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自元汉字间架结构九十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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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自元汉字间架结构九十二法 (1)上面是宝盖的字,其余笔画应帽于其下。如:宇、宙、定 (2)下面有底托状的字,其余笔画应托于其上。如:至、孟、圣 (3)以左半部为主的字,左边要高,右边要低。如:部、幼、即(4)以右半部为主的字,右边要长,左边要短。如:绩、议、读 (5)有横担的字,中横应该写得长些;如:喜、吾、安 (6)有竖笔贯中的字,中竖应正直不歪。如:甲、平、干、午 (7)勾拿笔不应弯曲、短小。如:葡、萄、蜀、葛 (8)勾衄笔不应直长。如:句、匀、勿 (9)横短撇长;如:左、在、尤、龙 (10)横长撇短;如:右、有、灰 (11)横画短竖画长的字,撇捺应延伸。如:木、本、朱 (12)横画长竖

2、画短的字,撇捺应缩短。如:乐、集 (13)横长竖短。如:十、上、下、士 (14)横短竖长。如:才、斗、丰、井 (15)上下有横画的字,应上短而下长。如:丕、正、亚 (16)左右有竖画的字,左边应收而右边伸展。如:目、自、因、固 (17)左为撇画右为竖画的字,应左撇短右竖长。如:川、升、邦 (18)左为竖画右为撇画的字,左竖应手敛而右撇应放展。如:伊、侈、修 (19)有几点的字,各点方向要不同,使其有所变化。如:亦、赤、然 (20)有数横画的字,各横长短要不同,使其不显得呆板。如:三、冉 (21)由两个相等部分组成的字,左右要均匀。如:颜、顾 (22)由三部分组成的字,中间务正。如:御、谢、树

3、(23)由上下两部分构成的字,上下两部分各占一半,中间稍加变化。需、留 (24)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的字,头和尾伸缩要得当。如:章、意、素、累 (25)左偏旁小的字,要上边取齐如:吸、呼、峰、峻 (26)右偏旁小的字,要下边取齐。如和、知、细 (27)外为四叠的字(四个口),整个字形要正方。如:嚣、器 (28)内为四叠的字,布置要均匀、紧密。如:爽、齿 (29)斜勒笔画不要写平,写平了则没有气势。如:七、也 (30)平勒画若写斜了则不端正。如:云、去、且、旦 (31)纵捺之字,要积聚起笔,收拢尾笔。如:丈、尺、史、又 (32)纵戈之字,最忌无力而又弯曲。武、成、或 (33)横戈笔画不怕弯曲。如:

4、恩、息、必、志 (34)伸钩之字应抱持。如:勉、旭、抛 (35)承上之“人”字,应恰在正中。天、父、外、文 (36)屈钩笔之势,应缩小才好。如:鸠、辉 (37)马齿的钩锋,应对着四点之中。如:鸟、马 (38)上边为平画的字,其顶应相齐。如:师、明、既、野、 (39)下边为平画的字,应与底对齐。如:朝、故、辰(40)有几个捺画的字,应有缩有伸。如:谈、茶、黍 (41)有几个钩提的字,有的要挑起钩,有的要藏笔锋。如:禁、林、森 (42)上下有钩提的字,下钩明显而上钩要隐藏。如:哥、柔 (43)有俯钩和仰钩的字,俯钩要短,仰钩要长。如;冠、寇、宅 (44)以上部为主的字,应让上边宽。如:普、皆、齐

5、(45)纵腕笔,应弯曲而有力。如:风、飞、气 (46)横腕笔,应圆润俊秀。如:先、见、元、毛 (47)纵撇最忌象老鼠的尾巴。如;庭、居、底 (48)有并排几个撇的字,不要写成象一排牙齿。如:友、及、反、皮 (49)连着三撇的字,下撇应顶着上撇的中间。如;修、参、须、形 (50)三点的写法,下点的提锋应与上点的结尾相对应。如:治、洪、流、海 (51)以下部为主的字,下部应宽。如:表、禹 (52)以右部为主的字,右部可丰满些。施、腾、靖 (53)以左部为主的字,左部应大些。如:敬、敛、刘 (54)以左右为主的字,中间宜小。如;弼、辩、衍、仰 (55)以中间为主的字,中部应大。如:掷、番; (56)

6、以上下为主的字,中间应小。如:莺、寡 (57)卜字要写正不要偏,与上截的中间相对。如:是、足、走 (58)土字要写正不要偏,与下截左边的竖画要对正。如:者、老、考 (59)结构错综复杂的字,要穿插对应退让,但不能乱。如:繁、馨 (60)结构紧密的字,布置要得当,不要显得拥挤杂乱。如:继、缠 (61)当悬针的笔画若成垂露(结尾如露珠、圆形),则不美观。如:车、申、 中、巾 (62)当垂露的若悬针,则显得无力。如:卓、单 (63)字体虽是斜的,但字心要正。如:易、乃、母、力; (64)字体本是正的,要写得有骨力;如:正、主、本、王 (65)字本来就瘦的,字形不要写得太短。如:身、目、耳、贝; (6

