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WTO法课程论文内容、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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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论文题目(四号宋体)2011 2012 第第 1 学期学期课程名称 WTO 法 校区 (五号宋体) 序 号 (由教师填) 专业班级 (五号宋体) 姓名 (五号宋体) 学 号 (五号宋体) 内容要求:1.论文内容可以是就某个理论或实践问题较为深入的研究,也可以是某个案例的深入剖析,注意不能写成基本概念介绍、基本理论介绍,因为这样会与教科书重复,否则退回重写,谢谢配合; 2.题目自拟,内容应当与wto 法相关,不要写成国内法,也不要写成经济类文章; 3.不要抄袭、剽窃,同学之间论文内容不能相同尤其是大小标题不能相同,否则构成教学事故,要退回重写,谢谢配合;4.认真撰写课程论文,其质量与总评成绩

2、密切相关!格式要求:1.可以不写关键词、内容摘要;2.论文的要添加大标题、小标题,大标题、小标题、每一段开始要空开两个字符;3.可以手写,可以打印,打印必须使用小五号,宋体字,单倍行距,以保证足够字数与内容; 4.篇幅为一张 A4 纸,必须完整的正反两页,注意不要留下较大空白,否则篇幅字数不够; 5.在反面的最后部分,至少写五份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格式应当正确;6.在公共邮箱复制统一的课程论文格式,公共邮箱 ,密码 wtowto;7.可以参考下面的范文格式;9.论文的格式不对一律重新撰写,敬请配合,非常谢谢!WTO 规则下审慎监管措施的标准初探2011 2012 第第 1 学期学期课程名称 W

3、TO 法 校区 仙林校区 序 号 专业班级 审计 081 姓名 张庚秋 学 号 2113808146 WTO 并没有对审慎监管进行定义或列举清单,然而,透过 GATS 特别是金融附录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WTO 框架下的审慎措施蕴涵着以下标准:辨别监管措施的依据是其目的性。附录规定,不阻止成员国为审慎原因(for prudential reasons)而采取措施。这实际上已经揭示监管的某些内涵即监管出于审慎目的。这一规定表明,WTO 框架内辨别监管措施的主要标准是其目的性而不是其客观效果,即一项措施是不是审慎措施,主要应看其是否出自审慎监管的需要而不是看是否对 GATS 下的承诺和义务造成损害。

4、此外,附录在涉及审慎措施的范围时使用“包括(including)”之措辞,表明在附录明示的保障金融体系稳定和保护存款人等具体目的之外还存在其他审慎目的,以及为这些目的而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这对于确定审慎措施所涵盖的范围具有重要意义。对审慎措施应当有必要约束。将审慎措施纳入 WTO 多边纪律之中,就不可能不对各国监管权力产生一定的约束。没有约束或限定过于宽松,就会失去纪律的意义;限定过严,又不能适应各国的不同情况。审慎措施的必要约束就是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从金融附录的相关规定来看约束主要有两点:禁止用逃避金融自由化承诺和义务的手段以及监管措施须出于审慎目的的直接性。前者是附录对审慎措施施加

5、的一项明确限制,禁止在审慎措施不符合 GATS 规定时用于规避该成员在 GATS 下承诺和义务的手段。后者是指监管措施须直接出于审慎目的。在宏观经济政策中,常见的对金融自由化有影响的措施有货币政策和资本管制政策等。货币政策对金融服务的提供产生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例如,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必然影响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等,从而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影响。GATS 及金融附录将行使政府职权提供的服务排除在 GATS适用范围外。上述措施无疑构成行使政府职权所提供的服务,因而可以排除 GATS 的限制。然而,这些措施显然也可以被认为是为确保金融体系的统一和稳定而采取的审慎措施。对于资本管制政策,

6、根据 GATS第 16 条的有关解释,成员方仅承担与跨境提供有关的资本流动义务和与商业存在有关的资本流入义务。因此,一国为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危机而采取的限制短期资本流入等措施,并不都在 GATS 的调整范围内。即便这些措施与上述义务承担有关,但为了确保金融体系的统一和稳定,成员方仍可以审慎措施为根据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交易进行限制。此外,当成员国出现严重收支不平衡或对外金融困难时,也有权根据 GATS 第 12 条对其已承担具体承诺的服务贸易进行限制,包括与其承诺有关的国际支付与划拨进行限制。对市场准入或国民待遇的贸易限制主要由 GATS 第 16 条和第 17 条调整,虽然附录规定审慎措

