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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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 县处置森林火灾县处置森林火灾 应应 急急 预预 案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贯彻落实XX 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预案和XX 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努力把全县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 XX 省实施办法 、XX 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 XX 县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1.4 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降低损失;整章建制,常备不懈。1.5 预案启动的

2、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1)森林受害面积已达 100 亩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2)火场跨越 XX 县与外县行政界线的;(3)XX 林场发生森林火灾,蔓延迅速,12 小时尚未控制明火,并有酿成大灾危险的;(4)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居民区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5)因当地力量不足,需县里支援或县政府有明确指示的;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本预案启动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2.1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2.1.1 人员组成总指挥:分管林业工作

3、的副县长副总指挥:县人武部政委、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林业局局长成员单位:县林业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国资局、县交运局、县文广局、县公安局、县电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XX 林场。总值班主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2.1.2 组织指挥体系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重、特大森林火灾工作实际需要和XX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扑救工作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协调。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前线指挥组、宣传报道组和技术咨询组。各组的具体任务如下:(1)综合调度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林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从相关

4、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直接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讯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传达县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示和向上级报告火灾扑救工作情况。(2)后勤保障组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紧急筹措扑火资金,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调度运输,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3)前线指挥组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深入火场

5、一线,进行规范化调度和指挥,检查监督上级领导关于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当地政府在扑救火灾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4)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防火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地按归口管理统一口径报道火情、灾情和防火工作情况。(5)技术咨询组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召集专家咨询组,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态势进行科学分析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2.2 成员单位职责2.2.1 指挥部工作职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统一

6、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组织指挥和扑救本县区域内发生或周边发生威胁本县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其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定应对全县森林火灾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2)负责指挥本县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有关镇开展一般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3)分析总结全县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4)负责指挥部所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2.2 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

7、政策、 监督检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2)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出森林防火措施,经指挥部审定后组织实施;(3)管理森林防火检查站和护林员,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实施森林消防监督,办理出入审批手续,检查落实野外管理规定;(4)制定森林防火科研计划,推广先进技术,组织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5)起草并实施本地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检查有关单位防火设施及设备的维护管理情况;(6)做好防火值班,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拟定扑火预案,按照部署组织扑救森林火灾;(7)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负责森林火灾统计,管理森林火灾档案;(8)承办上级和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工作。2.2.3 指挥部

8、成员单位职责政府办: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调度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火灾扑救信息情况。县人武部:扑救森林火灾需要部队和民兵增援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县林业局:承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林区火源管理、森林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一线的组织协调工作。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森林防火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和督促对发生森林火灾违纪人员的调查处理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县民政局: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协调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县卫计局: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居民点被烧毁并造成人员伤亡,且火灾发生地的医疗部门无法满足

9、救助需要时,负责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将县本级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预、拨付和使用等有关问题。县国资局:负责监督和落实防火物资的发放工作。县交运局:负责及时对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进行快速运输。县文广局:负责指导、协调广电系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在防火期开办森林防火专题节目,适时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县消防大队:负责协助开展森林

10、防火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协助培训森林消防专业和半专业队;组织消防队员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县电信局(移动、联通):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负责协调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通信联系问题。县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县 XX 林场:负责 XX 林场的火灾扑救工作。3 预防、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3.1 森林火灾预防努力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护林防火的自觉性,狠抓森林防火行政、业务双线责任的落实。严格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

11、预防扑救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3.2 火险预测预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依据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县 24 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通过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向全县发布;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全面监测火场天气状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3.3 林火监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联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地面瞭望台等密切监视林区火情,全面详细掌握火场情况,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上级报告。3.4 人工影

12、响天气由县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3.5 信息报告和处理一般火情,由森林防火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 100 亩的森林火灾;(2)造成 1 人以上死亡或者 3 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3)威胁和燃烧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24 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5)与邻县区交界地区发生的

13、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4 火灾扑救4.1 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级别和职责。一般情况下,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4.1.1I 级响应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达 1500 亩以上仍未有效控制火情,或造成 3 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威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等情况,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全力扑救的同时,由县政府上报市政府,请求市上支援。4.1.2 级响应当发生火灾持续燃烧 24 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 100 亩以上,或造成 1 人以上 3 人以下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

14、地、重要设施等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县交界地区的情况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县政府、市林业局和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情况,及时组织赴火场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调动扑火力量。4.1.3 级响应一般情况下,发现火情后,森林防火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火场并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12 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控制或发生需要跨镇支援扑救的火灾时,组建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局长赴火场协助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4.2 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按组织扑火机构级别要求,由同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4.3 扑火原则

15、4.3.1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4.3.2 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等原则,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4.3. 3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4.3.4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要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他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4.3.5 在落实责任上,要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4.4 应急通讯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讯网的基础上,当地电信部门要建立

16、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讯畅通。4.5 扑火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4.6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确保居民点安全。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4.7 医疗救护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卫生院进行救治,必要时县卫计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死难者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4.8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扑火力量的组成:根据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和不同火灾类型,全县组建三支扑火梯队。第一梯队为林区各镇半专业扑火队,每个镇和 XX 林场、集体林管护站干部职工,农村青壮年劳力和基层民兵为主的 30-50 名扑火队,一旦出现火情,立即进入火场,采取措施,控制火势;第二梯队为林业系统快速应急扑火队,由县林业局选调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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