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矿产督察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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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体矿产督察工作手册二一三年十一月目 录一、矿产督察相关概念1二、督察分工和内容1三、职责3四、督察员权利4五、督察员义务4六、矿产督察程序5七、矿产督察方法7八、督察方式9九、国家级督察员管理 10十、经费管理 11十一、法律责任 12十二、矿产督察报备系统 12附件1 部分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 14附件2 矿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及种类 21- 1 -一、矿产督察相关概念矿产督察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聘请督察员,依法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一项行政管理措施,是监督管理矿业权人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手段。矿产督察员是由国土资源主管部

2、门聘任,受托兼职从事矿产督察的社会专业技术人员,分为国家和地方两级,地方又分为省、市、县三级。聘任期限一般为3年。二、督察分工和内容(一)督察分工。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矿产督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部、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督察员办公室,作为全国或本地区督察工作的技术和业务支撑单位。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聘任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组建督察员办公室。国家级矿产督察员主要负责对大中型矿山企业、部颁发勘查许可证及整装勘查区内探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督察。地方级矿产督察员负责其他采矿权人、探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督察,配合国家级矿产督察员开展工作。- 2 -(

3、二)督察内容。主要是监督检查矿业权人,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法定义务履行情况。探矿权人主要督察内容:1.依法缴纳探矿权价款、探矿权使用费情况;2.勘查投入情况;3.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情况;4.提交开工报告和报送有关报表情况;5.按照勘查设计(勘查实施方案)施工情况;6.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和督察意见整改情况;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8.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督察内容。采矿权人主要督察内容:1.依法缴纳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情况;2.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情况;3.按照规定填报矿产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统计报表情况;4.采矿权标识

4、牌设立情况;5.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原煤入选率)、综合利用率指标执行情况;6.矿山储量管理情况(矿山测量、储量台账建设、矿- 3 -山储量年报编制等);7.矿山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和督察意见整改情况;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9.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督察内容。三、职责(一)省级矿产督察员办公室。1.制定本省(区、市)督察工作年度计划,指导矿产督察员开展督察工作;2.负责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督察的矿业权人和有关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督察工作;3.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组织解决矿产督察员报告的问题;4.每年1月底之前,向部提交上一年度督察工作总结;5.负责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的推荐和日

5、常管理;6.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的计划安排和使用工作;7.负责地方级矿产督察员的管理;8.及时组织召开矿产督察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督察中发现的普遍问题;9.负责维护本地区矿产督察报备系统;10.协同国土资源部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完成其他部交办任务。- 4 -(二)督察员。1.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督促矿业权人贯彻执行;2.督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情况;3.及时将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督察员办公室报告;4.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四、督察员权利1.进入采选现场进行检查、录音、拍照、录像;2.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图件、报表、报告等资料;3.

6、询问矿业权人和有关人员,要求其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4.督促、检查矿业权人落实被督察事项办理情况; 5.参加督察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6.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权利。五、督察员义务1.严格遵纪守法,按法律法规办事,服从督察员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督察工作任务;2.现场督察后认真填写矿产现场督察备案表、勘查项目督察备案表,按要求及时汇报督察工作情况、提交督察工作报告及年度工作总结,并通过矿产督察- 5 -报备系统上传督察工作报告和备案表;3.按要求参加矿山年检工作;4.对矿业权人提交的资料依法保守其秘密;5.完成督察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六、矿产督察程序(一)前期准备工作。1.成立督

7、察组。督察小组成员一般在2人以上,如需进行联合督察、会诊式督察,应向督察员办公室提出建议,由督察员办公室进行组织。2.熟悉资料。熟悉拟督察矿山和勘查项目的勘查实施方案(勘查设计)、开发利用方案等有关资料。3.制定督察工作方案。确定督察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督察工作实施方案。4.印发督察通知。提前通知市级(县级)国土资源局和矿业权人。(二)现场督察。1.听取汇报。召开督察工作会议,听取被督察单位对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汇报及矿产资源合理利用情况的介绍。2.查阅资料。查阅被督察单位的相关资料。3.现场检查。到勘查现场和矿山企业的采、选现场,- 6 -进行实地检查。4.核实计算。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和相关

8、图纸、台账等资料,估算勘查项目的工作量(勘查投入)或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指标。5.形成初步督察意见。矿产督察组汇总各种情况,综合分析讨论,形成初步督察意见。6.填报备案表。由矿产督察员填写矿产现场督察备案表或勘查项目督察备案表(一式三份),由被督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7.形成督察报告。与探矿权人、矿山企业交换意见,形成督察报告。(三)下发矿产督察意见。1.报送矿产督察报告。现场督察结束后,矿产督察员向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和相关市、县级国土资源局分别报送矿产督察报告(含现场督察备案表),并上传至矿产督察报备系统。2.下发矿产督察意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和市、

