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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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指南辽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指南注意* 参保需携带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 到辽阳银行交费后三个月后取医疗卡,每年 10 月份续缴下一年的费用.(*不是低保户可以到民政局办理)一. 参保对象:1、18 周岁以下的非从业城市居民 2、劳动年龄段内的低保人员,低保边缘户人员 3、非从业的二级或一级重度残疾居民 4、未享受养老金和退休费待遇的男性 60 周岁以上,女性 50 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二.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1、未成年人普通 58 元,低保 18 元,低保边缘 48 元; 成年人低保 35 元,重残 95 元,低保边缘 155 元;

2、老年人普通 215 元, 低保 35 元,重残 75,低保边缘 135 元;在校学生普通58 元,低保 18 元, 低保边缘 48 元(*参保当月享受待遇).三. 社区居民参保缴费办理程序及续缴保费时间:18 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由其监护人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首页及参保人相关内容页),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参保人近期一寸彩照两张办理参保; 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由本人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参保人相关内容页)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彩照三张办理参保.属于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以及重残人员,应同时提供,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籍从外地迁入本市并符合参保条件且超

3、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同时提供原户籍地社会保险部门开具的不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 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参保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需要做变更处理的,持相应证明资料分别到所在社区或学校提出变更申请,填写(辽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表),经区人社局或学校确认后,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核,由市医保中心进行微机变更操作并留存资料.(一)参保人信息变更.参保人姓名,公民身份证编号等基础信息变更的,应在 30 日内持变更后的本人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变更手续.凡姓名变更的,应更换医疗保险 IC 卡.(二)参保人身份变更.参保人由非低保人员转为低保人员,

4、低保边缘户人员或重症残疾人,或者由低保人员,低保边缘户人员转为非低保人员的,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在下一个年度缴费期之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变更手续.(三)参保人减退的办理.户籍迁出,应征入伍,参加工作或者死亡的,应在 30 日内持有关证明资料办理变更手续.参保人员已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在缴费所属期内办理减退手续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费.五.新取得参保资格居民的手续办理和逾期申报处理:1.新取得参保资格的居民(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新产生的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或重症残疾人员自发证之日起,)3 个月内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逾期申报.已具有我市城区户籍并符合参保条件

5、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属逾期申报.社区随时予以受理,自缴费之日起满 3 个月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中断缴费的处理.已参保居民未在规定的申报缴费期办理接续缴费的,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时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不予报销.再次缴费后,自缴费之日起满 6 个月后方可享受相应医疗待遇.六. 医疗待遇:(一)住院医疗待遇 1、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门槛费),未成年居民、在校学生住院医疗起付标准分别为:社区医疗机构 100 元、一级医疗机构 200 元、二级医疗机构 300 元、三级医疗机构 500 元;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住院医疗起付标准分别为:社区医疗机构 200 元、一级医疗机

6、构 300 元、二级医疗机构 400 元、三级医疗机构 500.参保人员同一自然年度多次住院的,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在原起付标准基础上减半。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5 万元。 3、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根据参保居民就医的医疗机构级别不同,对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分别确定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未成年居民、在校学生住院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医疗机构 90%、一级医疗机构 85%、二级医疗机构 75%、三级医疗机构 65%;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住院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医疗机构 85%、一级医疗机构 80%、二级医疗机构 70%、三级医疗机构 60%。参保居民使用

7、乙类药品、诊疗项目的个人自负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患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肝炎或肝硬化;心脑血管病严重并发症(陈旧性心肌梗塞、脑卒中留有严重的后遗症) ;糖尿病(合并严重感染或有心、眼、肾、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高血压;精神分裂或情感精神障碍;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治疗;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的参保居民,可按照规定到医保中心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种。(近两年病治、2 张一寸,医疗本,医疗卡,身份证复印件*每个季度头一个月到医保中心报) (三) 生育医疗待遇。参保居民未享受生育保险补助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费用

8、(住院分娩期间所必须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费;住院分娩期间生育并发症费用) ,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最高支付限额为:自然分娩 600 元,剖腹产 1000 元。 (*药:甲类全报 乙类部分报 丙类不报。住院报销 60% 不住院报销 70%最高 300 元 意外找保险公司*转院手续到急救中心办理)七. 就医管理:*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1)经定点医疗机构核查身份无误后,将 IC 卡和医疗保险证留存备查。 (2)参保人员预先交纳基金起付标准及个人自付比例部分,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 (3)参保人员出院时

9、,将属于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应由个人自付比例部分,乙类药品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项目需参保人员自负的部分完全自费的药费及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费用)以直接交纳的形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其他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与医保中心结算。八. 如何办理转院:属于传染病、精神病、结核病等专科医院治疗范围内的疾病,由专科医院提出同意意见,其他疾病由市医保中心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提出同意意见,报医保中心审批后,可转入本省的省级及省级以上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同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下降 5%。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携带相关报销资料到转出医院报销。

10、(*区中心医院和宋克龙医院都属于一级医院) 城镇居民医保咨询电话为 2123449(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 ,3238002(市医保中心征缴二科) 。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报告电话为 2124229(中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星火营销部) 。*辽阳市城镇居民住院待遇一览表人员类别及身份 定点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超限额支付比例 备注未成年人及在 社区 100 元 90% 70%(意外伤害住院 参保居民在同一自校学生 一级 200 元 85% 赔付比例为 60%, 然年度多次住院的 二级 300 元 75% 门诊赔付比例为 ,从第二次住院起,三级 500 元 65% 70%)

11、 起付标准基础上减 半。精神病、乙型成年及老年居 社区 200 元 85% 民 肝炎、肺结核患者一级 300 元 80%在指定的专科医疗二级 400 元 70%机构住院的,不设三级 500 元 60%起付标准。*定点医院序号 定点医院名称 级别 序号 定点医院名称 级别1 辽阳市中心医院 3 级 16 汤河疗养院 2 级2 解放军 201 医院 3 级 17 文圣中心医院 1 级3 辽阳市中医院 2 级 18 双联医院 1 级4 辽阳市二院 2 级 19 城西惠民医院 1 级5 辽阳市三院 2 级 20 白塔区医院 1 级6 辽阳市五院 2 级 21 太子河区医院 1 级7 辽化职工医院 2 级 22 纸机厂医院 1 级8 庆化 153 医院 2 级 23 襄平医院 1 级9 糖尿病医院 2 级 24 瞳明眼科医院 1 级10 辽阳市四院 2 级 25 血栓病医院 1 级11 中铁十九局医院 2 级 26 那氏正骨医院 1 级 12 传染病医院 2 级 27 嘉宁医院 1 级13 结核病医院 2 级 28 仁和骨科医院 1 级14 辽阳市眼科医院 2 级 29 辽阳市河东医院 1 级15 辽阳市口腔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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