7、6)字本来就矮的,就写得粗壮些。如:白、工、日、四 (67)盖下(指人)的写法要使撇和捺匀称。如:会、合、金、命; (68)趁()的写法要左右相称。如:琴、吝、各、谷 (69)虽宜肥的字,但不要显得臃肿;如:土、山、公、止 (70)虽宜瘦的字,但不要显得太瘦。如:了、寸、才、卜 (71)笔画少的字,要写的丰满些;如:上、下、千、小 (72)笔画多的字,要写的均匀。如:赢、鼎 (73)堆叠的字,也要消溶纳实,既不拥挤,也不松散;如:晶、磊、森 (74)积累的字,要笔画清晰。如:糜、零、靡 (75)下面的横画,应该稍微长点,以与右竖的末尾相接。如:口、日、田、 (76)末钩应该稍微拖长一点,使之好

8、象带有往下的趋势。如:丁、宇、亭 (77)走之上的字,应上略大而下稍小。如:远、还、逮 (78)横长撇短 的字,右边不宜用捺。莫、矣、矢、契 (79)左竖不嫌短,右竖不嫌长;如:作、仰、冲、行(80)左竖不嫌长,右竖不嫌短。如:臣、巨、佳 (81)宝盖的钩,要写的象鸟在看它自己的胸部一样就妙;如:官、空、宰、 (82)纂集排列的笔画要象精工雕刻的一样就好。如:赫、鹧、鬻(yu) (83)从“卩”的字,以此为标准;如:印、叩、却 (84)从“邑”(右阝)的字,以此为标准;如:郊、郑、邻 (85)从“阜”(左阝)的字,以此为标准。 如:阪、陔 (86)从“登”字头的字,以此为标准。如:登、凳 (8

9、7)从“祭”字头的字,以此为标准;如:祭、蔡、察 (88)从“聚”字底的字,以此为标准;如:聚 (89)从“豕”的字,以此为标准;如:家、象、豪 (90)从“亻”的字,以此为标准;如:仁、仪、俯、休 (91)从“彳”的字,以此为标准;如:徐、循、行、很 (92)从“乱”字中的竖弯钩的字,以此为标准。如:乳、乱、色、包结构结构 方方 式式例字例字间架间架 比比 例例独 体 结 构 米、日 方正品 字 形 结 构品、森 各部分相等思、华 上下相等霜、花 上小下大上 下 结 构基、想 上大下小意、 上中下相等 上 中 下 结 构 褒、裹 上中下不等村、联 左右相等伟、搞 左窄右宽左 右 结 构刚、郭

10、 左宽右窄街、坳 左中右相等 左 中 右 结 构 滩、傲 左中右不等全 包 围 结 构圆、国 全包围医、叵 左包右庆、尾 左上包右下匀、句 右上包左下遍、建 左下包右上闻、闲 上包下半 包 围 结 构函、凶 下包上第 1 法 首点居正 唐太宗论笔法云:“夫点要作棱角,忌圆平,贵通变,”首 点者,应以龙睛凤眼之姿、高山坠石之态,安居于全字中心之上,棱角突显, 飒爽精神,是为点笔技法之要诀。 第 2 法 通变顾盼 李阳冰论笔法云:“夫点不变,谓之布棋。”一字之中,点 笔当为至要,而两点以上者要顾盼通变,各有形制,应首尾意连,彼此呼应。 若平直相似,整齐划一,便不为书。 第 3 法 点竖直对 一字之

11、中,上有点下有竖者,当思是否直对,如直对,再 思点笔位置。点竖直对,有在字之中间者,有在字之左右者。所谓直对,是为 重心垂直相对,万不可偏侧。此法应先思后书,目测位置,手后随之。 第 4 法 中直对正 一字之中,有上下两中竖者,两竖均应垂直对正,若能对 正,则字身不倒。然两竖中有一竖须坚挺垂直,以立其势,而另一竖则略向左 斜,以化其板。对正之法,是以重心为准,如两笔僵直,神韵必失。 第 5 法 中直偏右 凡中直者,皆应垂直劲挺、管逐势行。无论悬针垂露、有 钩无钩,屈体弯身是为大忌。右军论中直曰:“紧如春笋之抽寒谷是也。”太宗 也云:“为竖必努,贵战而雄。”中直虽应垂直劲挺,但须稍有偏右,以化呆

