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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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中国电信中国电信全网全网增值增值 业务合作管理办法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短信业务分册短信业务分册 (V3V3. .0 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一一一年年十一十一月月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概述概述 . 1 一、适用范围 . 1 二、内容概要 . 1 三、术语和定义 . 1 四、解释修订权 . 2 第二章第二章 业务描述和分类业务描述和分类 . 3 一、业务描述 . 3 二、业务分类 . 3 三、业务管理 . 4 第三章第三章 业务资费和定价管理业务资费和定价管理 . 8

2、 一、业务资费结构 . 8 二、定价原则 . 8 三、业务计费 . 9 第四章第四章 业务合作管理业务合作管理 . 11 一、业务准入管理 . 11 二、业务新增管理 . 12 三、变更管理 . 14 四、业务版权管理 . 15 五、业务内容管理 . 15 六、业务退出管理 . 15 七、合作伙伴退出管理 . 16 第五章第五章 合作伙伴网络管理合作伙伴网络管理 . 18 一、网络管理原则 . 18 二、业务检测管理 . 19 附件附件 1 1:短信业务合作伙伴分层分级实施细则:短信业务合作伙伴分层分级实施细则 . 21 附件附件 2 2:高资费、空指令业务管理:高资费、空指令业务管理 . 2

3、4 附件附件 3 3:全网短信业务在:全网短信业务在 WAPWAP 门户展现规则门户展现规则 . 26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1 第一章第一章 概述概述 为维护中国电信短信业务市场秩序、规范短信业务合作管理,提高短信业务质量、促进短信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是在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总册的指导下,对短信业务合作管理的细化与规范。如与此前的相关合作管理办法或规定有冲突,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中国电信合作, 并在短信平台上面向公众用户提供短信服务的合作伙伴,省分公司须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编制适合本省情况的管理办法。

4、面向行业用户的短信业务合作管理办法另行下发。 二、内容概要二、内容概要 本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了中国电信短信业务的业务描述和分类、 业务资费和定价管理、业务合作管理及网络管理等内容。 三、术语和定义三、术语和定义 术语及缩写术语及缩写 英文英文 中文中文 ISMP Integrated Service Management Platform 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ISAG Integrated Service Access Gateway 综合业务接入网关 CDMA Code-Division Multiple Access 码分多址 SP Service Provider 服务提供商 MO Mobi

5、le Originated 电信用户发起的短信 MT Mobile Terminate 电信用户接收的短信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2 四、解释修订权四、解释修订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其所有权、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3 第二章第二章 业务描述和分类业务描述和分类 一、业务描述一、业务描述 短信业务是在电信网基础上,利用电信网信令资源下发展起来的业务,是相对于电信基础业务的增值业务。 短信业务是中国电信向用户提供的短信增值服务, 是中国电信与合作伙伴共同向用户提供的基于短信平台的各类增值服务的总

6、称。该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天气预报、新闻、娱乐笑话、证券交易、互动游戏等。 二、业务分类二、业务分类 (一)按业务内容类型划分 按提供服务内容的种类不同,短信业务可分为:实用信息类、综合娱乐类、电子商务类、爱心公益类、其他类等。 1、实用信息类业务 提供综合资讯(天气、影视、体育、军事、科技等) 、生活信息(健康、汽车、房产、时尚、餐饮等) 、学习教育、股票财经等类型信息服务。 2、综合娱乐类业务 提供媒体互动、音乐图片、即时通信(IM、邮件通知、聊天等) 、游戏、阅读、博彩等类型信息服务。 3、电子商务类业务 为用户提供手机支付通道或信息通道,用于彩票、外汇、证券、手机银行等商务服务或获取

7、相关信息。 4、爱心公益业务 为各类公益爱心服务提供信息或捐资通道。 5、其他类 除上述分类之外的其他业务类型。 (二)按业务计费方式划分 按用户订购方式不同,短信业务可划分为:包月类和点播类。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4 1、包月类 包月方式:用户须订购合作伙伴业务,用户订购时使用手机 MO 上行业务包月指令,用户退订时使用手机 MO 上行退订指令。 2、点播类 点播方式:用户必须点播合作伙伴业务才可下发信息,用户使用手机发送上行 MO 信息,只允许按次计费,不允许包月计费;业务申请时必须提供点播指令。 三、三、业务管理业务管理 (一) 包月类业务规范 1、包月类业务

8、使用方式管理 (1)订购:用户使用手机订购包月业务,订购关系成立前由中国电信向用户下发订购提示信息,提示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提供商、业务名称、价格、客服电话等信息,用户按要求进行操作确认后成立订购关系。 (2)退订:用户通过手机退订,在退订成功后中国电信向用户下发退订成功提示信息。 (3)用户退订、所有确认信息免收信息费。 2、包月类业务计费管理 (1)计费方式:按自然月计费。 (2)为保证用户利益和扣费的合理性,包月类业务须满足以下要求: 合作伙伴向用户提供任何服务(包括付费服务和免费服务) ,必须征得用户同意,严禁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服务,同时须保证用户充分知悉业务的相关信息,

