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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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自查报告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自查报告天津市体育局人才交流管理中心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下午在会议室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开展“讲奉献、有作为,做发挥作用合格的明白人”专题讨论。局人保处处长、人才中心党支部书记段玉喜、人才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参与了本次专题研讨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本次专题讨论由人才中心党支部书记段玉喜同志主持,共分为三个部分。一、党员干部就专题四开展讨论每位党员干部结合自己的工作情况,就如何“讲奉献、有作为,做发挥作用合格的明白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段玉喜同志从“共产党员为什么要强调讲奉献、有作为”,“个人在讲奉献、有作为方面存在的差距和表现”以及

2、“结合工作实际,怎样做到讲奉献、有作为”三个方面,同党员干部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通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讲奉献、有作为”是党员的义务和时代要求,党员干部要有为民服务的思想,要有干事创业的志向,要有攻坚克难的勇气,要把党章赋予我们的 义务不折不扣的履行好。二、段玉喜同志总结发言提要求段玉喜同志指出,通过学习讨论,可以看出大家前期进行了非常认真的自学,对于“讲奉献、有作为,做发挥作用合格的明白人”有深刻的认识和体会。段玉喜同志强调跟之前几次的研讨相比较,有几点多了和一点少了,一是学习比过去深刻了,字里行间多了很多理论性东西;二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多了,都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谈体会和感受;三是认真思考

3、融汇贯通的多了;四是发言时间长了;五是朴素朴实的语言多了。雷同的少了。说明大家都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思考,希望大家继续这种保持刻苦学习努力钻研的精气神,完成好各项工作。三、学习传达文件,布置专题研讨讨论会后,党支部书记段玉喜同志传达了局纪检组以及局党委的有关文件和要求,特别是局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推进会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的通知、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段玉喜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做讲政治的知行合一者重要讲话。段玉喜同志要求大家一加强学习。学习胡锦涛文选,学习纪检组推荐的四本书摆脱贫困、精神:精神一变天地宽、工业 4.0 大革命、中国家风,学习女排精神,学习李鸿忠书

4、记讲话精神;二要认真收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参加天津博物馆家风耀中华;三要召开专题研讨,女排精神的学习研讨,同时按照市委局党委的最新要求,补开专题三研讨。希望大家既学习先进典型,重要讲话,又借鉴反面典型案例,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反腐防腐意识,保证“两学一做”的实效。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自查报告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自查报告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农业局关于开展“五个一”帮扶力量作用发挥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6117号)要求,现将我局“五个一”帮扶力量作用发挥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扶贫攻坚“五个一”联系帮扶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和珙县纪委监察局为珙县恒丰乡上洛村帮扶单位,我

5、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勤和珙县纪委书记邓水军为恒丰乡上洛村帮扶领导。为确保珙县恒丰乡上洛村在今年底整体脱贫,我局坚持把开展“五个一”联系帮扶作为脱贫攻坚特别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协作配合,发动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干在实处,解决问题、服务群众,切实加快上洛村脱贫致富的步伐。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承办具体工作,形成“一把手”亲抓主管、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分管领导负责督促、全局干部共同参与、承办部门与办事人员落实到位的扶贫工作格局。二是成立恒丰乡驻乡工作队,由珙县审计局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李

6、祥泉同志担任队长,从我局、珙县纪委监察局、珙县审计局、珙县环保局选派 5 名年轻干部,担任驻乡工作队队员,分别带领 3 个驻村工作组,进驻上洛村、黄柏村和农群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三是选派我局周双洋同志担任上洛村第一书记,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要求、加大指导督促,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工作工作。二、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坚持把定点扶贫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不定期听取定点扶贫工作汇报,研究下一步帮扶措施和工作重心,充分保障扶贫工作经费,坚持把定点扶贫工作与全局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意见、年中有督促、年末有总结。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局班子责任分工,把上洛村 65 户贫困户

7、的帮扶责任明确到全机关职工头上,每个班子成员联系 2 户贫困户,每个科室平均联系 4-5 户贫困户。三是确定了我局对口扶贫上洛村的分年度扶贫工作规划,并严格对照年度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各项工作。三、确保责任到位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局印发了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干部走基层、真情五为民”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双岗双责”活动的实施方案,局党组成员联系服务基层制度,局党组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工作制度、局党组成员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建议制度等,制定了“双联”活动联系点帮扶工作计划以及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区县、科室和定点扶贫村、新农村建设村、党员

8、进社区等制度。局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定点扶贫责任书,积极落实帮扶责任制,实行单位领导、职工结对帮扶、联系到户,目前我局从 2015 年以来班子成员走访贫困户 23 次,完成了走访帮扶任务。四、深入开展基层走访和落实经费保障由局领导带队,一是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座谈、听取村“两委”领导汇报等方式,先后 23 次深入上洛村开展定点精准扶贫工作,为贫困户送来慰问金、生产生活物资、生产发展资金等,解决贫困户生活困难,折合资金元,帮助该村 65 户家庭脱贫,脱贫人口 242 人。二是到乡到村督检扶贫工作实施情况 7 次,与当地党委、政府和上洛村村委共同研究扶贫开发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帮扶力度。

