选经营范围,降低税收负担慎选经营范围,降低税收负担 1.高尔夫球场VS养鱼池 2.度假村VS观光农业 3.园林绿化公司VS苗木种植销售公司 模块模块三三:融资过程的税务规划:融资过程的税务规划

6、 一、股权筹资的税务处理 二、债权筹资的税务处理 三、类金融筹资模式 四、混合性筹资、投资业务 五、融资租赁(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的税务处理 一、股权筹资的税务处理一、股权筹资的税务处理 1.被投资方 计入“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记“银行存款”。而不得计入当期费用 先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分派股息红利 2.2.投资方投资方 投资阶段:计入“长期股权投资” 注意: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属于贷款行为征收营业税 分得的股息红利: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免税待遇 收回股权投资的

7、方式 股权转让 撤资 发生损失:专项申报后进行扣除 奚卫华 二、债权筹资的税务处理二、债权筹资的税务处理 1.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 2.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 3.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4.因投资未到位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 5.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 1.1.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扣除: 据实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限额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

8、金融企业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支付的利息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支付的利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34号: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业 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情况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2.2.关联企业利

9、息费用的扣除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 (1)关联方债权性投资的范围 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 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 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 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 (2 2)税前扣除的条件税前扣除的条件 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两个条件符合一个即可 接受的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标准比例 金融企业,为5:1 其他企业,为2:1 超

10、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 (3 3)税前不得扣除的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利息支出税前不得扣除的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利息支出 【案例】某企业下设一家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2015年接到美国某公司订单,为完成订单,该公司需要一次性采购800万元的原材料,为此该公司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6%向其母公司借款800万元,借款3个月2015年6月1日8月31日,支付利息12万元。本年度该公司无其他关联方借款,假设该企业2015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均为350万元,请问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对

11、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进行纳税调整? 解析解析 第一步:确定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 包括直接或间接关联债权投资实际支付的利息、担保费、抵押费和其他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 “实际支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利息。 第二步:计算关联债资比例 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 第三步: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案例续】【案例续】 如果该公司向母公司借款800万元,借款期限1年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全年支付利息48万元,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 结论结论 税法限制的是长期

12、、大额关联方债权性投资,目的是防范资本弱化; 对债务人而言,由于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或者超过金融企业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将会出现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 对债权人而言,无论债务人支付的利息是否扣除,债权人一方自关联方取得的所有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3.3.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9777号 企业在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个人不能提供正式发票,企业能否根据其收据入账,记入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解析: 取得的收据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适当凭据,因此所发生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

13、可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取得正规发票,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需要缴纳的税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同时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因投资未到位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因投资未到位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 国税函20093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投资

14、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 员向企业借款员向企业借款 财税200883号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税务处理 非法人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

15、得 法人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企业其他人员 工资、薪金所得 三、类金融筹资模式三、类金融筹资模式 国美、苏宁:类金融模式、上市融资以及“零售+地产” 奚卫华 国美(单位:亿元)国美(单位:亿元)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货币资金货币资金 16.59 10.79 14.52 62.70 30.51 60.29 62.32 银行借款银行借款 0 0 7.29 3 1.7 3.5 1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 31.93 68.05 126.15 135.57 129.13 158.15 169 有息负债率有息负债率 0 0 4.93% 1.49% 1.05% 1.58% 0.43% 应付款项占应付款项占短期负债比短期负债比 89.30% 93.79% 90.78% 83.79% 85.01% 76.47% 86.44% 苏宁(单位:亿元)苏宁(单位:亿元) 奚卫华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货币资金货币资金 5.31 7.03 33.40 74.65 105.74 219.61 193.52 银行借款银行借款 0.20 0.8 2.76 1.4 1.56 0 3.18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 9.12 27.67 50.88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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