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交易平台交易商管理办法

上传人:mg****85 文档编号:44640184 上传时间:2018-06-14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181.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订货交易平台交易商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订货交易平台交易商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订货交易平台交易商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订货交易平台交易商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订货交易平台交易商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订货交易平台交易商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订货交易平台交易商管理办法(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订货交易平台交易商管理办法 贵州西部农产品交易中心订货交易平台交 易商管理办法 为加强交易商的自律管理,保障交易商的合法权益,规范交易商在贵州西部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的业务活动,根据贵州西部农产品交易中心交易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交易商是指经交易中心审核批准,在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交收、仓单质押、交收、第三方监管等业务的相关主体。 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的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订货交易平台的交易商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第三条 交易商入市须向交易中心订货交易平台综合(经纪)会员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由综合(经纪)会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综

2、合(经纪)会员向交易所提交该交易商申请资料和信息,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批准。 第四条第四条 申请成为交易中心交易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承诺遵守交易中心相关规定; 2.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及良好的信誉; 3.具备一定的交易知识; 4.不存在严重违法记录。 第五条第五条 申请成为交易中心交易商,需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用户需提交: 订货交易平台交易商管理办法 (1)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的西部农产品交易中心所交易商入市协议 ;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

3、人(如有) 、资金调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银行账户的复印件; (6)交易中心要求的其它材料。 2.个人用户需提交: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西部农产品交易中心交易商入市协议 ;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银行账号的复印件; (4)交易中心要求的其它材料。 申请者须对所提交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第六条 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申请者取得正式的交易商资格, 享受交易商的相关权利, 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义务。 第七条第七条 为保证商品交易的便捷和安全,交易中心对交易商实行交易代码和交易密码管理。一个交易商对应一个交易代码,交易代码和交易密码为该交易商的电子签名,交易

4、订货交易平台交易商管理办法 商对其交易代码发出的交易要约和产生的交易结果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第八条 交易商委托他人进行交易,应对其交易代码发出的交易要约和产生的交易结果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第九条 交易商因个人密码保管不当, 被盗用账号交易,应对其交易代码发出的交易要约和产生的交易结果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第十条 交易商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交易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接受交易中心及综合(经纪)会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交易商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交易中心组织的交易、交收、第三方监管、物流配送等业务; 2.享有交易中心及综合(经纪)会员

5、提供的各种服务; 3.获得交易中心提供的交易信息; 4.对交易中心和综合(经纪)会员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交易中心惩罚决定有权提出申诉; 6.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交易商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交易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接受交易中心及综合(经纪)会员的管理; 3.按照交易中心有关规定缴纳各项费用; 订货交易平台交易商管理办法 4.接受交易中心及综合 (经纪) 会员对其交易员的培训; 5.接受交易中心对其在交易中心发生的业务和财务情况的监督; 6.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其他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交易商可以退出交易中心。如

6、申请退出,须提前 5 个交易日通过综合(经纪)会员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已承诺交易、交收等各项业务。交易商的退市申请须经过综合(经纪)会员初审,交易所复审同意后,为其办理退市手续。 交易商在办理退市手续时,交易商应将其账户中的合约全部转让,将资金全部转入银行关联账号。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交易中心不保留已退市交易商的交易代码。已退市交易商如申请重新入市,需按交易中心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入市手续。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有关规定的交易商,交易中心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暂停或终止交易商资格等处罚。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交易商有权在接到处罚决定后

7、 5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诉,要求对有关处罚决定进行复议。交易中心复议决定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但在做出复议决定之前原决定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除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有管辖权的订货交易平台交易商管理办法 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明确要求,交易中心负有为交易商资料保密的责任。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修改。交易商向交易中心申请取得交易商资格即视为交易商同意遵守本办法。如交易商与交易中心就本办法各条款的理解、解释、执行等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交易商可向交易中心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协商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办法的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