9、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价格、业务形式、发送频次、使用方法、主要内容、取消方式、客服电话、收费方式等。其中收费方式指合作伙伴需告知用户该业务的费用由当地电信公司代为收取。 3、包月类业务订购关系管理 用户使用信息服务业务的收费清单和使用记录,应至少保存 6 个月,用户第一次订购记录须永久保存。 对用户申请订购包月类业务时所产生的订购关系应妥善予以保存,直至用户取消该项业务后至少再保存 6 个月。 4、沉默用户管理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5 沉默用户是指用户当月产生某业务的包月信息费, 但没有收到该业务代码对应的任何下行 MT 信息,则该用户当月对于这个业务处于“沉默”状态,称

10、该用户当月对于这个业务为沉默用户。 合作伙伴应至少每月向包月类用户发送 1 条以上的下行短信信息, 确保不存在沉默用户。 中国电信按季度对沉默用户的订购关系予以清理。 (二)点播类业务规范 1、点播类业务使用方式管理 用户使用手机点播业务,在用户当日首次点播后,中国电信向用户下发提示信息;提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提供商、业务名称、信息费、合作伙伴客服电话等。 2、点播类业务计费管理 (1)点播类业务为按次计费,确认信息免收信息费。 (2)为确保用户利益和扣费的合理性,按次计费方式的点播业务须满足以下要求: 合作伙伴向用户提供任何服务(包括付费服务和免费服务) ,必须征得用户同意,禁止在用户不知

11、情的情况下向用户提供服务,同时保证用户充分知悉业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业务形式、使用方法、主要内容、客服电话、收费方式等。 (三)点播/订购/退订指令与长代码管理 短信业务的订购、退订及点播指令未经允许不得采用空指令实现,如需通过空指令实现的业务,需向中国电信申请,中国电信对该业务进行评估审批。 如需要通过对服务代码扩展位方式实现的业务发送代码, 必须采用精确匹配的形式。禁止订购、退订及点播指令与发送代码均为模糊匹配。 用户通过短信点播/订购/退订服务时,中国电信转发用户发送的指令,并通知合作伙伴,合作伙伴应以通知消息为准,确认用户点播/订购/退订。 合作伙伴使用任意空指令的业务时,需向

12、中国电信提出申请,详情参见附件2。 短信业务禁止使用“QX+数字”格式作为退订指令。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6 (四) 业务要求 1、合作伙伴有责任保证向用户提供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及其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法、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健康性。 2、合作伙伴须对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短信群发客户端软件)进行实时过滤,尤其是政治敏感性词汇。并防止他人利用非法词汇的谐音、变音达到宣传非法内容的事件发生,保证流向中国电信网络信息源的安全和健康。中国电信与合作伙伴均有责任根据短信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随时增加关键字过滤库,合作伙伴须随时更新和扩充,保证提供的应用软件和

13、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及合法性。 3、合作伙伴须具有运营相应业务的特殊授权或许可证明,如对于提供图片、铃声下载等业务必须得到相关内容版权证明,为维护国歌、国旗、国徽的尊严,合作伙伴不能提供国歌作为手机铃声下载,不能提供国旗、国徽作为手机待机画面或手机屏保下载。 4、合作伙伴须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影响中国电信的企业形象,必须建立对中国电信竞争对手业务宣传内容的关键字过滤功能,同时严格控制带有“中国电信”的短信内容,防止反面消息的发布。 5、合作伙伴须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流程和制度,加强对公司内部使用网络系统的短信发送功能(尤其是短信群发功能)的权限管理及相关人员管理,确保发送给中国电信用户短信内

14、容的合法性。 6、合作伙伴须对通过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以及中国电信提供的用户号段和销复号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由于合作伙伴原因造成用户资料的泄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合作伙伴承担。 7、合作伙伴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对用户的真实身份进行鉴权,并在用户发送短信时显示主叫号码,除社区类等业务外。不允许仅有匿名或显示昵称的短信息直接发送至其他用户手机,合作伙伴还需通过关键字过滤、人工监测以及恶意用户警报等手段, 杜绝恶意用户利用此业务进行人身攻击等危害其他用户的行为。 8、合作伙伴应该慎重选择短信发送时间(北京时间每天 23:00-次日 7:00和 12:30-14:00 期间,新疆等存在时差地区延后

15、 2 小时,不得下发) ,避免影响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7 到用户午间、晚间休息造成用户投诉。 9、媒体互动类业务逻辑要求(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 :答题、投票、评选、留言、竞猜等一次性的互动业务不得设计为包月业务,互动宣传中要明示资费,不允许通过延长互动环节的方式对非用户所需的信息内容进行计费。 (五) 禁止提供的业务 禁止合作伙伴以任何形式向中国电信用户提供以下业务: 1、提供的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及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管理政策规定。 2、强行订购、强行扣费而伤害用户利益。 3、群发短信,参见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

