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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查看吉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请登录: http:/ 吉林白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用知识:诉讼法之民事诉讼期间的种类、历史之汤武革命(四)想关注白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最新消息,请登录:吉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吉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网址在本右上角页眉位置,考生可以复制粘贴登录、收藏这个网址以便后期公告的查找。现为大家附上白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通用知识考前复习资料:诉讼法之民事诉讼期间的种类诉讼法之民事诉讼期间的种类1.法定期间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间。行为主体在法定期间内依法实施的诉讼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而不遵守法定期间,行为主体则丧失了进行某种应当在法定期间内进行某种行为的权利,即使进行了该
2、行为,也不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比如,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间为 15 天,超过了该法定期限,当事人即丧失了行使上诉权的机会,即使坚持将上诉状提交给法院,也不产生上诉的法律后果。法定期间包括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申请再审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有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涉外案件中境外当事人的答辩期间、上诉期间等。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吉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吉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指定期间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
3、时遇到的具体情况和案件审理的需要,依职权决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间,如法院指定当事人补正诉状的期间、限定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期间等。指定期间在通常情况下不应任意变更,但如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历史之汤武革命(四)历史之汤武革命(四)在与夏桀决战之前,先灭掉了此时仍然听从夏王指挥的个别方国部落。诗商颂长发:“韦、顾即伐,昆吾夏桀”郑玄如是注释:“韦,彭姓也。顾、昆吾皆己姓也。三国党于桀恶,汤先伐韦、顾,克之。昆吾、夏桀则同时诛也。”说明汤之所以伐韦、顾、昆吾三国,是因为它们仍在助桀与商为敌,即“三国党于桀恶”。三国之中最后灭亡的是昆吾,史记殷本纪说:“当是时,夏桀为虐政淫荒,而诸侯昆吾氏为乱。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代昆吾,遂伐桀”。查看吉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请登录: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