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清华大学法律硕士复试大纲-考研内部信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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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法律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在 深圳研究生院学习,第二、 三年回北京校本部学习。 复 试时文科综合考试内容: 政 治、经济、历史、逻辑、语 文、 一般科技知识等综合测 试。 历年复试分数线历年复试分数线 2013 年复试分数线年复试分数线 官方网址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少干、强军 2012 年复试分数线年复试分数线 2011 年复试分数线年复试分数线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

3、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 (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 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

4、历年真题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 360 50 90 90 法 律 硕 士 ( 非 法 学)0351 350 50 90 90 法 律 硕 士 ( 非 法 学)0351 350 50 90 90 官方网址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少干、强军 108、非法经营罪(必考,四种非法经营行为) 109、故意杀人罪(认定是

5、重点,注意转化的故意杀人罪) 110、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掌握,注意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意外事件致人死亡区别) 111、故意伤害罪(重点,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一些知识点,注意认定和处罚) 112、强奸罪(必考,认定是重点,注意拐卖妇女的犯罪过程中,强奸被拐卖妇女的,定拐卖妇女罪) 113、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重点,注意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 114、非法拘禁罪(必考,一般考选择题,典型的继续犯,注意非法拘禁罪的转化) 115、绑架罪(必考,一般考选择题,注意处罚和认定) 116、拐卖妇女、儿童罪(必考,记住概念,处罚和认定重要) 117、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重点,注意不以出卖为目的) 1

6、18、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一般掌握,注意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童工) 119、诬告陷害罪(概念重要,目的是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 120、侮辱罪(一般掌握,记住概念即可) 121、诽谤罪(一般掌握,记住概念,与侮辱罪一样要求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 122、 刑讯逼供罪(一般掌握, 概念要记住, 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注意可以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123、报复陷害罪(一般掌握,概念要记住,注意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24、破坏选举罪(一般掌握) 125、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一般掌握) 126、重婚罪(一般掌握,注意是特殊主体) 官方网址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

7、授创办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少干、强军 127、虐待罪(一般掌握,要求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 128、遗弃罪(重点,注意本罪不是亲告罪,本罪是纯正不作为犯) 129、抢劫罪(必考,构成特征、认定和处罚很重要) 130、盗窃罪(必考,概念、构成特征和认定很重要,要参考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31、诈骗罪(重点,注意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诈骗罪是自愿,盗窃罪是秘密窃取) 132、抢夺罪(必考,注意认定中的几个问题:携带凶器抢夺的为抢劫罪,实施抢夺行为后,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

8、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 133、侵占罪(重点,侵占罪在2002、2004和2006连续3年都以简答题考查,再考简答题可能性不大,但本罪仍是一个重点罪名,犯本罪,告诉才处理) 134、职务侵占罪(重点,注意与贪污罪的区分) 135、挪用资金罪(记住概念即可) 136、敲诈勒索罪(重点,要注意与抢劫罪的区分) 137、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掌握,概念和认定是重点) 138、妨害公务罪(概念是重点,一般考选择题,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可以与本罪构成牵连犯) 139、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了解即可,可与诈骗罪构成牵连犯) 140、招摇撞骗罪(记住概念,并划清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9、141、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了解即可) 142、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重点,2013新增罪名,注意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 143、聚众斗殴罪(了解即可) 官方网址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少干、强军 144、寻衅滋事罪(一般掌握,记住具体的几种表现行为) 145、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为犯,注意如果行为人犯本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根据刑法第294条第3款的规定,应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46、赌博罪(重点,注意赌博罪仅仅处罚聚

10、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 147、伪证罪(重点,注意特殊主体,目的是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 148、窝藏、包庇罪(重点,本罪认定重要,知情不举不是犯罪,另外窝藏罪的对象是人,包庇罪的对象是证据和人) 149、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般掌握,注意贪便宜、少量购买的,不构成该罪) 15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般掌握,记住其概念,注意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并情节严重) 151、脱逃罪(重点,注意特殊主体: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152、医疗事故罪(一般掌握,注意本罪的特殊主体) 153、非法行医罪(一般掌握,注意特殊主体) 154、污染环境罪(记住概念即可) 155、走私、贩卖、运输

11、、制造毒品罪(重点,注意14-16的人,可以构成贩卖毒品罪) 156、非法持有毒品罪(本罪是数额犯,注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157、组织卖淫罪(了解即可,本罪为选择性罪名,要求具有牟利的目的) 158、强迫卖淫罪(一般掌握,注意强奸后迫使妇女卖淫的,定强迫卖淫罪) 159、传播性病罪(重点,新增内容) 160、嫖宿幼女罪(一般掌握,注意强奸不满14周岁幼女的,定强奸罪) 16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般掌握,本罪为选择性罪名) 162、传播淫秽物品罪(一般掌握,注意没有谋利的目的) 官方网址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

12、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少干、强军 163、 贪污罪(必考, 贪污罪与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界限要搞清楚, 处罚里要知道积极退脏的,可以怎么处罚,这是贪污罪特有的) 164、挪用公款罪(重点,特殊主体,要记住挪用公款的三种情形) 165、受贿罪(重点,特殊主体,注意本罪认定) 166、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般掌握) 167、行贿罪(重点,主观方面要记住) 168、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般掌握,要看相应法条,特殊主体,注意需要行为人证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另外能够查明财产是贪污、受贿所得,定相应罪名) 169、滥用职权罪(一般掌握,注意与玩忽职守罪区别) 17

13、0、玩忽职守罪(重点,构成特征中的主体、客观方面重要) 171、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记住概念即可) 172、徇私枉法罪(重点,注意概念,注意受贿并徇私枉法的,从一重罪处罚) 17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了解即可,注意是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 174、私放在押人员罪(了解即可,注意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且必须致使当事人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175、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了解即可,注意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76、私访在押人员罪(一般掌握,注意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177、食品监管渎职罪(重点,特殊主体,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78、放纵制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罪(重点,特殊主体,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官方网址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少干、强军 二、民法 1、民法的起源、民法的特征、民法解释和民法的适用(了解即可) 2、民法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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