16、办法-总册 。 4、提供跨运营商短信业务 合作伙伴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跨运营商短信业务, 包括国内跨运营商短信业务和跨境国际短信业务,同时与中国电信在内的两家以上运营商合作的,必须为中国电信用户建设独立的数据库, 且不得与其他运营商的用户数据库之间发生交互。 5、提供跨运营商人工短信服务 合作伙伴不得利用自身短信平台向其他运营商用户提供话音转短信的服务。 6、合作伙伴和终端厂家私自进行终端内置短信业务的合作。具体规定遵循中国电信移动终端内置业务管理办法 。 7、开展无消费上限的互动业务 对需通过用户多次参与或互动才能成功完成的业务, 合作伙伴应设定互动的次数或上限,不得开展无消费上限的互动类业务

17、。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8 第三章第三章 业务业务资费和定价管理资费和定价管理 一、一、业务资费结构业务资费结构 中国电信短信业务资费包括通信费和信息费。 (一)通信费 占用中国电信网络资源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上行通信费、不均衡通信费。 1、上行通信费:由用户支付,具体参照中国电信全网业务短信资费标准。 2、不均衡通信费:是指由合作伙伴占用中国电信网络资源而产生的非对称通信费,不均衡部分即下行短信条数减上行短信条数短信产生的费用。不均衡通信费资费标准为: (下行条数-上行条数)*0.05 元/条。 (二)信息费 信息费是指用户使用合作伙伴提供的应用服务或信息服务而产生

18、的费用, 信息费由用户支付。 二、二、定价原则定价原则 (一)总体原则 合作伙伴业务资费价格由提供服务的合作伙伴制定,并报中国电信审核。中国电信对合作伙伴申报的价格有否决权和指导权。 短信业务定价原则参见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总册 。 (二)资费标准 1、普通资费标准 点播业务的信息费价格不高于 1 元/次。 包月业务的信息费价格不高于 15 元/月。 2、高资费 高资费业务是业务定价高于普通资费的业务, 合作伙伴需单独向中国电信申报,申报条件及管理参见附件 2。 (1)点播业务的高资费价格范围 1 元/次按次资费2 元/次;其中公益类:1 元/次按次资费10 元/次。 中国电信全

19、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9 (2)包月业务高资费价格范围原则上为 15 元/月包月资费20 元/月;如果合作伙伴申报更高资费标准(2030 元/月) ,须单独向中国电信提交申请。 (3)高资费业务要求 a)高资费业务必须保证实际应用与申报内容一致,上线后将作为重点拨测业务。 b)若出现高资费业务实际应用与申报内容不一致的违规行为,违规业务立即下线,并按照信用积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3、免费业务 (1)中国电信允许合作伙伴申报免费短信业务。 (2)免费业务要求: a)合作伙伴的免费短信业务正式上线后,禁止通过短信下发业务宣传或广告等信息,且相关内容必须符合中国电信的信息安全

20、及业务内容管理相关规定;免费业务上线后将作为重点拨测业务。 b)若出现免费业务的违规行为,违规业务立即下线,并按照信用积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信息费消费限额规定 中国电信对短信业务的信息费实行消费累积管理,并设置消费上限。 (1)用户每日使用短信业务的信息费累积不超过 30 元。 (2)用户每月点播信息费上限不超过 100 元。 (四)免信息费规定 1、退订业务指令下行信息免费。 2、发送业务提示信息(如价格、定制确认、客服服务热线、退订业务等)免信息费。 三、业务计费三、业务计费 1、计费周期以自然月为单位。 2、以中国电信 C 网用户为计费用户的有效范围,中国电信有权对无效用

21、户号码、非业务开通范围的用户号码产生的信息费不予结算。 3、以中国电信计费系统采集的成功计费话单为计费结算依据。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10 4、中国电信向合作伙伴有偿提供代计与代扣费服务,并根据中国电信移动数据业务网络平台特性、计费结算系统的业务流程制定业务计费、结算、对账原则和流程。 5、用户首次订购包月类业务,72 小时内免收信息费,72 小时后收取费用;用户订购包月类业务 72 小时内退订的,不得收取包月费用;如用户当月第二次订购则立即收费。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11 第四章第四章 业务合作管理业务合作管理 合作基本原则:中国电信与

22、拥有相关资质许可的合作伙伴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管理政策的基础上, 就共同推进中国电信短信业务发展进行公平合作, 实现共赢。 合作伙伴在遵循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总册及本分册的前提下,可申请短信业务合作。 一、一、业务准入管理业务准入管理 (一)业务准入资格、条件及要求 全网短信新增合作伙伴和现网合作伙伴的业务准入资格,参见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总册 。 (二)申请材料 合作伙伴向中国电信提交以下合作申请资料: 1、中国电信业务方案书(PPT 格式) ,包括:公司背景及团队介绍、合作伙伴主要管理人员简介,联系方式、其他省运营情况或其他平台合作情况、客户服务解决方

