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44371390 上传时间:2018-06-09 格式:PDF 页数:11 大小:98.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组织实施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科建设项目管理范围为我校批准的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学位点建设项 目、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研究基地和跨学科跨单位研究组织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 目。 第三条 本办法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竞争择优、分级管理的指导原则 制定,强调学科建设项目与其它项目,特别是与“211 工程”建设的有机结合。申请、 评审、建设、评估等过程公开、公正,引导学科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

2、四条 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制定和发布学科建设项目的有关指南和信息; 2、 制定有关学科建设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 3、 聘请学科建设项目立项、评估和验收等工作的专家; 4、 组织项目的评审,批准立项; 5、 确定被批准项目的经费,分年度核定拨款; 6、 组织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7、 批准项目结题,组织对项目验收评估; 8、 其它有关重大事宜的处理; 9、 学科建设办公室是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做 有关具体工作。 第五条 学科建设咨询专家主要职责 1、 对学科建设立项提出咨询意见; 2、 学科建设项目验收评估提出意见。 第六条 院(系)教授委员会及领

3、导班子主要职责 1、 组织本院系学科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2、 审定项目负责人,协助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队伍; 3、 审定立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预期结果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 并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制定经费使用方法; 4、 从行政组织、后勤保障和支持条件等方面创造良好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5、 检查监督项目执行情况,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 审查项目负责人提出的项目实施的阶段报告、验收报告; 7、 帮助项目负责人做好跨学科、跨单位人员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 项目负责人主要职责 1、 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把握项目的整体方向,组织项目的实施,确保项 目按计划完

4、成,达到预期目标; 2、 项目负责人在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下,支配使用项目经费; 3、 接受院(系)和学校对项目的检查与评估,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项目进展报告、 结题报告或作述职报告; 4、 及时向院(系)通报项目实施的有关情况,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一般问题进行处 理; 5、 推动项目的合作研究,促进、协调跨学科、跨单位的联合; 6、 对因各种原因不能主持项目工作时,要及时向院(系)提出调整项目负责人建 议。 第三章 项目中期管理第三章 项目中期管理 第八条 对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其内容包括: 1、 检查项目是否按学科建设申请书的要求开展工作; 2、 检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否为项

5、目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 3、 检查项目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 第九条 项目中期检查分为院(系)自查和学校检查两种形式。项目周期一般为三年, 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每半年由校学科建设办公室进行检查,或院(系)自查,每一年 由学校组成综合检查组进行中期检查。 第十条 在项目每实施一年的检查中,需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 告书报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 第十一条 项目批准后不准擅自更改题目,如需对项目内容等进行调整时,须由项目负 责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报告,经院(系)审核后报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执行。 第十二条 在中期检查中,对具有下列情况的项目停止资助: 1、 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

6、展工作; 2、 项目实施情况表明,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3、 项目负责人长期出国或因健康等其它原因不能正常领导项目开展工作,同时找不 出可替代人选; 4、 项目经费被挪用或有较大浪费; 5、 由于项目内部原因已无法开展工作; 6、 多次不按有关规定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7、 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项目不能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 项目中期检查时,对大型的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果进行专项检查评 估,不合格的项目,学校有权调配其仪器设备。 第四章 财务管理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 经费支出范围:仪器设备费、图书资料费、学术会议费、业务费,其中

7、购置 仪器设备限购高档次、科研用仪器设备。不得用于与学科建设工作无关的其他开支。 第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和院(系)领导共同制定经费使用办法,教授委员会按照财务有 关规定批准后由项目负责人执行。 第十六条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当年未完成项目的节 余资金,经项目评估合格的可结转下年使用。 第十七条 项目经费资助实行一次核定,经检查评估合格后分期拨款。 第十八条 购置仪器设备必须执行东北师范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项目经费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由院(系)负责,学校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 核算、监督,对项目负责人填写的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经费决算表进行核 对和检查。学

8、科建设办公室在项目中期时做专项检查,每年年底项目负责人做项目经 费支出报告。必要时,学校对项目经费做专项审计。 第五章 验收结题第五章 验收结题 第二十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和 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经费决算表。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验收申请 表由学科建设办公室作形式审查,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经费决算表由财 务处审查,两份材料合格后通知项目负责人填报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验收报 告,该报告经院(系)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安排专门时间组织验收,部分项目将组织专家评 审,项目负责人到会报告和答辩。 第二

9、十二条 项目结题评估标准:本科专业建设按吉林省普通院校本科教育专业教学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标准评估;学位点建设按国务院和教育部制定的标准评估;重点学科建设按全国高校重点学科的标准评估;研究基地按国家和教育部有关实验室、 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研究所的标准评估,或根据我校实际另定评估标准。 第二十三条 对于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不可预见因素除外),以后不再给予立项支 持;对于项目完成好的,学校给予奖励。 第六章 附则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2002 年 7 月附件:一、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二、东

10、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三、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四、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经费决算表 附件一 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 位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中期检查时间 一、立项申请书所列阶段目标完成情况 二、项目所在单位对项目实施提供条件情况 三、经费使用情况 四、问题及建议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可自行加附页。 附件二 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 位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验收时间 提供验收的材料清单: 申请验收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11、 学科建设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验收报 告书 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验收报 告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验收报告填写要求 1、 项目总体进展情况汇报概述(与立项申请书比照) 2、 已取得的成果情况 (1) 科研情况:获得校外各类科研项目的名称及经费(列出 项目来源和主持人);发表论文情况(列出论文题目、 刊社、时间、作者及位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 奖励(列出奖励来源、级别、位次等);成果转化情 况;专利情况等。 (2) 基地建设情况。 (3) 人才培养情况。 (4) 本科专业建设情况。 (5) 学位点建设情况。 3、 经费拨款和使用情况 4、 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效果专项评估情况 5、 组织管理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附件四 东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项目经费决算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结题时间 经费拨入时间数额(万元) 经费拨入时间数额(万元) 合计拨入经费 经费支出科目数额(万元) 经费支出科目数额(万元) 合计支出经费 经费结余 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处有关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审计处有关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