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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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附件 1生源地信用助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贷款款对对象、条件及政策象、条件及政策根据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贷款款对对象与条件象与条件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

2、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残疾家庭;- 2 -(3)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4)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的家庭;(5)遭受重大灾害,造成严重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6)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7)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8)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 8000 元的家庭;(9)其它贫困家庭。生源地信用助

3、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贷款政策款政策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一般不超过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最高不超过 6000 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 10 年确定,最长不超过 14 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 10 年确定。学制超过 4 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 3 -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宽限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4 -附件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及偿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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