23、案、营销推广策略、渠道说明等。 2、版权证明文件电子版,包括授权证明文件和自创业务证明文件等。 3、其他说明文档,包括重点优势资源介绍或者营销推广渠道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税务登记证。 8、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 9、公益类业务申报特殊要求: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 其中新增合作伙伴资质审核需包含 4-8 项材料, 对已通过资质审核或已合作的合作伙伴提交新业务申请时需包含 1-3 项材料。提供公益类业务合作申请时,需提交第 9 项材料。 (三)业务申报要求 1、业务申报方式及时间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

24、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12 参见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总册 。 2、业务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要求:申报数量以具体通知为准。 (2)名称要求:业务名称由具有实际意义的汉字、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允许出现其他符号,业务名称不允许出现“包月”和“点播”等字眼,长度不得超过 8 个中文字符或者 16 个英文半角字符,否则视该业务申报无效。同一合作伙伴不允许申报重名业务。 (3)符合指导价格:如业务申报中出现业务资费超过各类型资费指导价格的情况,则视为该业务申报无效。 (4)指令要求:合作伙伴申报业务时,可申报多套指令。 二、业务新增二、业务新增流程流程 (一)业务接入审核 短信新增业务包

25、括新增合作伙伴的首次接入业务及现网合作伙伴的新增业务。 新增合作伙伴在首次接入业务前必须通过资质审核。 新增业务流程包括:合作申请、业务申请、业务审核等环节,合作伙伴可通过 SPOA 系统实时查询审核结果。 业务审核环节主要对申报业务的版权、内容的信息安全、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齐备性等环节进行审核,任何一项环节的审核有问题,则该业务均不予接入, 具体审核要求如下: 1、版权审核:对版权合作协议文本、授权内容、授权范围及使用期限、上传版权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进行审核, 若存在不符合以下要素的则判定该业务版权审核不合格。授权合同文本清晰、规范、附件齐全; 授权期限应在申报当月后的 6 个月内有效,

26、例如,1 月申报则其有效期应在 7 月 30 日前有效; 授权使用范围应包含中国电信; 授权方应提供版权所有人或版权代理机构的明确授权文件; 授权内容为歌曲、影视及动漫等作品的,须附内容清单;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13 授权书明确注明需与合作协议共同使用才有效的须同时提交合作协议; 业务内容为自有的需提交自主开发证明(按 SPOA 上提供格式填写) ; 业务能力(申报业务线)与版权授权范围必须一致; 经营股票实时查询信息业务, 需有证券交易所直接提供的信息授权(证券信息经营许可证、许可协议) ,或与有授权的证券公司合作; 经营全网气象信息业务的应具有国家气象局提供的

27、气象信息使用授权。 2、业务内容信息安全审核:对申报业务的名称、内容及业务描述是否符合中国电信的信息安全要求进行审核。 3、申报材料审核:对合作伙伴申报业务时提交的材料的完备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具体内容包括: 申报资料是否存在填写错误、业务信息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报业务提交的文档是否齐全; 合作伙伴信用积分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是否为已考核退出且在不允许申报业务期间的合作伙伴; 合作伙伴是否已在申报业务线完成合同签署; 申报业务数量是否超标;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审核的其他相关内容。 (二)合同签署 中国电信将与通过短信业务接入审核的新增合作伙伴签署 中国电信短信业务协议书 ,相关规定参见中国电信全网

28、增值业务合作伙伴合作管理办法总册 。 (三)业务测试 业务测试前合作伙伴须完成后台业务逻辑开发,并保持与申报业务一致性。 对于初次接入的合作伙伴,须使用预先分配的企业代码和业务代码,进入网络测试、业务测试和计费测试阶段;对于现网合作伙伴,则使用已分配的企业代码和业务代码进入业务测试和计费测试, 测试期间产生的业务收益合作伙伴不参与结算。 中国电信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联网测试, 合作伙伴须根据要求进行配合。 中国电信对业务测试上线建立排队机制,按合作伙伴提交顺序安排测试,若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14 由于合作伙伴的原因导致网络、业务、计费测试在上述期限内任一环节测

29、试不合格,需要再次测试的,则按测试顺序排在队尾,若 3 个月内测试仍未通过,则视为本次接入失败。 短信业务测试要求参照中国电信短信增值业务测试规范 v3.0 。 (四)业务上线 业务测试通过后,中国电信将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开通,合作伙伴应及时进行信息源更新,同时开始提供客户服务。 三三、变更管理变更管理 (一)合作伙伴信息变更 合作伙伴信息变更参见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总册 。 (二)业务信息变更管理 所有业务信息变更均需提交业务信息变更工单电子版扫描件上传至 SPOA,同时提交纸质盖章件。工单模板参见合作伙伴业务运营指导手册 。 1、业务名称变更 短信业务原则上不允许名