9、县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矿产督察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向被督察单位下发矿产督察整改意见。(四)跟踪整改情况。省级矿产督察员办公室和市、县级国土资源局要求探- 7 -矿权人、矿山企业定期报送督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组织督察员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察。七、矿产督察方法开展督察的工作方法主要归纳为“听、看、查、评、报”。(一)听。召开由矿产督察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被督察单位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被督察单位的情况介绍。1.矿产督察组阐明督察工作依据、目的、内容、程序以及需要矿山如何配合工作的要求等。2.被督察单位汇报。探矿权人:主要介绍本单位及勘查单位基本情况,履行

10、勘查投入、开工报告等法定义务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采矿权人:主要介绍矿山企业储量、采选基本情况,履行法定义务及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3.讨论。矿产督察组、被督察单位就有关问题讨论。(二)看。主要是查阅有关证件、原始台账、报表、图件等与督察- 8 -工作有关的资料,全面了解被督察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1.看有关证件。探矿权人:勘查许可证、勘查资质证书等;采矿权人:采矿许可证等。2.原始资料。探矿权人:勘查合同、勘查设计(实施方案)、勘查投入台账、开工报告、年度检查报告等;采矿权人:矿山测量记录、储量台账、采选生产台账、开采设计(开发利用方案)、年

11、度检查报告等。3.有关报表。探矿权人:工作量一览表、勘查投入核算报表等;采矿权人:矿山储量年报、储量及开发利用统计表等。4.图件。探矿权人:勘查区地形地质图及工程布置图、主要(设计)勘探线剖面图等;采矿权人:井上井下工作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储量计算图等。5.费用缴纳票据。使用费、价款、补偿费缴纳票据等。(三)查。主要是深入勘查、采选现场,实地考察被督察单位依法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现状。探矿权人:勘查工程布置、综合勘查等情况;采矿权人:采矿权标识牌设立情况;开采方式、采矿方法应用等情况,选矿方法、工艺流程等情况,共伴生、尾矿(煤矸石)、矿井水等综合利用情况,暂不能利用矿产资源、尾矿等保护情

12、况。- 9 -(四)评。根据现场调查、查阅的资料,对被督察单位的勘查开采活动或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等实际状况进行评价,并对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与被督察单位交换意见。(五)报。提出督察结论和整改或处理建议,应及时报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八、督察方式(一)一般督察。通过日常性、常规性的监督检查,掌握了解被督察单位的履行法定义务和保护矿产资源情况。(二)蹲点督察。1.对问题较多的被督察单位,督察员通过一定时期的蹲点,摸清情况,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并从技术和管理方面指导帮助其进行整改;2.对有推广意义的典型经验、先进技术,通过蹲点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以便交流和推广。(三)重点督察。在基本掌握被督察单位

13、履行法定义务、合理利用矿产- 10 -资源情况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对被督察单位某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督察。(四)跟踪督察。对被督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五)联合督察。根据工作需要由督察员办公室组成有国家、地方两级督察员组成的督察小组实行“联合督察”,或由环保、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诊”式督察。九、国家级督察员管理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由部聘任,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管理。(一)聘任条件。熟悉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熟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熟悉地质勘查、矿山设计、矿山开采工作并获得高级技术职称或有从事矿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历的专业人员;身体健康,能从事野外和井下监督工作;年龄

14、在65岁以下,原则上不聘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公务员。(二)考核。矿产督察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优秀和称职的矿产督察员,继续任用,对优秀的给予适当表彰和鼓励;考核不称职的,由省级督察员办公室向聘任- 11 -单位呈报,经聘任单位审定后,解除聘任,收回督察证。矿产督察员因工作关系或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行使督察任务的,督察员办公室应当及时向聘任单位申报,予以解聘。(三)自律要求。督察员应模范执行国家法律和矿产资源法规,一切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督察工作程序,认真履行督察工作职责,遵守督察纪律。督察员不得与被督察单位有合资、合作、入股、持股或其他形式的经济关系。在督察公务活动中不得

15、接受被督察单位的宴请、礼金、礼物、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得向被督察单位提出与督察公务无关的额外要求;不得在被督察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借督察工作在被督察单位为自己、亲友或其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超越自身职责对被督察的单位作出任何承诺许愿。十、经费管理矿产督察工作经费使用范围:矿产督察员的工作补贴、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日常办公费、意外保险费、奖励、督察工作所需用品以及培训、会议等。- 12 -矿产督察员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十一、法律责任督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国家或企业商业秘密,按规定予以解聘,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1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督察员报告的问题不作查处或查处不力的,由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十二、矿产督察报备系统矿产督察报备系统由矿产督察网上报备管理系统和报盘(数据采集)系统组成,结构见下图。报备管理系统是B/S,客户端无需进行系统安装,但是登录系统需要进行安全身份认证。主要有督察员管理、督察工作管理、督察报告(现场备案表)填报等功能。矿产督察报盘系统包含勘查项目督察报盘和矿山企业(开采项目)督察报盘,适用于矿产督察员填写现场督察备案表的内容,可到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下载该报盘软件。- 13 -矿产督察网上报备管理系统结构图矿产督察网上报备管理系统域名: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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