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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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 4 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1 范围GA/T 1028 的本部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本部分适用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设计、生产和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72

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 18655-2010 车辆、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 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A 1026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 1027-2012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1028.1-2012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 1 部分:总则GA/T 1028.2-2012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 2 部分:驾驶理论考试系统GA/T 1028.3-2012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 3 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GA 1029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

3、置规范3 术语和定义GA/T 1028.1(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第 1 部分:总则)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计算机辅助评判 computer aided assessment由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自动采集、分析考试过程信息,对考生的驾驶技能,依据 GA XXXX(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进行的自动评判。3.2 考试员人工评判 examiners assessment由考试员对考生的驾驶技能,依据 GA XXXX(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进行的评判。4 要求4.1 一般要求4.1.1 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以下简称路考系统)应符合 GA 1

4、026 中有关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部分的考试内容和评判要求。4.1.2 路考系统的软硬件设计应符合 GA/T 1028.1-2012 中第 5 章的相关要求。4.1.3 路考系统车载端设备应采用计算机或具有计算处理能力的嵌入式系统作为运行环境,使用标准硬件、通信、软件接口。4.1.4 通信网络应采用基于 IEEE802.3 的快速以太网、基于 IEEE802.11 的无线通信网络、3G 及以上无线网。4.1.5 路考系统通过车载端设备采集、处理、发送、接收、存储考生的考试信息;通过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设备对考试过程进行实时监视和控制。4.1.6 路考系统应支持考试信息的上传、下载和管理。4.1.7

5、 考试车辆上加装设备的,不得破坏原车行驶系、制动系等安全系统的性能,不得破坏原车电气系统,改装后的考试车辆安全性能应符合 GB 7258 的要求。4.1.8 加装设备应根据车辆的具体结构、尺寸等进行优化设计,确保改装完成后功能布局合理,使用、维修方便,承载平衡,外廓尺寸等符合 GB 1589 的要求。4.1.9 加装设备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和安全要求,满足车载使用环境要求,安装固定可靠,使用方便,并作安全防护、抗震、防雨、防尘等处置,在使用和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发生变形、松动、异响。所有加装设备及其附件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锐凸出物。4.1.10 加装设备线缆布设应有线槽(管)保护,电源线、信号

6、线应分开布设;布线应布局合理,捆扎整齐,走线标识齐全;车外应按照隐蔽、美观、防雨、密封的原则布线。4.2 组成路考系统由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软硬件设备、车载端软硬件设备、通信网络等组成。4.3 外观各设备、部件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a) 外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缺陷;b) 金属部件表面应有防锈、防腐蚀处理,表面不应有锈蚀、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现象;c) 设备的开关、按钮、插座等处应有文字或符号标志,接线端子处应有对应的接线标注;d) 各控制设备机壳外表面应有清晰的铭牌,铭牌应标明设备名称、编号、型号、制造企业名称、出厂日期等。4.4 功能4.4.1 身份认证符合 GA/

7、T 1028.2-2012 中 3.3.1 的要求。4.4.2 信息采集4.4.2.1 路考系统能够通过传感器、摄像头、拾音器等设备采集考生的操作动作和行为信息、考试车辆状态信息、车内音视频信息和车外视频信息。4.4.2.2 通过车辆电子线路获取信息的,信息响应延时应小于 0.3 s。4.4.2.3 通过加装信息采集装置获取信息的,信息响应延时应小于 0.5 s。4.4.2.4 采用摄像装置采集图像信息的,信息响应延时应小于 0.5 s。4.4.2.5 采用卫星定位装置采集车辆位置信息的,车辆位置信息响应延时应小于 0.5 s。4.4.2.6 取得的发动机转速信息,误差范围为50 r/min;

8、取得的车辆行驶速度信息,误差范围为3 km/h;取得的车辆位置定位信息,误差范围为5 cm;取得的车辆行驶里程信息,误差范围为5 m;取得的车辆方向信息,误差范围为1.5;计时时间,误差范围为0.5 s。4.4.3 考试评判4.4.3.1 路考系统采用计算机辅助评判和考试员人工评判相结合的方式对路考过程进行评判。4.4.3.2 路考系统应具备的计算机辅助评判考试项目见附录 A 中 A.1。4.4.3.3 计算机辅助评判时,评判响应延时应小于 0.5 s。计算机辅助评判误判率不得超过 0.3%。4.4.3.4 路考系统应具备考试员人工评判功能,能够将评判结果录入路考系统。4.4.3.5 路考系统

9、应支持考试员实时发布考试指令和自动发布预设考试指令两种模式,并采用语音方式实时提示考生当前考试指令。自动发布预设考试指令模式下,路考系统应支持考试车辆在考试区域内随机选择考试路线,并适时向考生发布相应行驶方向指令。4.4.3.6 路考系统应支持夜间考试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4.4.3.7 考生第一次考试不合格时,路考系统可自动安排在当天进行一次补考。4.4.3.8 考试误判处置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a) 误判处置申请: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申请误判处置;b) 误判处置:支持再次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下载考试计划分组信息、考试计划分组明细信息和考试预约信息;c) 误判预警:超过误判使用次

10、数时,显示提醒信息。4.4.4 信息交互4.4.4.1 车载端应提供信息交互设备,供考试员实时查看考试过程信息、操作发布考试指令、录入人工评判项目评判结果。4.4.4.2 考试车辆的信息交互设备的操作界面应采用触摸显示屏或手持终端。采用触摸显示器的,显示屏亮度应大于 300 cd/m2,对角线长度不小于 17.78 cm,触摸输入响应延时不大于 0.3 s。4.4.4.3 考试车辆的信息交互设备应方便考试员观看、操作,不干扰考生的正常驾驶。4.4.5 语音播报4.4.5.1 车载端应具备语音播报功能,从考试开始到结束,以语音方式发布考试指令,以语音或文字方式提示路考成绩。4.4.5.2 考试车

11、辆内语音播报响度不应小于 60 dB。4.4.6 考试过程实时监控4.4.6.1 实时音视频监控应符合 GA1027-2012 中 4.7.1、4.7.2 的要求,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实时发送考试过程信息。4.4.6.2 考试过程信息包括考试科目开始、考试扣分、考试过程图片、考试科目结束和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等。4.4.6.3 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应能选取任意考试车辆实时监视其音视频信息、考试过程信息,并可以直接监督和干预其考试过程。4.4.6.4 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应能选取任意考试车辆实时监视其运行轨迹、当前考生的已考试里程等。4.4.6.5 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应能与考试员进行实时双向通话。

12、4.4.6.6 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应能实时显示考试车辆的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4.4.6.7 视频监控图像分辨率不应小于(320240)像素。支持人工设置音视频或照片的质量和传输速率等参数、考试车辆详细考试状态信息的更新频率,支持人工设置考试过程图片的拍摄时间和张数。4.4.6.8 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应能根据电子地图内轨迹,对车辆位置进行实时监控,车辆位置通过电子地图和轨迹显示在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计算机上。电子地图内车辆行驶位置应准确。4.4.7 考试信息传输4.4.7.1 路考系统应支持使用无线通信方式和移动存储介质方式,进行车载端与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之间的信息交换。4.4.7.2 车载端与

13、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之间的考试评判信息应实时传输,其它信息可以用移动介质传输。4.4.7.3 路考系统应能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下载考试备案、考试预约信息,数据接口应符合 GA 1027-2012 中 4.6.1.4 c)j)的要求。4.4.7.4 路考系统应实时通过网络将考试过程信息自动传输到考试监管系统,数据接口应符合 GA 1027-2012 中 4.6.1.6 c)g)的要求。4.4.8 考试信息存储4.4.8.1 考试过程中,车载端应将考生的考试信息,包括考试评判信息、音视频信息、考生相片信息等,实时存储在车载端设备中。4.4.8.2 车载端存储的考试过程信息和音视频信息等,存储时

14、间应不少于 7 天。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应对考试过程信息和结果信息进行加密存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4 年,音视频信息应不少于 1 年。4.4.9 考试信息管理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应能进行以下考试信息管理:a) 查询考试过程信息;b) 查询和回放考试过程音视频信息、考试车辆运行轨迹,至少提供考生姓名、身份证明号码、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关键字段的模糊查询方式;c) 查询考场、驾校、考试员的考试评判扣分情况;d) 查询考试车辆的监控系统的异常报警信息。4.4.10 数据安全管理4.4.10.1 数据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应满足 GA/T 1028.1 中 5.3.1 的要求。4.4.10.2 操作用户只能在

15、限定 IP 的设备访问路考系统软件。4.4.10.3 路考系统将考试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如考生信息、考试时间、考试次数、扣分信息、考试成绩等,存入本地数据库表时应进行加密处理,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4 年。4.4.10.4 路考系统软件禁止提供屏蔽考试扣分项、修改考试成绩、修改考试参数设置等功能。4.4.10.5 路考系统软件禁止提供通过修改考试预约信息让不合格考生多次补考的功能,禁止修改考试员准考车型、考试员证件有效期、考试员证件状态等信息。4.4.11 成绩单打印输出路考系统应具备成绩单自动和手动打印输出功能,成绩单上应随机打印 3 张考试图片。4.4.12 统计、查询路考系统应具备统计、查询功

16、能,应包括考试日期、考试人数、考试原因、考试车型、培训单位、考试员、合格人数、合格率、各考试项目中单项评判的不合格/扣分次数、考场/考试项目/考试车辆/考试员/驾校的误判次数等内容,并可以按培训单位、考试车辆编号进行考试信息统计和查询;对台帐可进行打印、拷贝和提供远程查询接口。4.4.13 系统自检4.4.13.1 车载端设备开启时,应对车载端各项设备状态进行自检。车载端系统自检时间应不超过 3 min。4.4.13.2 自检正常的,应显示正常结论;自检发现故障的,应进行故障提示。自检结果显示应图文清晰、内容简洁、通俗易懂。4.5 电气安全性能4.5.1 电源适应性4.5.1.1 车载端所加装设备应使用原车电源。考试车辆发动机未转或突然停转时,车载设备应能正常启停、运行,持续运行时间不低于 1 h;车辆发动机重启时,已带电运行设备仍可正常运行。4.5.1.2 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设备应使用常规交流电,应配置自供电源,确保各用电设备能正常工作 4 h 以上。电源应具有可靠的接地或防漏电保护措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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