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桥引道和红电东街旧城改造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情报告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4003111 上传时间:2018-06-08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二桥引道和红电东街旧城改造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情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关于二桥引道和红电东街旧城改造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情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关于二桥引道和红电东街旧城改造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情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关于二桥引道和红电东街旧城改造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情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关于二桥引道和红电东街旧城改造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情报告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二桥引道和红电东街旧城改造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情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二桥引道和红电东街旧城改造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情报告(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关于二桥引道和红电东街旧城改造关于二桥引道和红电东街旧城改造 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进展督查的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进展督查的 情情 况况 报报 告告县委、县人民政府:按照县委有关领导指示,县委县府督查室于 7 月 6 日始,对二桥引道和红电东街旧城改造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今年 4 月份以来,在总协调组的领导协调下,各个工作组长亲自挂帅,带领工作组组员走村入户走访,丈量勘查核实非法占用国有土地面积情况,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各个工作组工作进展和存在困难一、各个工作组工作进展和存在困难(一)宣(一)宣传组传组1、工作、工作进进展情

2、况展情况一是一是充分利用宣传车巡回广播宣传。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接受广播宣传的群众前后累计达 25 万多人次。二是二是积极做好视频宣传。通过大化有线电视台,在电视荧屏上滚动播出有关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等相关法律法2规条文,累计播出 50 多天。三是三是悬挂横幅标语宣传 35 条。2、主要困、主要困难难和和问题问题一是一是宣传经费还是有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巡回宣传车的油费、宣传资料的制作费等还有些欠缺;二是二是宣传的侧重点和针对性依然是需要加强的方面。主要表现在对思想上还有模糊认识的部分群众和农户的宣传做得还不是很好很细。(二)案件(二)案件调查组调查组1、工作、工作进进展情况展情况一是着手一是

3、着手调查调查广西水广西水电电工程局大化分局工程局大化分局转让转让土地一案。土地一案。2001 年 7 月 8 日广西水电工程局大化分局与大化镇人民政府签订建丰大桥南岸引道旧城改造土地划拨协义书,协议给大化镇政府两宗土地共 6.28 亩,同时商定原八处停车场(红电东路)通道,面积为 66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由大化分局支配。经核查,2001 年 8 月 7 日,广西水电工程局大化分局以协议形式将该宗土地转拨给大化国税局,由国税局谭学肖一次性支付 20 万元拆迁费给广西水电工程局大化分局。时任局长谭学肖私自将该宗土地划分为七间宅基地,其中谭学肖(时任国税局局长)3 间,谭忠政(时任国税局纪检组长)

4、2 间,韦广勇(时任大化镇政府副镇长)1 间,韦瑞标(时3任大化国土局副局长)1 间。经过调查认为:由于该土地转让手续不合法,无法办理相关的证件,也无法使用。二是二是调查韦调查韦必英、必英、韦韦祖仕非法祖仕非法买卖买卖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权权案。案。2010 年 4 月 19 日,大化县公安局镇南派出所接到大化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报案称:大化镇红电社区东社屯韦祖仕非法买卖集体土地 9 宗,面积约 1.5 亩,涉案金额高达 70 多万元,因当事人拒不配合,国土资源局执法手段有限,请公安局立案侦查。2010 年 4 月 19 日。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以镇南派出所为主办单位对该案开展调查工作,201

5、0年 5 月 17 日,县公安局又一次组织刑侦大队、镇南派出所等单位民警组成专案组以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专案组于 2010 年 5 月 18 日、19 日分别到大化县金融系统查询韦必英、韦祖仕两人存款、汇款来源(即资金往来情况),专案组依法传唤并讯问了涉及嫌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嫌疑人蓝天高、黄宋江、黄宋斌、黄精敏、王政辉等 5 人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两名违法嫌疑人韦光显、韦孟莉一直没有到机关接受调查,手机一直无人接听,无法查证。根据目前收集到的材料,可以认定的非常买卖土地案件是韦祖仕以一间地块 8 万元的价格卖给韦荣福的案件。综合分析现有材料,专案组认为:韦必英、韦祖仕在非法转让、倒卖土

