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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陆港)修改讨论西安欧亚学院国际陆港研究所所长 席平摘要: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远离国际港口,因此国际贸易发展缓慢。为了在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建立国际陆港、促进国际贸易的良好发展,笔者以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基础,修订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陆港)版本,使其适应海港、陆港、空港的运作,为欧亚陆地国际运输网、非洲陆地国际运输连成一片网和陆、海、空国际运输无缝衔接提供制度保障。关键词:陆港 港口 航线 船只 船舷 船边 船名 船名 码头 编组术语 交货地点 风险划分线 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介Inco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是国际销售合同订立的国际
2、惯例,是国际贸易合同订立、责任划分、风险划分、费用划分的规则,是进出口商、对外运输、金融结算、货物保险、一关三检等与国际贸易有关单位处理贸易纠纷的准绳和依据。在国际贸易中,因为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不完全了解对方国家贸易习惯,所以容易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费用和精力,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于1936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terms1936。通则从上世纪三十年代至今的国际贸易中得到普遍承认和应用,为节省贸易商们在谈判时间、减少纠纷、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际贸易方式的进步、电子讯息的增多以及运输方式的变化,产生了19
3、53、1967、1976、1980、1990、2000修订版,目前正在使用的是(Incoterms2000)版本。二、修订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陆港)动因1、原通则不适宜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国际贸易良好发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于1936年由国际商会制订,它是在国际贸易中得到普遍承认和应用的国际惯例,为节省贸易商们的谈判时间、减少纠纷、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基础理论是以海港为界将陆地运输网络与海洋运输网分开来运作,其中也没有适合在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的对外通商口岸(国际陆港)规定。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被国际经贸惯例边缘化,这成为造成国
4、际贸易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以往通则的修改属于“头疼医头、脚痛医脚、亡羊补牢”局部技术改进型,而没有将通则这个子系统放在世界国际贸易整个大系统中去考量,修改的思路偏小、偏窄。2、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需要建立国际陆港,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国际贸易不能、也不允许只在沿海地区发展,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自身发展需要扩大国际贸易,从宏观经济发展上来看也需要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与沿海地区均衡发展。因此,修订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陆港)、建立国际陆港、引进国际贸易机制是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发展国际贸易的迫切需要。中国的西部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国家发展战略的出路在于为西部、东北和中部内陆地区的巨大产能开拓国际市场
5、,世界经济发展格局将由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向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扩展。但是,国际商会(ICC)不可能再专门为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制定一套什么“通则”,因此,充实、拓展原有通则内容,使其有利于内陆国家、内陆地区国际贸易发展和完善国际贸易机制势在必行。3、新亚欧大陆桥畅通需要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陆港)。新亚欧大陆桥东起连云港、西至鹿特丹横穿亚洲、欧洲大陆,它是中国与中亚、西亚和欧洲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交流的陆地安全通道,它的畅通是亚欧经济一体化的前提和保障。但是,它通车至今十几载,通而不畅,从国际运输角度来看新亚欧大陆桥,它是一条不完备的国际陆地运输线,它缺少国际陆港和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国际
