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系统创建活动自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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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监系统创建活动自检制度安监系统创建活动是集团公司安监局为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职能,确保 2008 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在公司内部安监系统开展的一项竞赛活动,是安监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为了落实好这项活动,现根据我井实际,特制定如下自检制度:1、 安监处成立自检领导小组,副处长任组长,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安监处七五点安监员为成员,统计员田学洪为自检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自检工作的汇总工作。2、 根据集团公司文件要求,结合本井工作实际,对照考核表内容逐条落实责任人,由责任人抓好日常工作考核,月底及时将自检考核情况,报统计员,由统计

2、员考核汇总存档。 (各七五点有关人员分工见附表)3、安监处统计员要根据集团公司文件规定,对创建活动情况逐项设立档案盒,将日常创建活动情况,分门别类归档管理,以便于上级领导检查。4、 七五点有关人员要将日常考核情况的有关资料整理保存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上级领导检查过程中,不得出现大的工作失误,否则,椐情给于 20-100 元的罚款。5、 每月未由书记牵头,由统计员及七五点有关人员参加,对整个创建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自行检查,检查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对检查人员罚款 20-100 元。6、统计员每月初要将自检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存档,以备上级检查。否则,扣统计员 50 元三号井安监处2008 年元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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