6、地使用权犯罪方面的证据不足,数额也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即非法获利 50 万元以上),建议交由国土部门、建设部门依法对各非法建设的建筑进行处理。4(三)拆迁核(三)拆迁核查组查组1、工作、工作进进展情况展情况(1)关于关于 58 户户被拆迁房的核被拆迁房的核查查情况。情况。被拆迁户户主签字认可或经被拆迁户代理人签字认可原指挥部丈量的数据有 37 户;被拆迁户不认可原指挥部丈量的数据而签字认可核查组重新丈量后的数据有 6 户;电话联系同意确认原指挥部丈量的数据有 1 户;目前无法找到被拆迁户签字确认的有 2 户即黄小果(空地)、潘旭亮(空地);被拆迁户户主在家但拒不签字有 8 户;原指挥部遗

7、漏被拆迁户有 1 户;已安置了的被拆迁户有 4 户。( (2)关于二)关于二桥桥头桥桥头 28 户户被拆迁被拆迁户户的核的核查查情况情况经核查组工作人员对二桥桥头 28 户被拆迁户进行详细排查工作,之前与县交通局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书的有26 户,大部分已领取拆迁补偿费,其中有唐爱金已签订协议,但未领取拆迁补偿费;有韦炯耀拒签房屋拆迁协议书,也未领取拆迁补偿费;罗荣邦一户主张有土地面积 90 平方米,是于 1983 年 4 月 18 日与巴屯人韦德强买地合同书,没有合法有效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该户尚未确认任何的补偿。( (3)关于被)关于被遗遗漏的漏的 32 户户的核的核查查情况情况5在组长吴常务

8、和副组长蓝荣主任的带领下,拆迁核查组加大人力于 6 月 28 日至 30 日召集 32 个遗漏户到实地指认宅基地具体范围、位置,实际有 24 户到场指认,有 1 户(韦美立)属于补拆迁 57 户内, 24 户当中有 2 户(卢遵卿、农梅花)持有宅基地有效权属证件,有 1 户(骆锦校)持有无效宅基地权属证件,有 12 户提供购地契约书;有 11 户无任何权属材料依据,只指认有地皮,无宅基地;其中有 7 户认为自已有地皮,但指认不出具体四至范围。各户指认后,工作组按照 24 户指认的具体位置再对照工程局红线范围图、现状图、拆迁范围图,结果认为:凡指认有宅基地的遗漏户只有持有效权属证书卢遵卿确实有宅

9、基地被遗漏,其余 22户有宅基地遗漏户均弄虚作假,均在工程局红线内和原已征用的集体土地范围内,均属于国有土地,不存在遗漏和未征用的集体土地。(四)清退(四)清退组组1、工作、工作进进展情况展情况调查的总户数为 106 户。由于跨越时间长,有些宅基地已转让 2-3 次,经调查核实,106 户中,涉及干部 63 户,其他群众 43 户。转让情况:63 户干部中,44 户尚未转让,19 户已转让出去,其中转让给干部职工 9 户,转让给群众 10 户;43户群众中,27 户尚未转让,16 户已转让出去,均转让给群众。6(1)基本同意政府收回宅基地有 11 户(2)要求在基本等值条件下“以地换地”有 1

10、2 户(3)要求按接近于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有 15 户(大概在25-30 万之间)(4)要求在基本等值条件下“以地换地”或按接近于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有 30 户(大概在 25-30 万之间)(5)不同意政府收回宅基地,保留现有宅基地有 23 户(6)不表态、还徘徊观望有 9 户 (7)无法联系有 6 户2、存在的主要困、存在的主要困难难和和问题问题(1)群众认为补偿太低,应提高补偿标准。他们认为政府以购地本金、银行利息及适当的补偿共计 15 万元补偿给群众,不能反映现有土地的市场价值与价格,按现有土地的市场价值估算,他们认为每宗宅基地价值应在 30 万元左右,补偿金应达到 80%方可考虑退宅基

11、地。(2)部分群众认为现在宅基地难买,所以不愿退出现有的地块。部分人建议在基本等值的情况下,要求“以地换地”。(3)由于当时购地本金不同,现在每宗宅基地一律补偿15 万元,群众认为不公,难以接受。另外,有些宅基地已转让给他人,转让费达 17-18 万元,这部分人更是难以接受。(五)征地(五)征地组组1、工作、工作进进展情况展情况一是一是核查出原马山二建占用土地属于国有土地,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广西水电工程局大化分局成立的批复文件,7该文件明确指出,古感镇政府(原古感镇政府设在马山二建旧址)占用土地划进工程局红线范围内。二是二是核查出韦必英在红电东街违章建 11 间房(共涉及到 9 户,即韦祖仕、黄