30、称变更,如遇全国大型活动、紧急事件等情况,可申请名称变更,经中国电信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2、业务资费变更 只允许下调资费,合作伙伴提交业务资费变更申请,经中国电信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在变更完成前,须保证业务正常提供服务。 3、订购退订指令及发送号码变更 发送号码必须采用精确匹配的形式,禁止采用模糊匹配。 订购退订指令变更时,不得变更为空指令。 订购退订指令及发送号码变更可同时变更。 自业务上线满 1 个月可申请订购退订指令及发送号码的变更, 合作伙伴订购退订指令及发送号码变更后,3 个月内不受理该合作伙伴同一业务的变更退订指令及发送号码申请。 4、其他变更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 IP 地址、

31、URL 地址等变更。合作伙伴提交变更申请,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15 经中国电信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在变更完成前,确保不影响业务的正常使用。 自业务上线满 1 个月可提出服务器 IP 地址变更申请,变更后新服务器及旧服务器应并行运行 1 个月以上,以保证服务的稳定性。因机房搬迁造成的 IP 变更,合作伙伴可随时申请,变更后合作伙伴应采取技术手段,保证服务稳定性。 四四、业务版权管理业务版权管理 为维护版权所有者及版权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响应国家部委加强互联网内容管理的要求,同时规范合作伙伴市场行为,中国电信将对因业务版权引发诉讼的合作伙伴,根据情节严重性,采取终止合作

32、等措施;如因版权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或经济纠纷,由合作伙伴负全部责任。 业务版权管理参见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总册 。 五五、业务内容管理业务内容管理 业务内容管理要求参见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总册 。 六六、业务业务退出管理退出管理 (一)业务退出分类 短信业务退出分为主动申请退出、违规退出、考核退出。 主动申请退出:合作伙伴主动退出短信业务合作的行为。 违规退出:中国电信依据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信用积分管理办法对违规的业务进行退出合作的行为。 业务考核退出:中国电信每月定期对合作伙伴短信业务进行淘汰下线的行为。 (二)业务退出流程 1、主动申请退出 合作伙伴应提前 1

33、 个月在 SPOA 系统中提交退出申请,并向中国电信提供退出申请的纸质盖章件。中国电信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对该业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退出。 通过审核后的业务将在月底前正式下线,清除该业务的所有订购关系;在下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16 线前合作伙伴须保证业务的正常服务和更新, 下线后 2 个月内须提供正常的客服工作。 2、业务违规退出 依据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积分管理办法要求,对短信业务违规的合作伙伴实施业务下线处理。 中国电信将于 1 个月内在增值业务平台上完成该业务的信息、订购关系、用户数据、计费数据等清理工作。 3、业务考核退出 (1)中国电信对新增短信

34、业务自业务开通之日起满 6 个月后开始实施考核管理。公益类、自营类、具有行业垄断资源以及暂停期内的业务不参加考核。考核退出每月进行一次。 (2)考核退出指标:业务考核退出指标分为业务退出固定考核指标和业务退出相对考核指标,同时符合这两个业务退出考核指标的业务,将予以实现业务退出。 业务退出固定考核指标:连续 3 个月月平均应收信息费不足 2000 元的予以退出。 业务退出相对考核指标:每月根据业务的应收信息费进行统计,对排名后5%的业务进行淘汰。 短信业务退出后应按照相关要求合作伙伴负责做好用户的客户服务工作。 七七、合作伙伴退出管理合作伙伴退出管理 合作伙伴退出包括主动申请退出、违规退出和考

35、核退出。 1、合作伙伴主动申请退出 合作伙伴主动申请退出,要求终止与中国电信的合作,需提前 3 个月将退出申请的纸质盖章件送至中国电信,中国电信在接到申请后,于 1 个月内审核确认该合作伙伴无欠款及其他违规行为后,通知该合作伙伴可以退出,次月所有业务安排下线,第三个月终止合作。 中国电信对主动申请退出的合作伙伴,将暂停 6 个月受理短信业务的申报。 2、合作伙伴违规退出 中国电信向全网公告该合作伙伴违规退出,终止与该合作伙伴的合作。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17 该合作伙伴所有业务下线,清除业务信息、订购关系、计费数据等。 中国电信对违规退出的合作伙伴,将暂停 12 个

36、月受理短信业务的申报。 3、合作伙伴考核退出 中国电信对第一个业务开通之日满 6 个月的合作伙伴进行考核, 对合作伙伴以季度为周期考核,考核期内短信业务线排名后 5%并且连续 3 个月平均收入在10000 元以下的合作伙伴实行退出,在被考核退出当月,中国电信公告该合作伙伴退出,并将该合作伙伴的所有短信业务实施下线处理,终止与该合作伙伴的短信合作。 被考核退出的合作伙伴暂停 6 个月受理该合作伙伴合作申报。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18 第五章第五章 合作伙伴网络管理合作伙伴网络管理 一、网络管理原则一、网络管理原则 合作伙伴网络管理是中国电信业务合作管理的重要内容, 合