6、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陆港)为新亚欧大陆桥的国际陆港建立和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修订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陆港)意义1、促进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的国际贸易发展。在此,笔者用三个假设说明将国际陆港写入国际贸易术语对中国和世界宏观经济所产生的深远意义:假设一:我国只有一个国际港口广州港,这样我国只有一个“外向型经济亮点”,那么,仅有珠三角地区有利国际贸易发展,是经济意义上的沿海地区,福州、杭州、上海、青岛、天津、大连等城市经济发展需要仰仗广州港辐射,其经济发展条件相当于内陆地区,她们的经济发展定不会有今日之辉煌。假设二:我国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经济中心城市都有一个国际陆港,这些内陆城市则成为国
7、际港口城市,其经济发展条件相当于现在的福州、杭州、青岛、天津、大连等城市,这些城市将都是“外向型经济亮点”, 内陆地区将“一片通明”,这些城市所在地区是经济意义上的“沿海地区”;内陆地区与经济发达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由“梯节展发”转入“同步展发”。假设三:世界各国内陆经济中心城市都有一个国际陆港,那么世界内陆经济中心城市将都是“外向型经济亮点”,全球内陆地区将“一片通明”,世界大部分地区都将是经济意义上的“沿海地区”。世界上有蒙古、捷克、乍得、巴拉圭等30个内陆国家和不计其数的内陆城市,这些内陆国家和内陆城市非常需要建立国际陆港,以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世界上有蒙古、捷克、乍得、巴拉圭等30个内
8、陆国家和众多的内陆地区(中国的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东北大部分地区都属于内陆地区),国际贸易发展相对落后。若在这些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建立国际陆港、实施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陆港),将为国际陆地运输网络提供制度保障,对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的国际贸易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2、为世界经济制度创新、建立国际贸易新秩序做出贡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陆港)创造性的以国际陆港为基础,科学的将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的国际贸易、国际运输与沿海地区的国际贸易、国际运输融为一体,并且适应海洋、陆地、航空三种国际运输方式,促进国际贸易均衡发展。它开创了新的世界经济制度、建立了新的国际贸易秩序。四、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陆
9、港)的宗旨。在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的交通运输节点城市建立对外通商口岸国际陆港,将国际海港操作机制复制到国际陆港中运作,使国际陆港与国际海港操作机理相同、国际陆地运输网与国际海洋运输网操作机理相同,促进国际陆地运输网与国际海洋运输网融为一体。以此为基础,为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直通国际市场开启大门,也为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相互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拓宽通道,从而达到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国际贸易与沿海地区国际贸易均衡发展。五、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陆港)主要修改内容笔者以促进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国际贸易发展为宗旨,以整体系统的思维方式为框架,以(Incoterms2000)为基础,本着为国际贸易合同签约者和履约者
10、服务的原则,提出将国际陆港写入对国际贸易术语的修改意见。修订Incoterms Land port的核心思想是:在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的交通运输节点城市建立国际陆港, 将国际海港操作机制复制到国际陆港中运作,使国际陆港与国际海港的操作机理相同、国际陆地运输网与国际海洋运输网的操作机理相同,从而达到国际陆地运输网与国际海洋运输网融为一体。以求海、陆、空多种运输方式、以港口为基础、采用同一种运输机制,便于理解、便于操作,促进多式联运发展。笔者将通则概念拓展如下:“港口”泛指海港(含河港)、陆港、空港,是国际运输的节点,根据港口在运输过程中的作用又可分为:装运港、中转港、目的港和卸货港;“航线”泛指海