7、施不需列入服务承诺表中,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对市场准入或国民待遇的贸易限制亦构成或转化为审慎措施。以商业存在市场准入的贸易限制为例,对法律实体形式的限制和对外国资本在当地金融机构参股的限制十分常见。尽管这些措施可能受发展本国金融业的政策驱动,但也可能是出于监管考虑,因为对外国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监管需要有关外国总部的信息,这比对在当地注册机构的监管要困难得多。对市场准入其他形式的限制常见的有:对许可数量的限制包括指标和经济需要标准、对金融机构营业机构数目的限制和对金融机构交易额或资产额的限制等。这些措施有审慎的成分,如限制金融业过度竞争以减少行业风险,但在很多情况下其主要目的是限制竞争和保护国内的金

8、融业,而不是直接为了维护金融稳定和保护存款人等,因而通常不构成附录意义上的审慎措施。在国民待遇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对陷入危机困境的金融机构进行救助问题。这种救助的主要目的通常是保护存款人和恢复金融业的稳定,因而构成审慎措施,同时亦构成政府行使权力提供的服务。在国际金融一体化的条件下,维护国内金融业的稳定和繁荣往往需要在多边场合进行必要的斗争。中国金融市场还不发达,抗风险能力还不强,在这种条件下,监管对加入 WTO 后中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更加必不可少。因此,在围绕金融自由化与监管这一命题的斗争中,中国应坚持金融附录所确定的标准和原则,坚持成员方有权灵活地采取本国金融体系需要的监管措施,反对在金融

9、附录之外给监管施加额外限制。同时应充分利用 GATS 对发展中国家的有利规定,坚持在处理监管问题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应当具有不同标准。附录规定的审慎监管例外代表着许多重大利益的调和,构成在确需慎重的这一敏感领域里为保留监管灵活性而达成的一项妥协。改变各国在监管问题拥有的灵活性就会改变维系金融服务框架规则的原有利益平衡,特别是在金融领域,由于金融服务贸易的特点所决定,如果监管得不到保障,就意味着国家对金融控制的最后一道闸门被打破,对此中国应有高度的重视。有效的监管能够增强开放条件下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首先,奉行有效的监管标准和原则可以使自由化步入正轨。以巴塞尔委员会为例,该机构以监管责任划分和监

10、管标准的充足性为主线,构筑了一个相对严密的监管体系,为金融业特别是国际金融业的监管提供了一个比较完备的蓝本。贯彻和实施这些原则及措施有助于控制、预防与化解金融风险。其次,充分的准入和退出措施可以增强金融业的稳定。最后,WTO 金融服务贸易的深入开展必将进一步推动金融的国际化,使国际金融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潜在风险,并加剧各国金融之间的竞争。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有助于堵塞监管漏洞,增强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GATS 的各种附录是根据不同服务贸易领域的不同特点和需要制定的,是对 GATS 基本规则的有效补充,金融附录是在充分考虑金融业特点的基础上对 GATS 有关规则的重要补充和延伸。按照法律适用中特殊优于

11、一般的原则,附录中的审慎例外应得到优先适用。同时,审慎例外(prudential carve-out)本身就意味着审慎措施不必列入金融承诺表,也不受金融承诺的限制。金融附录使用“无论本协定其他条款如何规定”的措辞,充分表明成员方采取审慎措施不受 GATS 自由化条款或承诺的限制。金融构成现代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为其他许多部门的发展提供要素,关系到众多部门和整个经济的繁荣和稳定,因而也成为各国政府调控国民经济的必不可少的工具。金融行业所具有的这种影响全社会利益和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公共性”的特点使它不同于其他行业,需要特殊的监管。其次,金融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以银行业为例,它是一

12、种典型的高负债行业,是一种以部分准备金为支点,以借短放长的期限变换为杠杆,依靠资产组合的资产扩张来盈利的产业,它的经营必然受利率、存款结构的规模、借款人偿债能力、汇率等变化的影响,从而使金融机构面临种种风险。金融业的高风险性和内在的不稳定性客观上需要通过监管使金融机构依法运作,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和清偿能力,以保障金融机构资金利用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最后,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商品的特殊企业,是以少量的资本准备金为支点,大量吸收公众存款、投资等形成其资产的主体。因此,金融机构的生存在很大程度上维系在公众的信任上。如果金融机构经营不善,有可能引发挤兑,并可能波及其他金融机构,从而引起金融业的系统风险并可能危及整个经济领域。为此,GATS 第十九条规定,自由化应尊重国内政策目标和成员方的整体和具体部门的发展水平,同时附录的核心规定即审慎例外(prudentialcarve-out)也特别指出:“无论本协定任何其他条款如何规定,不应阻止一成员为审慎原因而采取措施,包括为保护投资者、存款人、投保人或金融服务提供者对其负有诚信义务的人而采取的措施,或为确保金融体系的统一和稳定而采取的措施。 ”参考文献:1. 李仁真国际金融法专论M 2. 韩龙WTO 规则下审慎监管措施3. 金融服务附件S第 2 条4. 李胜兰,郑远远WTO5. 曹建明,贺小勇世界贸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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