12、板, 楷、行同此。 第 6 法 底竖斜位 凡竖在下方者,皆非全部居中,或偏于左,或侧于右,侧 右者多,偏左者少。不居中者,当不可强为,强为居中字身必倒。底竖笔锋所 指,必有所向,察之要精,观之务细,以全局定其位置,以字势择其形态。 第 7 法 横笔等距 横笔之间凡无点、撇、捺者,间距基本相等,其法同“竖笔 等距法。” 第 8 法 竖笔等距 竖笔之间凡无点、撇、捺者,间距基本相等,楷书即是, 行书亦然。竖距虽然相等,但其宽窄当随字形而定,不可一律。有因字势各异 者,当有右倾左斜、阴阳粗细之别,或悬针,或垂露,迟速缓急,变化有致。 第 9 法 上收下展 上收而下展,下展而上收,凡上下结体之字必择其

13、一。上 收者,阴柔华丽,涵蓄谦和,以避让而留地步;下展者,阳刚豪放,行笔雄奇, 以开张而壮丰满。阴阳顿挫,妍美遒劲,错落而生奇势,对应而求壮和。 第 10 法 上展下收 上展者,飘扬洒脱,以耀其精神;下收者,疑重稳健,以 标其端庄。行笔挥运,应先急后缓,当急不急是为涩滞,当缓不缓是为浮滑。 第 11 法 上正下斜 上正者,竖笔务须垂直;下斜者,重心则应不倒。上正者 以平其势,下斜者以化其板。凡上下结体之字,务须注意斜正,当斜则斜,当 正则正。斜而不倒、正而不僵,正中求其动势,斜中取其稳健。 第 12 法 上斜下正 凡上下结体之字,上斜下正者居多。上以斜势而呼于下, 下以收缩而呈于让。顾盼相应,

14、神气贯连。飘然飞动中求其肃穆,稳重古朴中 存于风神。禀阴阳于动静,体物象而成形。 第 13 法 下方迎就 凡上有撇捺开张、宽博舒展之字者,下方宜上移迎就。上 移则为抱紧,下坠必为脱节。上移者,钩环盘纡,紧密而势出;下坠者,中宫 散涣,软弱而缓滞。 第 14 法 左收右放 凡左右结体者,以左收右放者居多。一独体字,如置于左 部,其形必变,以收敛而逊于右,“林”、“双”、“晶”即是。 第 15 法 左斜右正 凡左右结构者,以左斜右正者居多,左斜为呼,右正为应, 有呼无应,字势必殇,有应无呼,无源之水,均不能立。呼者以斜而取势,应 者以平而安神。呈左动而右稳,书呼疾而应迟。 第 16 法 对等平分

15、陈绎曾翰林要诀论书云:“对者宜等,间者宜半。”凡 左右结构字,有避让迎就者,也有对等平分者。对等平分,是为高低对等、宽 窄平分,不可一方过高、一方过小。虽有呼应,但各占一半,以求平实。 第 17 法 左右对称 凡左有撇右有捺者均需应平稳对称,其高、低、长、短应 识字形而定。撇笔未出,先思捺笔位置;捺笔轻重,当依撇笔长短。顾盼呼应, 笔意相连。若撇捺不对称,必重心不稳,其势必危。 第 18 法 主笔脊柱 字中必有一笔是主,余笔是宾,主不立,宾不随,主不稳, 宾不靠。主笔担其脊梁,树其重心;宾笔附其血肉,辅其装饰。主宾相顾,四面停匀。右军云:“欲书先构筋力,然后装束。”然主笔者,不可长有余而失于

16、短,强逾弩而乏于韧。 第 19 法 中宫收紧 清包世臣艺舟双楫云:“凡字无论疏密斜正,必有精 神挽结之处,是字之中宫,然中宫有在实画,有在虚画,有在虚向,必审于字 之精神所注”中宫者,核心也,中宫收紧,余笔外拓,以字中为核心,分领 纵展,神韵必生。 第 20 法 收缩纵展 此为常用之法,学书凡不可悖。收缩为其纵展,纵展反为 收缩。一展一收,神采飞动,不展不收,缓弱呆板。包世臣曰:字体收展“如老 翁携幼孙行,长短参差而情意直挚,痛痒相关。”但又不可肆意挥就,全无法度, 以少知而炫奇,以意足而不顾颠错。 第 21 法 牵丝粘连 使转粘连,字之精神挽结所在,而行、草者尤甚。清蒋和 书法正宗云:“字无一笔可以不用力,无一法可以不用力,即牵丝使转亦皆 有力,力注笔尖而以和平出之,如善舞竿者,神注竿头,善用枪者,力在枪尖 也。”笔画是筋骨,牵丝为血脉,真行虽别,法度同一。 第 22 法 斜抱穿插 两部合一最忌远离,远则疏,离则散,尤两部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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