9、坚持把定点扶贫与基层党建、“五个一”、“三江一路”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七一慰问困难党员 2 户,发放慰问金 4000 元。三是“一把手”到村走访、入户核查 11 次,对口联系的贫困户王纯杰新发展养母猪1 头,生猪 6 头,养牛 1 头,养鸡 100 只,新建圈舍 1 处,折合资金 8000 元,另送慰问金、学习用品等折合资金 3350 元,其大女儿王仁梦读书获得了助学补助,通过一系列的帮扶,该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五、大力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提升恒丰乡上洛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更好促进新农村建设事业发展,我局加大工作力度

10、,积极帮助联系村协调发展项目。(一)局机关直接帮助并提供建设村级活动阵地和党建扶贫资金元,为该村协调落实财政、水务、卫计等部门专项建设资金元,村第一书记落实项目 11 个 279 万元。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新建 4.5 米宽道路硬化 2.6 公里,新增错车道 21 处,新建 5.5 米宽泥结石路和毛路 3.4 公里,新建生产路、入户路 13.90 公里,整治河道 273 米,新建村级活动广场 2000 平方米。二是产业发展新种植黄花梨 583 亩,补助黄花梨管护 591 亩,涉及贫困户 49 户,补助贫困户养猪 248 头,养鸡 1550 只,养牛 3 头,圈舍改造 4 处,现贫困户养猪 348

11、 头,养鸡 1114 只,养牛 2 头。三是改善生活条件,实施新建微型蓄水池21 口,联建蓄水池 5 口,已列入计划未实施微型蓄水池 6 口,联建水池 3 口,整村推进危房改造 6 户,住建危房改造 3 户。(二)在易地搬迁项目方面,易地搬迁贫困户 21 户,已完成 3 户,其余 18 户均在建设中。(三)在落实教育、医疗、兜底等帮扶措施方面,贫困户纳入低保 4 户 8 人,精神病医疗救助 3 人次,大学生补助 2 人共 1.25 万元,发放助学补助金 1.85 万元,组织村干部参加市县脱贫攻坚和技能提升学习 12 人次。(四)在产业培育发展方面,成功注册江洛牌商标,获得农业部无公害认证,举办

12、恒丰乡第一届品果节,专合社销售黄花梨 36.5 吨,营业收入 21.90 万元,带动贫困户 27 户,村集体经济收入 7300 元,专合社纯收入 26300 元,与泸州川南机械厂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六、履行监督职能,强化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按照市委市政府整体部署,我局在深入推进精准脱贫,切实发挥“五个一”帮扶力量作用的同时,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不断加大民生项目资金审计力度,有效服务全市精准脱贫大局。(一)深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2015 年 12 月至 2016年 2 月,共派出 9 个审计组、69 名审计人员对宜宾市 2015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

13、营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的对象有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民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并延伸调查了 115 个村的 235 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对 50 个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审计发现,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工作进度、配套设施、分配管理、资金筹集、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加大统筹安排、强化后续管理、完善行政审批、发挥资金效益等审计建议,有力地推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顺

14、利实施。(二)圆满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专项资金审计。按照审计厅关于乌蒙山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专项资金审计的统一部署,2016 年 4 月至 5 月,组织对高县、筠连、珙县、兴文、屏山等 5 个乌蒙山片区贫困县进行了审计。共审计财政、发展改革(以工代赈)、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 15 个,项目乡镇 27 个,抽查项目 125 个,审计资金总额 7361.80 万元,查出各类问题金额 959.84 万元。针对部分地方在规划编制、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做好政策衔接、加大监管力度等审计建议,就审计发现的 5 起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

15、时向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作了移送处理,12 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较好地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三)严肃查处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高度关注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移送审计线索 38 件,移送问责的数量较之往年有了大幅提升。在有力推进执纪问责工作开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审计分析研究力度,就当前民生领域存在的三类典型案件进行了梳理:一是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民生专项资金,主要有: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实际享受人签名、伪造付款花名册、出具虚假低保证明、编造虚假地质灾害隐患资料、违规上报专项民

16、生资金补助对象等方式,虚报冒领民生专项资金;通过白条列支、开具虚假发票、编造一事一议会议记录、伪造工程协议、施工资料及工程验收资料等方式,虚报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工程量,套取专项民生资金。二是相关主管部门把关审核不严,违规发放民生资金专项补贴,主要有:向公职人员发放危房改造补贴、廉租房租赁补贴,将在职公职人员列入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或向已享受危房改造补贴人员再次发放补贴。三是部分民生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主要有: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进行比选,部分施工单位无施工资质;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提前违规支付工程进度款,违规退付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建设项目偷工减料,且未按设计图、合同进行施工验收,存在质量隐患。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民生项目资金管理监督提供了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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