37、作伙伴应在入网及日常管理方面等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一)技术人员要求 1、合作伙伴运维人员要求 合作伙伴须具备在无线数据业务、信息服务方面成熟或独特的技术开发能力,对短信技术人员应进行资质认定(比如协议理解、错误代码等培训) ,同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6 个月以上) ,避免频繁的人员流动,合作伙伴技术联系人电话应及时更新, 合作伙伴正式入网后通过正规的投诉渠道反映的问题应尽量避免由于协议理解错误导致的故障;在法定休息日、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期间合作伙伴必须加强值班制度,指定专门人员和联系电话 24 小时值班,并将联系人员及电话通报中国电信。 2、合作伙伴网络维护联系人员要求 合作伙伴维护人员应包

38、括系统维护联系人、网络维护联系人,以便于建立合作伙伴与中国电信的联动机制,梳理确认网络问题,包括路由连接是否正常、网络时延是否正常、电信及合作伙伴是否进行升级割接、业务量是否存在异常等。 (二)入网技术要求 1、技术协议的理解 短信业务:对新平台合作伙伴系统与 ISMP 系统、短信网关的接口规范必须严格遵循中国电信最新版本的中国电信 CDMA 网络短信网关接口规范中的各项要求。合作伙伴的技术人员应熟悉自身的网络结构和组网模式,熟悉自身的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熟悉所提供的各种业务及对应的业务代码,熟悉 TCP/IP、HTTP 以及 ISMP 和合作伙伴间的相关基本协议,熟悉与网关之间的接口程序,

39、对于重要的合作伙伴,其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技术认证。 2、系统性能要求 (1)主机系统要求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19 对合作伙伴的主机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合作伙伴的主要服务器应采用运行稳定的小型机系统或高配置的 pc 服务器;应具有多种安全防护手段防止各种非法的入侵和破坏;主机系统需 7*24 小时连续运行,同时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容错能力,系统应支持冗余保证系统无单点故障;系统整机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 不低于 80000 小时。 (2)网络要求 要求网络结构合理;其网络系统要有足够的带宽和处理能力,互联网接入带宽必须达到 100M 以上,保证应用系统无瓶颈;网络

40、系统要有一定的冗余,局部故障不能造成业务中断;网络系统要有足够的隔离与安全机制;系统与外部接口之间设置可靠的硬件防火墙和入侵检查设备, 与电信网关连接时只放通电信网关IP 地址及连接端口,关闭其它任何非使用端口和 IP 地址的访问。 (3)可靠性要求 合作伙伴系统设备必须采用冗余及容错技术设计,利用双备份、多级分散控制、多通道、互助及系统重组等方法实现最大限度的系统可靠性。当合作伙伴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在尽短的时间内得以维护。对于系统的关键部件出现故障时,应在 15 分钟内得以恢复。系统故障恢复时间1 小时。 (4)可扩展性要求 a) 合作伙伴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要求既可以支持增加 C

41、PU 的方式也可以支持多机集群(Cluster)的扩容方式。 b) 合作伙伴系统应支持多个物理以太网卡地址与一个 IP 地址进行映射对应的功能,在增加网关数量时,不需终端用户改变网关 IP 地址设置,即可对网关进行第二层的扩充。 c) 合作伙伴系统应能支持虚拟 IP 地址功能。 d) 合作伙伴系统应具有热扩容能力,即不需关机就可进行扩容的能力。 (三)入网测试要求 短信业务测试要求参照中国电信短信增值业务测试规范 v3.0 。 二、业务检测管理二、业务检测管理 短信业务的质量直接影响中国电信形象和用户体验, 中国电信组建专业团队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20 对业务的规范

42、性和可用性等业务质量问题实施 7*24 小时监测。监测手段采取系统监测和拨测相结合的方式。业务监测所产生的结果,是中国电信全网信用积分管理办法执行的依据之一。 业务监测参见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总册 。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21 附件附件 1 1:短信业务短信业务合作伙伴合作伙伴分层分级实施分层分级实施细则细则 一、综合积分办法一、综合积分办法 合作伙伴综合积分:该指标衡量合作伙伴在中国电信全网范围内的业务增长及业务能力水平,由该业务线信用积分、业务收入、业务收入增长量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定。 合作伙伴月综合积分信用积分月积分*20+业务收入月积分*

43、60+业务收入增长量月积分*20。 合作伙伴季度综合积分=average(M1+M2+M3),M1、M2、M3 为本考核期(3个月)内每月的综合积分。 (一)信用积分 信用积分:该指标旨在衡量合作伙伴本业务线的运营诚信程度,信用积分计算方法参见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信用积分管理办法 。 计算公式: 信用积分月积分=(AnminA)/(maxAminA) 1、An评估月该合作伙伴短信信用积分 2、minA=评估月短信所有合作伙伴信用积分最低值 3、maxA=评估月短信所有合作伙伴信用积分最高值 (二)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该指标旨在衡量合作伙伴为中国电信带来的业务收益,数据来源于业务信息费。 计算公

