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 股网下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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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000651000651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格力电器格力电器 编号:编号:20122012- -0202 珠海格力电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增发 A A 股股 网网下下发行公告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格力电器”)本次增发不超过2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

2、0111500号文核准。本次增发发行数量不超过189,976,689股。 2、本次增发采取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17.1617.16元元/ /股股,为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12年1月1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4、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珠海格力电器

3、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5、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12年1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按照10:10: 0.30.3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84,536,66284,536,662股,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44.50%44.50%。公司原股东与其它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070651”,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及 珠海格2 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的规定进行发售。 6、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与

4、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股,上限为90,000,000股。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分类两类:A类申购为有效申购股数为1,500万股或以上,不超过9,000万股且承诺锁定期为3个月的机构投资者的申购; B类申购为有效申购股数为50万股或以上,且不超过9,000万股的申购。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股票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申购与网下A类申购及网下B类申购数量累计之和超过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

5、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的配售比例, 网下B类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7、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本次发行的网下部分设有最低申购数量限制。机构投资者每张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50万股,超过50万股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申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为9,000万股。 8、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投资者须在申购日2012年1月13日(T日)15:00时前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划出申购定金,

6、同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传真申购表和划款凭证等指定文件,并须保证其应缴纳的申购定金在当日(T日)17:00时前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9、除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以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发行人原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10、网下申购日为2012年1月13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 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的集资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总量,并于2012年1月18日(T+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3 券报上刊登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

7、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 11、本公告仅对机构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下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12年1月11日(T-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的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 全文。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释 义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格力电器、发行人、公司 指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 发

8、行人 201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于 2010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0 年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1年9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之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定时间 指 深交所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 时至 11:30 时,13:00 时至 15

9、:00 时 4 原股东 指 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 机构投资者 指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 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定金或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优先认购权 指 发行人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 10:0.3 的比例享有优先认购本

10、次发行股份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 指 2012 年 1 月 12 日(T1 日) 网下申购日/T 日 指 2012 年 1 月 13 日(T 日,该日为网下、网上申购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的种类及数量 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本次增发数量不超过189,976,689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的申购情况及发行人筹资的需要协商确定,并在申购结束后的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最终发行数量的,余额部分将由承销团包销。 2、网下发行对象 5 本次网下

11、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 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最低认购股数为 50 万股,超过 50 万股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每个机构投资者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为 9,000 万股。 一般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发行人原股东, 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7.16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公告日 2012 年 1 月 11 日(T-2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4、募集资金总额 发行人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6,000 万元。 5、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

12、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12 年 1 月 1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按照 10: 0.3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 84,536,662 股,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 44.50%。公司原股东与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进行申购,并行使优先认购权。 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公告的规定进行发售。 6、网上、网下配售比例 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股票网上、 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

13、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的配售比例, 网下B类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详见本公告“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的相关内容。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牌安排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停牌时间停牌时间 2012 年 1 月 11 日 T-2 日 刊登 招股意向书摘要 、 网上发行公告 、 网下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6 2012 年 1 月 12 日 T-1 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2012 年 1 月 13 日 T 日 刊登增发提示性公

14、告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缴款日 全天停牌 2012 年 1 月 16 日 T+1 日 网下申购定金验资日 2012 年 1 月 17 日 T+2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 确定网上、 网下发行 数量,计算配售比例 2012 年 1 月 18 日 T+3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 购定金, 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 余款(若网下申购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 到帐截止时间为下午 17:00 时) 正常交易 2012 年 1 月 19 日 T+4 日 网上未获配售的资金解冻, 网下申购资金验 资(若网下申购定金不足以缴付申购款) 正常交易 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

15、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8、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经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双向回拨操作后,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数量(包括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部分、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及机构投资者网下A类申购与网下B类申购之和)仍不足最终发行数量的,余额部分将由承销团包销。 9、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0、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处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 年修订)的规定,实行 1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

1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下的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总量不超过 189,976,689 股。 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及网上申购)将按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7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时: (1)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首先获得足额配售,可优先认购股数为其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格力电器股数乘以 0.03 (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精确到 1 股)。 (2)扣除公司原股东获得优先配售的股票外,其他有效申购将按以下方法进行配售: 申购类型 条件 配售比例 网下 A 类申购 有效申购股数为 1,500 万股或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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