11、洋运输的航线、陆地运输的铁路和公路线、航空运输的航线;“船、船只”泛指船舶、火车、汽车、飞机运输工具;“船舷”泛指船舶的船舷、火车的车帮、汽车的车帮、飞机舱门的门槛;“船边”泛指船舶、火车、汽车、飞机的旁边;“船名”泛指船舶、火车、汽车、飞机的名称和编号;“码头”泛指海港的码头、陆港的站台、空港机坪;“装船点”在Incoterms Land 2000 的FOB和FAS两贸易术语的“B7通知卖方”中使用,在Incoterms Land port中以“装船码头”代之。理由:在港口的区位划分中有码头、泊位、堆场、仓库等名词,没有“装船点”一词,以装船码头代之较为合理。修改后形成Incoterms L
12、and port,该术语适应了以海港、陆港、空港为基础的国际贸易和运输,适应了海港、陆港之间的国际贸易和运输,也适应了陆港、陆港之间的国际贸易和运输,在国际经济制度上保障了欧亚陆地国际运输网、非洲陆地国际运输连成一片网,陆、海、空国际运输无缝衔接,促进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经济发展。本文对术语中与港口有直接关系的FAS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DEQ目的港码头交货5个做了改进,使其适应海港、陆港、空港的运作,为欧亚陆地国际运输网、非洲陆地国际运输连成一片网和陆、海、空国际运输无缝衔接提供制度保障。六、新编组术语,新翻译名称,明确交货地点,明确风险划分线
13、。通则的修改要为国际贸易合同签约者和履约者服务。通则是国际销售合同订立的国际惯例,其使用主体是国际贸易合同签约者和履约者,因此通则的修订出发点应该是:让国际贸易合同签约者和履约者“易学易懂易使用”。以前通则术语按照字母E、F、C、D分组,好看不好用,解释交货地点不易明了,解释风险划分不易明了,使国际贸易合同签约者在学习时较难理解、在使用中较难掌握,对新型术语(DEQ、CPT、CIP等) 更是不敢涉足。笔者从两方面入手,通过修改通则提高新型术语使用率,其一,按照交货方式将贸易术语分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港口交货、货交承运人、货交买方四个组,并对术语汉语名称重新修订,使名称更准确阐述术语的内涵,而且“
14、好读好记好理解”;其二,明确交货地点、明确风险划分线。第一组 FOB、CFR、CIF装运港船上交货FOB(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在出口国,货物在指定装运港(可以是海港、陆港、空港)越过船舷(可以是船舷、火车的车帮、汽车的车帮、飞机舱门的门槛),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到港费用和装船费用,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CFR(Cost and Freigh) 成本加运费船上交货。在出口国,货物在指定装运港(可以是海港、陆港、空港)越过船舷(可以是船舷、火车的车帮、汽车的车帮、飞机舱门的门槛),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到港费用和装船费用,卖方办
15、理出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可以是海港、陆港、空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保费船上交货。在出口国,货物在指定装运港(可以是海港、陆港、空港)越过船舷(可以是船舷、火车的车帮、汽车的车帮、飞机舱门的门槛),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到港费用和装船费用,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可以是海港、陆港、空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卖方须订立一般保险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的保
16、费。FOB、CFR、CIF装运港船上交货的修改意见有二:一是扩大“口港”内涵,二是修改CFR、CIF的汉语名称。一、扩大港口内涵。以海港国际运输网络模式为基础拓展陆港、空港的国际运输网络模式,将极大促进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国际贸易发展。拓展后的港口包含海港(含河港)、陆港、空港。使FOB、CFR、CIF术语不但适应海洋国际运输港口操作,也适应陆地国际运输的陆港操作、航空国际运输的空港操作,填补陆港、空港操作制度空白,为海港、陆港、空港之间国际运输奠定操作制度。例如,从西安出口货物到悉尼,CIF Xian,装运港-西安陆港,中转港-天津港,目的港-悉尼港,实现西安到悉尼、以国际港口为基础的陆运、海
17、运网络无缝衔接;再如,从西安出口货物到莫斯科,FOB Xian,装运港-西安陆港,中转港-阿克斗卡陆港,目的港-莫斯科陆港,创建以国际陆港为基础的陆地国际运输网络。二、修改CFR、CIF的汉语名称。使FOB、CFR、CIF三个术语成为一组,又使名称准确、简练的阐述术语内涵,并且“好读好记好理解”;五个港口内交货术语中FAS、FOB、CFR、CIF四个都是在装运港交货,仅有一个DEQ是目的港交货,为了减少名称的字数,故FAS、FOB、CFR、CIF四个术语名称省略不写“装运港”三个字。FOB汉语名称:“船上交货”;CFR汉语名称:“成本加运费船上交货”;CIF 汉语名称:“成本加运保费船上交货”