44、式: 业务收入月积分(BnminB)/(maxBminB) 1、Bn该合作伙伴评估月中业务收入数 2、minB=评估月所有合作伙伴中业务收入最低值 3、maxB=评估月所有合作伙伴中业务收入最高值 (三)业务收入增长量 业务收入增长量:该指标旨在衡量合作伙伴的业务信息费增长量。 计算公式: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22 业务收入增长量月积分(CnminC)/(maxCminC) 1、Cn该合作伙伴评估月中业务收入增长量 2、minC=评估月所有合作伙伴中业务收入最低增长量 3、maxC=评估月所有合作伙伴中业务收入最高增长量 二、分层分级资源分配二、分层分级资源分配 合

45、作伙伴依据其级别可享受到与级别相应的分层服务资源。 服务资源包括合作资源和营销资源两种。 合作资源是与合作伙伴日常运营密切相关的服务, 包括高资费业务的申请数量及数量上限等。 营销资源是可为合作伙伴提供的营销渠道,属于对合作伙伴的激励资源。 根据合作伙伴的级别特征,以及各种服务资源对合作伙伴的激励程度,现将合作伙伴级别与服务对应如表: 等级 标准 空指令业务数量上限 单个业务多指令数量上限 高资费业务数量上限 申请营销资源的资格 A 2% 4 20 5 优先 B 5% 2 15 3 有 C 8% 1 10 2 有 D 85% 0 5 0 无 不合格 0 0 0 无 S 2 15 3 优先 其他

46、的优惠措施,将根据考核实行的实际情况适当的增加和调整。 降级处理:ABCD 级别内降级时,原级别资源保留一个季度,一个季度后根据最新的评估结果调整至相应级别资源;从 ABCD 降级到不合格级别时,原级别资源调整至不合格级别资源。合作伙伴须在 1 个月内完成调整,如果在 1 个月内未完成, 对于超过期限未完成的情况由中国电信运营单位选择收入较少的业务在1 个月内实施强制调整。 (一)合作资源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23 空指令业务数量上限:指该合作伙伴在短信业务同时在线(开通)的空指令业务数量。 高资费业务数量的上限:合作伙伴具有高资费业务的最大数量。当合作伙伴商用的高

47、资费业务数量达到上限后,不可再申报新的高资费业务。如果合作伙伴在周期内由于信用积分不达标被降级, 应在 1 个月内配合中国电信完成所有高资费业务的资费下调、 对于超过期限未完成的情况由中国电信用户数较少的业务强制实施。 (二)营销资源 营销资源由中国电信、各省电信公司等服务主体负责实施,即服务主体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A/B/C 级别的合作伙伴在联合营销推广、 节日营销活动方面开展优先合作, 同时还可利用自有渠道和资源选择性地向合作伙伴提供奖励性营销支持,对合作伙伴的精选业务进行宣传推广; 由于最终选择营销方案和分配营销资源,与合作伙伴提交的具体营销方案内容有密切关系, 因此通过合作伙伴级别只能

48、决定合作伙伴是否有资格提交营销申请(是否入围) ,营销资源的分配要经过合作伙伴提交的营销方案的评选方能确定; 营销资源的紧急撤销机制: 在服务周期内,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各服务主体启动营销资源的紧急撤销机制(即停止为合作伙伴的宣传以及与合作伙伴正开展的各种营销活动) : 1、合作伙伴综合积分降至不合格水平而降级。 需根据每月发布的合作伙伴级别结果,撤销被降级合作伙伴的营销资源。 2、合作伙伴违规使用服务资源。 对合作伙伴利用分配服务资源开展违规业务的现象实施处罚,在处罚初步定性后立即撤销合作伙伴的营销资源。对于因正常综合评定降级的合作伙伴,之前相应等级的营销资源可供合作伙伴延期使用 1 个月。 中

49、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24 附件附件 2 2:高资费高资费、空指令空指令业务管理业务管理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为扶持优质资源业务,中国电信特别开通绿色通道,即因级别原因无法申报高资费业务的合作伙伴合作伙伴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高资费、空指令业务。满足以下条件的合作伙伴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高资费、空指令业务: (一)在中国电信已接入业务线信用积分均达到 70 分; (二)业务接入已满半年且近半年内无任何违规情况; (三)对于新接入合作伙伴,原则上要求按照常规通道进行高资费、空指令业务的申报,不通过绿色通道报批。但对于在其他运营商最近一次(以申报时间为准)的分层

50、分级考评中为 B 级或 B 级以上的优质合作伙伴,有资格通过绿色通道申报优质业务。 二、申报流程二、申报流程 高资费、 空指令业务申报流程包括申报受理及审核、 业务交流与评估、 SPOA填报审核、业务测试上线等环节。申报材料要求请参见 SPOA 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 三、业务考核三、业务考核 1、自业务开通之日起,若发现申报的高资费、空指令业务连续 3 个月未使用,则将收回申报业务代码。 2、对上线运营满三个月的绿色通道业务进行季度总收入考核(新业务均享有三个月免考核扶植期) ,即在业务上线第 7、10、13、16 个月对该业务前一季度内的收入情况进行考核。自业务上线运营的第 4 个月开始,截