12、宗江、韦光星、黄宗斌、蓝天高、黄精敏、韦孟莉、韦政辉、韦荣福户,11 间房屋占地面积863.48,建筑面积 4693.16。 )所占用的土地前半部分为国有土地,后半部分为集体鱼塘,由于其已破坏土地原貌,难以区分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面积。三是三是核查出原拆迁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已被原拆迁指挥部依法征收,且有征收相关材料,现巴屯部分群众提出拆迁范围内有未征收的的集体土地无依据,与事实不符,应不予理会。四是四是核查出韦奇公司在开发该项目时把拆迁范围内的部分国有土地当做巴屯的集体土地征收,且在拆迁范围内安排 15 间宅基地给巴屯作为征地补偿。2、存在、存在问题问题(1)韦奇公司在拆迁范围的国有土地内割

13、15 间宅基地给巴屯作征地补偿,且签了协议,当前必须敦促韦奇公司与巴屯群众解除该协议,并依法收回该宅基地。(2)原马山二建占地已被工程局征用了,属于国有土地,应依法无偿收回。(3)韦必英占用集体鱼塘(集体土地)建 11 间房屋属非法侵占国有和集体土地行为,应及时处理。(4)拆迁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认定(致使群8众认可)工作量大面广,需要加大力度开展工作。大化镇政府要把红电社区全体干部安排到此项工作中来,且拆迁办要给予适当的补助。建设、国土部门要抽人员充实到此项工作。三个部门须通力合作,针对拆迁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进行一一核实、确认(要求涉及到的生产队、各户和相关单位、个人要签字确认)。

14、(六)拆迁(六)拆迁组组1、工作、工作进进展情况展情况(1)完成镇南派出所原办公楼和工程局二层楼房、杂物房的拆迁补偿,拆除工程局二层楼房及杂物房,镇南派出所原办公楼已腾空;(2)原工行综合楼内有 2 户房改住房,目前县建公司、县工行正在与户主商谈搬迁补偿安置事宜;(3)督促县住建局完成原工行综合楼用地置换地块(原工程局职工医院南侧)规划和镇南派出所原办公楼用地规划工作。2、存在、存在问题问题(1)原工行综合楼内的 2 套房改房住户对搬迁补偿要求过高,要求在红电东街安排宅基地,目前商谈未果,尚未搬迁。(2)移动、电信、广电、电力等部门不够重视,没有积极主动搬迁依附在工程局二层楼房、镇南派出所原办

15、公楼和原工行综合楼上的光缆、电缆,导致楼房无法拆除。(七)(七)维稳组维稳组91、工作、工作进进展情况展情况4 月 19 日,维稳组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韦统朝主持召开了协调会,对二桥引道工程和红电东街旧城改造工程遗留问题处置维稳工作进行安排和布置,就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5 月 27 日,维稳组又召开了协调会,对近段的维稳工作进行分析会商,研究下一阶段的工作。一是一是组织力量做好对镇南工商小区违章建房户进行强制的现场秩序维护,确保拆除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二是安排力量,做好处置工作中涉及社会稳定的态动态信息。截至目前止,尚未发现因处置工作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面上相对稳定。2、存在、存在问题问题据

16、大化镇和镇南派出所反映,以韦祖超、韦祖科为代表的镇南违章建房被拆迁户,认为政府的拆迁行为违法,酝酿近期内集体到自治区上访,目前大化镇和镇南派出所在密切关注他们的动态。二、工作组通过开展细致的工作,处置工作取得一定二、工作组通过开展细致的工作,处置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的成效(一)完成收集、整理(一)完成收集、整理历历年来年来项项目开目开发过发过程中涉及到土程中涉及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原始材料。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原始材料。10(二)整理(二)整理归纳归纳出二出二桥桥引道和引道和红电东红电东街旧城改造工程存街旧城改造工程存在的八个主要在的八个主要遗遗留留问题问题。 。一是一是被拆迁户要求将房前屋后的空地菜地道路用地计入房屋占地面积给予补偿安置;二是二是被拆迁户认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太低,要求按评估价两倍给予补偿;三是三是被拆迁户要求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从 1998 年 10 月起计算;四是四是县交通局已通过货币补偿方式完成桥头 28 户拆迁,但是后来这28 户认为原补偿标准太低,要求按红电东街的拆迁补偿标准重新给予补偿,并安排宅基地;五是五是被拆迁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