18、。第二组 FAS、DEQ 港口交货 FAS(Free Along Side)船边交货。在出口国,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可以是海港、陆港、空港)将货物交到指定港区,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越过装运港大门入口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费用和风险。FAS的修改意见有三:一是扩大“口港”内涵,二是明确交货地点,“船边”确定为指定港区,三是明确风险划分界线装运港大门入口。一、扩大港口内涵。以海港国际运输网络模式为基础拓展陆港、空港的国际运输网络模式,将极大促进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国际贸易发展。拓展后的港口包含海港(含河港)、陆港、空港。使FAS术语不但适应海洋国际运输港口操作,也适应陆地国际
19、运输的陆港操作、航空国际运输的空港操作,填补陆港、空港操作制度空白,为海港、陆港、空港之间国际运输奠定操作制度。例如:从西安出口货物到悉尼,FAS Xian,装运港-西安陆港,中转港-天津港,目的港-悉尼港,实现西安到悉尼、以国际港口为基础的陆运、海运网络无缝衔接。二、明确交货地点,“船边”确定为指定港区。现代国际运输船只很大,小则几千吨、大则几十万吨,装船前的货物堆积面积有上千平方米,还有装卸码头前沿地带相隔,待装船货物到泊位的距离有数百米之遥,什么地方是船边非常难界定,人为导致交货地点模糊不清,使买卖双方合同签约者对FAS术语吃不准、摸不透,影响该术语正确使用。因此,将交货地点“船边”确定
20、为“指定港区”符合实际情况、更便于买卖双方合同签约者理解。三、明确风险划分界线装运港大门入口。FAS术语以前的风险划分是“船边的码头”,风险界线不清晰,没有一条物理概念上的、清楚的风险划分界线,使买卖双方合同签约者对FAS术语吃不准、摸不透,并且影响正确使用。港口大门入口是货物进入港口必经的登记点,也是人们对港口熟知的明显物理标志;理论上说从船边到港口大门入口存在风险,但是,实际上讲从船边到港口大门入口基本上是无风险区;因此,将“装运港大门入口”作为FAS术语的风险划分界线,便于买卖双方合同签约者对FAS术语在学习时理解、使用中把握。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
21、在进口国买方指定目的港码头(可以是海港的码头、陆港的站台、空港机坪),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卸船费用,卖方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可以是海港、陆港、空港)并卸至码头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货物越过目的港卸货码头岸边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DEQ的修改意见有二:一是扩大“口港”内涵,二是明确风险划分界线目的港卸货码头岸边。一、扩大港口内涵。以海港国际运输网络模式为基础拓展陆港、空港的国际运输网络模式,将极大促进内陆国家和内陆地区国际贸易发展。拓展后的港口包含海港(含河港)、陆港、空港。使DEQ术语不但适应海洋国际运输
22、港口操作,也适应陆地国际运输的陆港操作、航空国际运输的空港操作,填补陆港、空港操作制度空白,为海港、陆港、空港之间国际运输奠定操作制度。例如:西安从悉尼进口货物,DEQ Xian,装运港-悉尼港,中转港-天津港,目的港-西安陆港,实现西安到悉尼、以国际港口为基础的陆运、海运网络无缝衔接;再如,西安从莫斯科进口货物,DEQ Xian,装运港-莫斯科陆港,中转港-阿克斗卡陆港,目的港-西安陆港,创建以国际陆港为基础的陆地国际运输网络。二、明确风险划分界线目的港卸货码头岸边。DEQ术语以前的风险划分是“卸至码头”,风险界线不清晰,没有一条物理概念上的、清楚的风险划分界线,使买卖双方合同签约者对DEQ
23、术语吃不准、摸不透,并且影响正确使用。“目的港卸货码头的岸边”是人们对港口熟知的明显物理标志,将其作为DEQ术语的风险划分界线,便于买卖双方合同签约者对DEQ术语在学习时理解、使用中把握。岸边是指:海港码头的岸边、陆港火车站的月台边、陆港汽车场的车门边、空港飞机场的舱门边。第三组 FCA、CPT、CIP货交承运人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在出口国,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卖方或承运人的)仓库或货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承运人签收后,卖方即完成交货。若在卖方仓库或货场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在承运人的仓库或货场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货物,则当