51、至第 15 个月止,进行为期一年的业务考核,之后转入常规业务考核。 3、对于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的高资费、空指令业务,实施季度收入特别考核(以信息费作为收入考核标准,如因非合作伙伴原因造成的调账等情况,中国电信将酌情处理) ,考核不达标者要求降低高资费、空指令至普通资费,同时暂停本业务线的高资费、空指令新业务申报资格三个月。 四、违规处理四、违规处理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25 1、高资费、空指令业务必须保证实际应用与申报内容一致,上线后将作为重点拨测业务。 2、若出现高资费、空指令业务出现三级以上违约,违规业务立即下线,并按照信用积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中国电信

52、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26 附件附件 3 3:全网短信业务在全网短信业务在 WAPWAP 门户展现规则门户展现规则 一、业务考核排序的基本原则一、业务考核排序的基本原则 中国电信本着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衡量合作伙伴在短信业务中的发展现状和增长潜力,鼓励创新和发展,扶持优质资源,制定短信业务排序规则。 短信业务以合作伙伴月度综合得分进行排序, 由排名靠前的合作伙伴自选上报业务在门户展现,每月进行一次。 二、业务考核排序的指标定义二、业务考核排序的指标定义 (一)信息费 该指标用于衡量合作伙伴为中国电信带来的业务收益,数据来源于 SPOA 系统发布的合作伙伴短信业务信息费。

53、 (二)信用积分 该指标用于衡量合作伙伴与中国电信合作的诚信度,数据来源于每月通过SPOA 系统发布的各合作伙伴短信业务信用积分。 短信业务信用积分低于 70 的合作伙伴无资格提供相关业务参与门户展现。 (三)信息费增量 该指标用于衡量合作伙伴在产品设计、市场推广方面所进行的持续努力,通过合作伙伴每月信息费净增量来体现。 (四)比重 该指标用于衡量合作伙伴对短信业务发展的影响力和贡献,包括对业务总量、业务增长的贡献以及对业务下滑造成的影响。 (五)标准分 为消除由于各分项的数量级差别, 以及降低由于某个指标值异常对合作伙伴积分的绝对值影响,在计算每个分项的积分时,采用标准分的计算方式,标准化该

54、项统计指标。即:以该分项中最大值作为满分,以该分项中最小值作为 0 分,其它得分在这个区间内等比变化, 这样保证每一项的作用在总积分中的作用和预期的比例一致。 例如:信息费总量分项的得分 X(XminX)/(maxXminX)*60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27 X信息费总量比重 minX=信息费总量比重中最小值,maxX=信息费总量比重中最大值 三、短信业务三、短信业务考核排序计算公式考核排序计算公式 (一)短信业务积分计算公式 考核内容 分项 标准分 信息费 X:信息费总量比重 60 X:信息费增量(减量)比重 25 信用积分 Y:信用积分比率 15 当月积分(Xm

55、inX)/(maxXminX)*60 +(X - minX)/(maxX- minX)*25 + (YminY)/(maxYminY) * 15 (二)指标说明 X 信息费比重: X 信息费增量(减量)比重: 注: 若该月合作伙伴信息费净增为负值,即当月信息费减少,则 X 值为负;若合作伙伴净增为正,即当月信息费增长,则 X 值为正。 Y 信用积分比率: 四、业务考核排序方法四、业务考核排序方法 每月排序数据来源为当月发布的上月信息费和最近一期发布的信用积分, 菜单调整时间为每月 26-30 日。 某合作伙伴当月信用积分 满分100 Y = 某合作伙伴当月短信信息费 当月全部短信信息费总和 X

56、 = X |当月该指标净增量| 某合作伙伴短信信息费净增量 = 中国电信全网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28 根据分数计算结果,取分数排名前 20 名的合作伙伴,按照中国电信发布通知要求,由每家合作伙伴上报一个现网短信业务参与展现。分数排名前 6 名的合作伙伴的短信业务将在推荐位展现, 排名第 6 名后的业务按排名分数在业务列表中依次展现。 五、业务上报要求五、业务上报要求 定期组织合作伙伴进行培训,合作伙伴需安排技术人员参加培训,以免引起业务展现后不能使用的风险。 合作伙伴所上报业务参加全网短信业务在 WAP 门户排序, 须自业务开通之日起运营满 6 个月。 每月 15 日前, 中国电信将排名前 20 名的合作伙伴名单和业务上报类型等要求通过 SPOA 发布。合作伙伴在信息发布后的 1 个工作日内以盖章纸质文档形式按照要求进行业务上报。若在规定时间未上报,则取消本月展现资格,若累计 3个月未上报,取消合作伙伴本年度排序展现资格。 由于平台对点播类业务只透传 NMSC 录入的指令,不透传扩展指令,要求合作伙伴在上报业务时必须上报包月类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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