24、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CPT(Carriage Paid to) 货交承运人成本加运费。在出口国,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卖方或承运人的)仓库或货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承运人签收后,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承担货交承运人的装卸费和风险。如果还使用接运的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地,则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卖方须订立常规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CIP(Carriage and lnsurance Paid to) 货交承运人成本加运保费。在出口国,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卖方或承运人的)仓库或货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承担货交承
25、运人的装卸费和风险。如果还使用接运的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地,则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卖方须订立常规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卖方须订立一般保险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保费。FCA、CPT、CIP术语特点:一是交货在出口国、交货时卖方与承运人直接见面;二是适应多式联运业务、适应“门到门”业务;三是要求买方熟知承运人和运输过程。FCA、CPT、CIP的修改意见有三:一是明确交货地点卖方、承运人的仓库或货场,二是明确风险划分界线承运人签收,三是修改FCA、CPT、CIP的汉语名称。一、明确交货地点卖方、承运人的仓库或货场。以前的FCA、CPT、CIP货交地点是“交给买方
26、指定的承运人”,这样的交货地点理论上讲可以囊括所有地点,但是让操作者模糊不清,造成买卖双方合同签约者不易理解、不易操作。将该组术语明确为两个交货地点:一是卖方的仓库、货场,即承运人到卖方领货,适应“门到门”业务;二是承运人的仓库、货场,即卖方运货给承运人。这两个交货地点的确定为买卖双方合同签约者选择该组术语做出明确提示,满足了正常贸易交货的需要;若需在其它特殊地方交货,合同另行约定。二、是明确风险划分界线承运人签收。以前的FCA、CPT、CIP风险划分“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风险界线模糊不清。卖方、承运人、交货地点都在卖方国家内,卖方和承运人直接见面、交货方便;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
27、人,“承运人签收”是必不可少的交接手续,也是卖方和承运人都认可的交接方式,符合交货签收原则,理论、实践和制度统一,因此,将“承运人签收” 确定为风险划分界线。三、修改FCA、CPT、CIP的汉语名称。使名称更准确阐述术语的内涵,使FCA、CPT、CIP三个术语成为一组,并与FOB、CFR、CIF装运港船上交货术语相对应,而且“好读好记好理解”。FCA汉语名称:“货交承运人”;CPT汉语名称:“货交承运人成本加运费”;CIP 汉语名称:“货交承运人成本加运保费”。第四组 EXW、DDP货交买方EXW(EX works) 工厂交货。在出口国,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点的仓库(或货场)将货物交给
28、买方处置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不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买方承担交货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DDP(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在进口国买方指定目的地,卖方将处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运到买方指定仓库(或货场),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仓库(或货场)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所有“税费”。买方承担卸货费用和风险。EXW、DDP术语特点:一是卖方与买方交货时直接见面,EXW、DDP术语适应“门到门”业务;二是EXW术语的买方采购竞争力较强、采购费用较大,买方在外国收货、承担风险较大;三是DDP术语
29、的卖方销售服务较好、交货费用较大,卖方在外国交货、承担风险较大。EXW、DDP的修改意见有二:一是明确交货地点卖方、买方的仓库或货场,二是明确风险划分界线仓库、货场大门。一、明确交货地点卖方、买方的仓库或货场。EXW 工厂交货术语的交货地点确定为出口国卖方仓库或货场;DDP完税后交货术语的交货地点确定为进口国买方仓库或货场。这两个交货地点的确定为买卖双方合同签约者选择EXW、DDP术语做出明确提示,满足了正常贸易交货的需要;若需在其它特殊地方交货,合同另行约定。二、明确风险划分界线仓库、货场大门。EXW以前的风险划分是“交给买方处置时”、DDP以前的风险划分是“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其风险界线没有一条物理概念上的、清楚的风险划分界线。EXW 工厂交货的风险划分界线确定为“出口国卖方仓库或货场的大门”,减小买方心理风险压力;DDP完税后交货的风险划分界线确定为“进口国买方仓库或货场的大门”,减小卖方心理风险压力。参考文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会(ICC).2000年二一一年七月一日联络方式: 单位:西安欧亚学院国际陆港研究所手机:13572191305邮箱: